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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川乡特困人员供养情况 山川乡特困人员供养情况
时间: 2019-08-20 字号:[ ]

特困救助对象定义: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办理流程:本人申请、乡镇初审、公示报县民政局审批。

救助人数:2人,每月发放生活费:3404元/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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