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2020年)》(安政办函〔2019〕21号)、《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表》、《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浙财企〔2020〕96号)文件,城镇社区、村改居网点冷藏式智能取货柜建设投放及运营服务项目已完成建设。本次拟拨付项目金额总计47.4924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6月16日-6月22日,公示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反映(县财政局联系人:赵伟琴,联系电话:5030286;县商务局联系人:严汉力、杨帆,联系电话:5123640、5123644)。
安吉县商务局 安吉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6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拨付单位 | 本次拨付金额(万元) |
1 | 城镇社区、村改居网点冷藏式智能取货柜建设投放及运营 | 安吉浙北大厦购物有限责任公司 | 47.4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