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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3/2021-02941 | 发文时间: | 2021-03-30 16:27: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昌硕街道 | |
文件效力: |
安吉县昌硕街道权力事项责任清单
编报单位: 昌硕街道办事处 (盖章)
联系电话: 0572-5300180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一、乡镇(街道)职责登记表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科室 | 备注 |
1 |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和巩固党对城市及农村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确保政令畅通。 |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人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建设 | 党政办公室 0572-5300180 | |
负责重大活动,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 党政办公室 0572-5300180 | |||
贯彻执行工业、商贸、旅游、安全生产、科技、劳动、统计、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0572-5300275
| |||
贯彻执行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广播电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社会发展办公室 0572-5300093 | |||
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社会发展办公室 0572-5300197 | |||
贯彻执行有关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房产管理及交通道路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国土与规则建设办公室 0572-5300196 | |||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0572-5300192 |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社会发展办公室 0572-5300091 | |||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 财政所 0572-5300190 | |||
2 | 负责党的建设,包括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和人民武装工作。 | 负责辖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干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 党政办公室 0572-5300097 | |
1、强化党员纪律教育; 2、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5、保障党员的权利。 | 党政办公室 0572-5036091 | |||
职工维权帮扶,引领职工参与经济建设 | 党政办公室 0572-5300097 | |||
宣传、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关心团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 | ||||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带领妇女创业创新,提升妇女素质 | 党政办公室 0572-5300180 | |||
完成民兵、兵役、动员三大类人民武装工作任务 | 党政办公室 0572-5300091 | |||
负责在两新组织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养、锻炼党的优秀分子,协助企业解决内部矛盾。 | 党政办公室 0572-5300097 | |||
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代表人士。联系民族、宗教工作 | 党政办公室 0572-5707967 | |||
3 | 负责拟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组织辖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 组织参与城乡规划、土地综合规划,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村镇规划和管理 | 国土与规划建设办公室 0572-5300196 | |
负责编报和执行辖区内经济发展计划 | 经济发展办公室 0572-5300275 | |||
做好辖区内交通道路(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土地开发利用;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 | 国土与规划建设办公室 0572-5300196 | |||
指导农村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和精品提升、推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强化生态建设、做好治气治霾等环境保护工作。 | 国土与规划建设办公室 0572-5300087 | |||
4 | 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 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 社会发展办公室(农村发展办公室)0572-5707917 | |
负责农林业科技推广、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做好多种经营的规划、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 社会发展办公室(农村发展办)0572-5707917 | |||
依法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 社会发展办公室(农村发展办)0572-5300860 | |||
负责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推进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等工作 | 国土与规划建设办公室 0572-5300087 | |||
5
| 负责抓好教育科技、卫生计生、文化体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人才培养、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 负责卫生防疫、新型合作医疗实施及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 社会发展办公室 0572-5300091 | |
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和救助管理、社会捐赠、殡葬管理、社团和民间组织管理、老龄等民政工作和残疾人管理与服务工作 | 社会发展办公室 0572-5707937 | |||
负责做好辖区内劳动监察、劳动投诉、劳资纠纷协调和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做好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困难人员安置等工作。负责失业登记服务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初审登记。 | 社会发展办公室 0572-5300193 | |||
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 社会发展办公室 0572-5300193 | |||
负责辖区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保、医疗保险的材料收集及初审,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负责一般伤害事故的工伤认定; | 社会发展办公室 0572-5300193 | |||
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教育服务; | 社会发展办公室 (计划生育办公室) 0572-53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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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咨询,组织育龄群众参加优生“两免”为主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 社会发展办公室 (计划生育办公室) 0572-53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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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发放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宣传品 | 社会发展办公室 (计划生育办公室) 0572-5300197 | |||
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和已享受对象的复审工作。 | 社会发展办公室 (计划生育办公室) 0572-53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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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和已享受对象的复审工作。 | 社会发展办公室 (计划生育办公室) 0572-53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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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做好九年义务制教育,指导学前教育,改善教育设施 | 社会发展办公室 0572-5300093 | |||
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辖区文化体育工作。 | 社会发展办公室 0572-5300093 | |||
负责本辖区体育文化宣传工作 | 社会发展办公室 0572-5300093 | |||
负责抓好党员干部理论教育工作,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抓好精神文明创建 | 党政办公室 0572-5707967 | |||
6 | 加强财政管理,负责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 | 财政管理、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债务管理 | 财政所 0572-5300190 | |
辖区国有资产管理 | 财政所 0572-5300190 | |||
参与辖区税收征管工作 | 财政所 0572-5300190 | |||
一二三产的统计工作 | 经发办 0572-5081936 | |||
指导监督村级三资管理 | 社会发展办公室 (农村发展办公室)0572-5300860 | |||
7 | 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社区、村等党组织的领导,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 | 党政办公室 0572-5300180 | |
指导、督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0572-5300192 | |||
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0572-5300192 | |||
8 | 加强依法行政,负责公共安全监管;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负责本辖区的信访工作、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0572-5300192 | |
承担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0572-5300192 | |||
做好突发事件情况收集上报和处理工作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0572-5300192 | |||
协助公安做好重点人口、境外人员、涉毒人员的管理工作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0572-5300192 | |||
协助做好反邪教、专项整治和创建无毒害社区工作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0572-5300192 | |||
承担辖区信访、维稳工作职责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0572-5300192 | |||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协助街道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协助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0572-5300192 | |||
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0572-5300192 | |||
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站日常工作职责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0572-5300192 | |||
组织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0572-5300192 | |||
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违法青少年的管理、帮教工作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0572-5300192 | |||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0572-5300192 | |||
负责辖区安全生产、食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休闲旅游、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0572-5300275 | |||
9 | 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
二、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登记表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 例 |
1 | 安全生产 | 昌硕 街道 | 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发展规划,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督促所属行政村(社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有利于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标准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组织、协助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配合、支持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协调、动员部署、督促落实等工作。 | 《安吉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规定》(安委发〔2015〕20号) 《安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安委会〔2010〕4号) | 2015年底,街道安监站检查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店,发现有间经营店内烟花爆竹过量存储,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立刻报告县安监局执法大队,在执法大队指导指导下,作出对经营者处于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
县安委办 | 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研究拟订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作考核。 | ||||
县安监局 | 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的审查或报批;对毒品、易制毒品经营、使用单位登记备案。指导和协调全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职业病预防工作。 | ||||
其他职能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履行本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 ||||
行政村(社区)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安全生产信息员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档案资料。负责本区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进行劝导和制止,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 | ||||
2 | 食品安全 | 昌硕街道 | 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种植养殖、生产经营的巡查和隐患排查;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明确职责,加强考核;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培训工作,加强农村家宴申报指导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11号) 2、《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14〕47号) | 社区反映一家卤味、猪头肉加工小作坊脏乱差,街道食品药品站人员对小作坊进行实地检查后发现小作坊规模较大,雇佣多人,设施简陋,环境脏乱差。并且发现加工猪头肉场所,使用疑似松香的物质进行褪猪毛作业。于是立即向县市场监管局以及县公安局报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确定作坊老板生产消防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款人民币4000元。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
县农业局 | 负责食用农产品、初级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 ||||
县林业局 | 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
县卫计局 | 负责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 ||||
县公安局 | 负责食品犯罪案件侦办,维护执法秩序。 | ||||
县城管执法局 | 负责对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食品摊贩制售行为的监督管理。 | ||||
行政村(社区) | 建立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协助乡镇(街道)食安办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责任网格内食品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上报程序,及时上报、反馈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格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不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建立健全网格内协管员、信息员管理档案,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档案、农村家宴管理档案、土厨师管理档案等,相关资料报大网格备份。 | ||||
3 | 流动人口管理 | 昌硕街道 | 负责本辖区流动人口的调查研究工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信息采集、汇总、统计和上报,组织实施本辖区流动人口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困难救助等工作 | 1、《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2、《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释义与应用;3、《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1号);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106号);5、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公网传〔2009〕855号);6、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浙公网传〔2009〕859号);7、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相关表证及填写说明的通知》(浙流口办〔2009〕4号);8、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35号);9、省公安厅、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2011〕4号);10、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14〕5号);1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 李某某2015年3月从贵州来安吉务工的育龄妇女,居住在安吉上郎新村,2015年4月去了昌硕派出所办理了暂住证,符合政策生育了2个小孩,大女儿在安吉阳光子弟学校上学,小儿子在昌硕卫生院接收免费预防接种,上郎社区向李某某发放了流动人员服务卡,李某某在指定医院和卫生院享受和安吉居民同等待遇的生殖健康免费服务。 |
县人力社保局 | 负责为流动人口提供职业培训、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社会保障接续等公共服务;依法处理用人单位与其招用流动人口之间的劳动争议;依法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劳动保障权益的违法行为;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劳务输出输入对接工作;负责引进人才的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中介服务活动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职业中介欺诈行为 | ||||
县新居民局 | 协调指导各部门研究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 ||||
县公安局 | 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高危人口列管控制和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 | ||||
县发经委 | 参与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配合教育、卫生等部门研究编制包括为流动人口服务的相关设施在内的建设规划,安排本级人民政府事权范围内的建设投资 | ||||
县教育局 | 负责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工作 | ||||
县民政局 | 负责向遭遇临时性困难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完善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各项制度。具体负责以下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负责有关救助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社区组织和队伍建设,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 ||||
县司法局 | 负责做好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指导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纠纷调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流动人口中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 ||||
县住建局 | 负责对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聚集地的规划管理和小城镇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各项措施 | ||||
县交通运输局 |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季节和区域的交通疏导和安全工作 | ||||
县卫计局 | 负责流动人口的健康检查、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口提供妇幼保健、生殖健康服务和管理;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核发和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进流动人员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
行政村(社区) | 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 ||||
4 | 水环境治理 | 昌硕街道 | 负责辖区内水环境治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沿河居民的日常排污监管,辖区内农村各治水项目进度的上报及治水项目的施工。 | 《安吉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的通知》(安生态文明办〔2016〕11号) | 2015年12月5日,有居民反映有人在石马港附近倾倒建筑垃圾,街道生态文明办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制止,并联系县城管城区执法大队督促肇事者自行清理完倾倒的建筑垃圾,不断加大河岸巡查力度。按照县级河长制要求,街道在递铺溪上游和下游分别设置统一格式的”河长制“公示牌”,具体标注河道起止长度、三级河长姓名及联系方式、整治目标、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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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办 | 负责美丽乡村建设中农村有关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 ||||
县发经委 | 负责指导、监督河道水环境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对需立项的重点、难点河道的水环境治理项目包装和前期指导,并负责项目审批。负责建立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绿色企业创建和企业中水回用等节水技术改造。 | ||||
县公安局 | 负责打击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 ||||
县财政局 | 负责指导河道水环境治理的资金筹集和监管,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资金政策。 | ||||
县国土局 | 负责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对涉河违规建筑的联合查处工作。 | ||||
县交通运输局 | 负责指导、监督航道整治、疏浚,以及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并落实航道与码头保洁、航运单位垃圾与污水收集处理等监管工作。 | ||||
县水利局 | 负责指导、监督实施清水河道建设,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和管理,智慧河道App运行管理,西苕溪干流日常养护和农村河道日常保洁考核等工作。 | ||||
县农业局 | 负责指导、监督养殖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监督各地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农村面源污染的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对违规渔业行为和捕鱼行为依法打击。 | ||||
县林业局 | 负责指导、监督林区水土涵养、公益林保护、生态湿地保护等工作,指导监督河道沿岸绿化,配合制定河道环境、绿化考核标准。 | ||||
县环保局 | 负责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和水质监测,严厉查处超标排放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统一监督指导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关停环境污染违法企业;指导、监督全县重点河道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 ||||
县城管执法局 | 负责指导、监督城镇污水处理厂网、排水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监督垃圾无害化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随意倾倒垃圾、渣土以及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等行为的查处。 | ||||
县市场监管局 | 负责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取缔。 | ||||
行政村(社区) | 负责包干河道水环境治理,开展河道长效管理和日常监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汇报重大污染事故或污染隐患。 | ||||
5 | 森林防火 | 昌硕街道 |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及森林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做好森林消防预防和扑救工作。森林防火期内,依法办理辖区内单位或个人申请农业、林业生产性用火的许可。组建扑救队伍,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和扑救技能训练。编制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接到火灾报警后,按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力量扑救,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 《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 在县森林消防指挥部指导下,昌硕街道联合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和辖区相关单位开展森林防火管理工作,重点在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监督巡查工作,做到林区内禁止使用明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县林业局 | 承担防火办日常工作,负责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与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毗邻地区及各乡镇之间联络沟通;开展督促检查森林消防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总结表彰先进典型,通报并督促整改各地在森林消防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保障森林火灾扑救工具、器材、物资的供应调配;指定并指导落实森林消防队伍培训计划;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负责指导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 | ||||
县人武部 | 负责组织动员民兵积极参加森林消防工作,结合民兵整训组织开展森林消防民兵分队的消防演(训)练及森林消防有关业务培训,帮助协调有关部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 ||||
县发经委 | 负责做好森林消防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立项,监督检查项目实施。 | ||||
县旅委 | 负责督促做好旅游风景区的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旅游风景区的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做好游客的安全疏散工作。 | ||||
县城管执法局 | 负责城市公园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县防指要求,提供各型绿化运水车辆向火场运水。 | ||||
县气象局 | 负责森林消防期内的火险等级及相关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火险等级预报。根据需要在火灾发生时,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 ||||
县公安局 | 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现场勘查及查处,依法打击森林火灾案件的责任人;保障火灾现场道路畅通及现场秩序,动员组织公安民警积极参加扑火工作。 | ||||
县教育局 | 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演练工作,指导组织学生应急撤离。 | ||||
县卫计局 | 负责对扑救森林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根据火灾情况,适时派出医疗小组到火灾现场,保障扑救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安全。 | ||||
县交通运输局 | 负责扑救人员、物资等运输车辆的协调和调度,必要时,调度设施开辟扑火救援通道。 | ||||
县水利局 | 负责做好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所管辖森林的消防工作。 | ||||
县农业局 | 在森林火灾发生时,负责做好农田周边防火隔离带的开设,加强林区野外农事作业的火源管理工作。 | ||||
县安监局 | 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林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用火,参与涉及工矿企业生产安全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 ||||
行政村(社区) | 建立群众性的森林消防组织或者成立义务森林消防队。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巡护森林,制止违反规定用火和消除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火情并就地扑救;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 ||||
6 | “三改一拆”、“四边三化” | 昌硕街道 | 完成农村重要干道沿线、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区块的拆违工作;完成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等的改造工作;制定无违建村(社区)、小区、河道、景区、道路分类创建办法;开展违建大排查,严格依法处置缓拆违法建筑,开展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 | 《安吉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2016年“三改一拆”与“四边三化”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安生态文明办〔2016〕7号) | |
县城管执法局 | 建立全县违法建筑信息化管理数字指挥平台;负责绕城道路的检查考核;依法拆除建城区内违法建筑。 | 2016年2月24日,昌硕街道结合我县“集中推进日”活动,对双溪口村关上路口的2户近600平方米的应拆未拆老宅进行拆除。据悉,这2户应拆未拆建筑是原建设凤凰水库就签约应拆迁的房屋,当时考虑作为村民小组的山林管理用房,但目前因建筑物已老旧,并影响整体环境和安全。昌硕街道联合城管、国土等部门,及时将2幢房屋进行了拆除。 | |||
县交通运输局 | 负责省级道路、县级道路的检查考核。 | ||||
县法制办 | 开展违法建设法制培训,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 ||||
县520办 | 牵头统筹指导全县“三改一拆”和“四边三化”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考核。 | ||||
行政村(社区) | 统计现有存量违法建筑,做好村民沟通调解工作。 | ||||
7 | 农家乐管理 | 昌硕街道 | 负责本辖区农家乐的审核、指导、培训、服务、规划、统计、安全等工作。 | 《安吉县农家乐管理办法》(安政发〔2013〕47号) | 昌硕街道联合工商、卫生、安监、国土、环保等部门对辖区内农家乐进行排查,全面了解农家乐经营办证情况、安全和卫生状况及“两违”情况,对拒不整改的农家乐进行依法取缔。 昌硕街道农家乐审批过程中,在行政村的配合下,与水利、交通、国土、城建、安监、环保部门一起按照部门职责确定分工:经济发展办对辖区内农家乐管理负综合监管职责;安监站、消防站负责辖区企业安全工作;经济发展办负责景区和农家乐安全检查;综治办和派出所负责公共安全检查;国土规划建设办负责在建项目施工安全;林业站负责森林消防安全。 |
县农办 | 协同旅委开展农家乐经营户星级评定和农家乐特色村、示范点评定工作。将农家乐从业人员的培训纳入农民素质提升工程。 | ||||
县物价局 | 指导农家乐实行明码标价,对农家乐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管;依法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 | ||||
县农业局 | 负责指导农家乐、休闲农庄农事采摘和农事节庆活动,指导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进农家乐工作。 | ||||
县林业局 | 指导农家乐做好林地的流转,按有关规定做好农家乐涉及林地的选址把关和审核(审批)以及森林消防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 ||||
县水利局 | 参与农家乐的选址,防止农家乐的发展影响防汛安全和水资源保护。指导乡镇将农家乐乡村旅游纳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建立农家乐防汛防台安全联系人制度;指导乡镇完善预案编制,熟悉避灾路线,明确避灾场所;督促乡镇在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山边、溪边、涉水项目及其危险地段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以防游客涉险。 | ||||
县国土局 | 负责做好农家乐土地使用的把关和审批(审核)工作,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土地行为,协助和指导乡镇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宣传工作。 | ||||
县气象局 | 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向农家乐业主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实时雨情和天气趋势分析预报信息;加强农家乐农房防雷设施安全监管,提供防雷技术服务。 | ||||
县环保局 | 研究制定安吉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办法,负责做好全县农家乐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指导农家乐建设环保设施;加强对各农家乐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对有环境影响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 ||||
县旅委 | 具体负责农家乐产业发展的指导、服务、管理、培育、星级评定等工作,组织开展农家乐宣传、营销、推介和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农家乐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服务和管理合力。 | ||||
县卫计局 | 负责制订全县农家乐相关服务项目卫生标准,做好农家乐经营场所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的审查把关;加强对农家乐经营户日常经营中的卫生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 ||||
县安监局 | 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农家乐综合安全监管的指导。 | ||||
县规划局 | 指导做好农家乐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使农家乐发展与我县的城乡规划相协调。 | ||||
县住建局 | 逐步建立健全农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相关制度,严格指导农家乐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 ||||
县交通运输局 | 参与做好交通道路沿线农家乐的选址把关。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加强农家乐经营区域交通安全监管。 | ||||
县公安局 | 负责做好农家乐旅馆游客的入住登记和治安安全指导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从事住宿服务的无证经营行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全县农家乐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消防隐患的点,及时指出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 | ||||
县市场监管局 | 负责做好农家乐营业执照的审批把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督促农家乐经营户合法经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组织制订相关的农家乐服务质量标准,加强对农家乐各种游乐设施和特种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农家乐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和农家乐特色村医疗点的药品安全。做好农家乐餐饮经营许可和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的审查把关。 | ||||
行政村(社区) | 配合乡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管辖区域内农家乐的审核、指导、培训、服务、规划、统计、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 | ||||
8 | 美丽乡村长效管理 | 昌硕街道 | 负责本辖区各行政村(农村社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的有效机制和工作措施,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 《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安委办〔2013〕50号) | 昌硕街道每个月的月初,组织街道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办公室、督查办和各村(社区)分管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共同对街道所辖4个行政村和10个村改居社区的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居民投诉过的卫生死角、城郊结合部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要求相关村(社区)进行整改,督查结果纳入村(社区)年终考核。如近日督查发现余墩社区天水小区内有居民乱堆放情况,街道及时下发《督查通报》,要求社区在5个工作日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街道。 |
县农办 | 负责全县中国美丽乡村长效管理的日常监督与考核工作 | ||||
县交通运输局 | 健全省、县道沿线长效管理办法,并指导各乡镇(街道)、村加强乡村道路沿线的长效管理 | ||||
县城管执法局 | 强化一线执法力量,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培训 | ||||
宣传部 | 强化美丽乡村宣传,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和现代生产生活习惯。 | ||||
行政村(社区) | 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工作制度,组建专业物业管理队伍 |
昌硕街道公共服务事项
序号 | 服务类别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服务标准 | 承办 机构 | 联系电话 |
1 | 基本公共服务 | 就业服务和管理 |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就业政策咨询,发布招工信息;做好用人单位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举办职业技能初级培训。 | 每个工作日开放政策咨询;每年到企业宣传1次。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2 | 创业服务 | 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获得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服务。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3 | 劳动关系协调 | 免费提供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查询、劳动关系政策咨询、开展集体协商等服务。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查询服务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4 | 劳动保障监察 | 辖区内的劳动投诉、劳动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 每个工作日有工作人员受理辖区内的劳动投诉、劳动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重大事项随时处理。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5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 辖区内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的争议调解工作。 | 每年开展1次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有效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免费为就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及开展调解活动。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6 | 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 |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开展宣传和咨询服务,及时发放宣传资料。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服务;每年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7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45周岁以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开展宣传和咨询服务,及时发放宣传资料。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服务;每年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8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开展宣传和咨询服务,及时发放宣传资料;加大参保扩面工作力度。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服务;每年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9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提高筹资水平,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提高保障水平,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街道农村居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 | 加大宣传力度;每年年底前完成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10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加大参保扩面工作力度,非从业居民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服务;每年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11 | 失业保险 | 为失业人员开展社保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发放政策汇编、宣传小册子等资料,让基层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社保政策。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服务;每年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12 | 工伤保险 | 加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及时发放政策汇编、宣传小册子等资料,让基层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社保政策。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服务;每年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13 | 生育保险 | 加大生育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及时发放政策汇编、宣传小册子等资料,让基层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社保政策。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服务;每年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14 | 最低生活保障 | 为广大群众开展社保政策咨询服务,并为符合低保群众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手续;每个月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群众进行核定。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服务;每年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15 | 五保、“三无”供养和“本土养老”提升工程 | 以辖区五保、“三无”供养人员为主要对象开展生活保障申领、临时救助及“本土养老”工程。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服务;每年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16 |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 以辖区生活难以自理的失能失智70周岁及以上城乡低保居民为对象开展生活补贴申领、临时救助等活动。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服务;每年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17 | 惠民殡葬与生态葬法奖励 | 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吉县惠民殡葬政策实施细则》,推进殡葬服务便民惠民,保护生态环境,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和实施力度。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服务;参照惠民殡葬政策实施。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18 | 优待抚恤 | 以辖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人员为对象开展优待抚恤补助的申领、临时救助等活动。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服务。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19 | 社会保险保费补贴 | 以辖区重度和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社会保险费补贴申领、临时救助等活动。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20 |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 | 以辖区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为对象,加大对农村旧危房改造力度,重点实施对农村低保赤贫户危住房救助,加强对农村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住房改造。 | 每个工作日开放咨询服务;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家族进行危房改造。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21 | 义务教育免费 | 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除学费、杂费、课本费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住宿费。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22 | 学前教育资助 | 对低保家庭的儿童、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幼儿以及残疾儿童,每生每年按三级公办幼儿园保育费的50%给予补助。 |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6%。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23 | 传染病防治 | 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相关人群,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依托监测网络,及时发现、报告、处置和评估。 | 及时发现、报告、处置和评估。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24 | 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 | 通过各种途径及时获取辖区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及时掌握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 及时掌握、报告、处置和评估。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25 | 环境卫生监督协查 | 农村饮用水质监测、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和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力度,积极实施中央农村改厕项目;加强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做好农村水质卫生监测。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4%以上,农村自来水受益率与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分别达到97%和60%以上。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26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做好辖区年满60周岁、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奖励扶助金夫妇每人每年不低于960元;新增对象的资格确认和已享受对象的复审工作每年核定,确保符合条件对象不重不漏。 |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 社会发展办公室 (计划生育办公室) | 0572-5300197 | |
27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金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直至亡故;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金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节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员每人每月分别300元,200元,100元。每年做好新增对象的资格确认和已享受对象的复审工作,确保符合条件对象不重不漏。 |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 社会发展办公室 (计划生育办公室) | 0572-5300197 | |
28 | 公益性文化设施 | 以村文化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实现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中心或文化活动室并免费开放。 | 村文化活动中心或文化活动室每日9时至17时免费开放,村文化大礼堂每月免费放映电影不少于2次。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29 | 公共阅读服务 | 为读者提供不同的角度、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图书,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 辖区各行政村设置农家书屋,实用图书不少于1500册,报刊不少于2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每日9时至17时免费开放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30 | 全民健身服务 | 辖区群众免费享有接受健身技能指导、参加健身活动、体质监测等服务,免费提供公共体育设施露天场地、公园、绿地、公共场所、全民健身活动器材。 | 每年开展免费国民体制监测、全民健身公益大培训等活动,每年组织人员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率提高到40%以上。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31 | 饮用水水质保障 | 辖区饮用水工程建设全覆盖,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 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农村饮水建设全覆盖,并进行农村饮水长效管理。 | 社会发展办公室 (农村发展办公室) | 0572-570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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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 | 完成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任务;做到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 | 协助市场监管分局每月抽查1—2次。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33 | 污染物处理 | 规范垃圾中转站建设,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设施和制度建设,逐年加大财政补助力度。 |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域覆盖。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300093 | |
34 | 污水处理 | 进一步扩大农村污水处理农户受益面,强化设施维护;逐步实现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建立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细则。 | 按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细则标准实施。 | 社会发展办公室 (农村发展办公室) | 0572-570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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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污染减排 | 坚持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控制综合推进,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从工业、生活、农业和交通等领域全方位推进减排。 | 覆盖全街道。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0572-5022587 | |
36 | 环境风险源重点监控 | 继续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污泥规范化处置;全面落实县放射源长效管理机制。 | 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0572-5022587 | |
37 | 生态保护与建设 | 以创建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乡镇为契机,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不断优化生态环境,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变。 | 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乡镇。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0572-5022587 | |
38 | 食品安全监管 | 在辖区内组织开展食药品安全法律法规、食药品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及现场咨询,大力营造食品安全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对辖区内副食品商店、菜市场、饭店等单位食品卫生安全开展检查指导。 | 协助市场监管分局每月抽查1—2次;每年组织1次食药品安全法律法规、食药品科普知识宣传、培训。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 0572-5707905 | |
39 | 消费安全 |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强化基层维权网络建设,运行维护街道消费维权站点网络建设。 | 配合市监所做好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的“五进”规范化建设率达100%、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 0572-5707905 | |
40 | 安全生产监管 |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深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 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管理;提供经县级部门备案审核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指导技术服务机构与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推广新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方式;强化对辖区内从事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提供职业病防治检测及医疗单位;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绝对指标零增长;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信息数据库。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 0572-5707905 | |
41 |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知识“五进”行动,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 组织参与、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普及全民安全知识教育。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 0572-5707905 | |
42 | 防灾减灾 | 完善乡村易灾地区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扎实推进“综合减灾示范村”创建活动。 | 各行政村均建有一所避灾安置场所。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 0572-5707905 | |
43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 完成应急预案全面修订;健全社会应急联动工作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 免费、及时、准确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应急避险技术服务、救助服务,每年开展各领域的应急演练。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 0572-5707905 | |
44 | 消防安全 | 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建设,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 指导村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推广新型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在重点时节开展消防检查。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 0572-5707905 | |
45 | 交通安全 | 完善街道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做好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 | 配合县交警大队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突发事件处理 | 社会发展办公室 (农村发展办公室) | 0572-570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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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服务事项 | 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服务 | 免费对公众提供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快速定性检测 | 每年定量定性检测200个批次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107460 |
2 | 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 宣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最大限度地动员适龄公民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 每年3月12日发动群众义务植树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107460 | |
3 | 森林火灾扑救技能培训 | 开展对乡本级行政村森林消防队伍安全扑火技能培训 | 每年组织消防技能培训一次 | 社会发展办公室 | 0572-5107460 | |
4 | 美丽乡村建设 | 组织实施辖区内行政村(农村社区)美丽乡村建设和长效管理工作。 | 定期对辖区内各行政村(农村社区)美丽乡村长效管理进行检查考核,积极培育和提升美丽乡村精品村。 | 国土与规划建设办公室 | 0572-53000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