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0-06-18 来源:安吉县文体旅游局 [ 字体: ]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部门预算

 

一、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方面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度。

2.负责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组织、指导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动各艺术门类和品种发展。组织指导重大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活动。

4.负责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县重点及基层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广电、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监督管理和指导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6.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指导全域旅游和乡村旅游。

7.推进指导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牵头负责休闲旅游项目预评审工作,强化生态资源管理,指导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企业发展,促进高质量发展。

8.按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负责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农家乐发展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行为。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9.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指导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0.负责文物保护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指导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

11.推进指导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行业数字化、信息化建设。负责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2.负责指导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对外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13.综合管理全县体育事业。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以及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全民健身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县级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监管,指导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工作,指导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研究和指导全县体育竞赛、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负责体育彩票监督管理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对乡村旅游等新兴业态的规划管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集聚发展,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服务体系,壮大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安吉县图书馆、安吉文化馆、安吉县博物馆、吴昌硕纪念馆、安吉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和安吉县龙山体育中心单位预算。

二、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6745.3万元。

(二)关于安吉县文体旅游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文体旅游局2020年收入预算674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04.5万元,占87.5%;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23.8万元,占10.7%;上级补助收入117万元,占1.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支出预算6745.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4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678.97万元,占54.5%;日常公用支出549.22万元,占8.2%;项目支出2517.11万元,占37.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04.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904.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04.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4.06万元,主要是人员各类社会保障金及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904.5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705.7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行政编制及局属事业单位图书馆、文化馆、吴硕硕纪念馆的基本支出及下属单位退休人员福利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815.26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免费开放、电子阅览室维护费、购书费、公共场所运行费等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732.26万元,主要用于纪念馆所运行、文创产品开发、保安保洁、文创产品开发费等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195.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化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357.87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基本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388.76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博物馆公共场所运行费、物业管理费、展厅宣传费、文物保护经费、综合业务费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206.15万元,主要用于少体校、龙山体育中心基本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项)692.47万元,主要用于运动员训练、假期集训、参加比赛、保安保洁费用、后勤保障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149.63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后勤保障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66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相关活动,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业务费等。

     (六)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28.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78.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49.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9.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46万元,下降3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县该项预算统一安排在外事办,各单位出国(境)执行严格审批机制。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4.3%。主要用于接待全国文化、旅游、体育系统来我县考察交流期间的正常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厉行节俭。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博物馆原有车辆报废,经批准购置车辆一部及三公经费厉行节俭减少公务用车的数量。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本级行政单位1家,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及旅游质量监督所2家参公事业单位,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昌硕纪念馆、少体校、龙山体育中心局属事业单位6家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9.2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52.23万元,增长84%,主要是机构改革及新图书馆建成开放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72.1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0.11万元。

  1. 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

2020年文体旅游局局本级项目预算共2项,绩效目标如下:

(1)物业管理费,预算46万元

用于局办公大楼、停车场保安、保洁经费支出,保证局机关大楼及停车场整洁安全。

(2)文化体育旅游管理经费,预算685万元(含其他资金70万元)

用于组织指导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各类活动;指导县重点及基层文体旅设施建设;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维护文化、旅游、广电、旅游和体育市场平安稳定,为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基本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04(项):指用于图书馆项目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指用于保障纪念馆所正常运行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群众文化、群众艺术馆所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指保障博物馆单位正常运行基本支出费。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保障博物馆正常运行专项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指保证体育馆所基本支出费。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项):指运动员训练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指保障体育场馆正常运行专项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单位的专项业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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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预算报表八表合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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