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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0-00019 发文时间: 2020-08-18 16:2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人民政府
文件效力:
《关于完善安吉县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完善安吉县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市场化改革,保持旅游价格合理水平,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全面健康发展,我局起草了《关于完善安吉县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0818日至827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我提出宝贵意见(请盖公章或注明个人联系方式)。地址:安吉县行政中心5楼536室;邮政编码:313300;电话(传真:0572-5123536;电子邮箱:jgjc636@126.com。

附件:关于完善安吉县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818






关于完善安吉县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市场化改革,保持旅游价格合理水平,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全面健康发展,现就完善安吉县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6〕27号)的文件精神,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完善旅游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监管体制,促进我县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凡是能由市场竞争形成的旅游价格尽可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二)坚持放管结合。对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格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价格,坚决管细管好管到位;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门票价格,要加强指导和监管;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

(三)坚持稳妥推进。旅游价格改革推进与加强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相结合,建立健全成本调查和景区价格调整事前公示制度,引导景区合理制定价格,防止价格异常上涨。

(四)坚持依法履责。县发改、旅游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应依法履行对景区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价格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法治、公平、责任意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三、主要工作

(一)科学分类管理景区票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其他非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是指以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等公共资源为依托建设的自然景观类景区和文化景观类旅游景区,包括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等。

对于现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由各景区在2020年9月15日前根据实际情况报送相关材料,经县发改部门会同市场监管、旅游部门调查审核后,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景区性质,对符合实行市场调节价条件的景区予以发文废止部分定价文件,并明确部分景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以上价格管理形式改变的景区在价格调整前应就制定的调整价格意见与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充分的事前沟通。

(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经营者自主制定门票价格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价格水平,应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和社会稳定,避免价格频繁变动,调价前应提前做好公示,并向县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对现行价格明显偏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对门票价格调整幅度过大、调整频率过快的景区,由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规范其价格行为,引导适当降价。

(四)所有景区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门户网站、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游览服务内容(含优惠门票价格及优惠对象、优惠条件等),以及单独收费的相关服务等价格;设有通票、联票的景区,其通票、联票价格及游览服务内容也应一并公示。

(五)所有新建景区应与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确定具体门票价格管理模式。

(六)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景区执行各项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

(七)实行门票价格分类清单目录制度。由县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对外发布《安吉县景区门票价格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工作职责

(一)县发改局负责全县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牵头做好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形式的确定和变更工作。

(二)县文体旅游局负责将景区价格执行情况、价格诚信情况等列入对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的指标。

(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景区门票等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集中抽查、随机抽查、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并依法从严查处擅自提高门票价格、价外加价、不执行国家规定优惠政策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四)各景区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浙江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明码标价,保持价格水平合理稳定,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五、本实施方案由县发改局会同县文体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六、本方案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景区门票价格政策调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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