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营造更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乡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 2025年8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反馈至安吉县上墅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572-5511118
联 系 人:叶楠

安吉县上墅乡人民政府
           2025年07月31日

发布时间:2025-07-31
截止时间:202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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