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
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繁衍规律,研究起草了《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3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反馈至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子邮箱:275560952@qq.com
联系电话:0572-5350794
传 真:0572-5350794
联 系 人:邹定
附件:《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