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2020年)》(安政办函〔2019〕2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浙财企〔2020〕96号)文件,安吉县电商公共服务优化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按照合同拨付资金58.8424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1月28日-12月4日,公示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反映(县财政局联系人:赵伟琴,联系电话:5030286;县商务局联系人:严汉力,联系电话:5123644)。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拨付单位 | 本次拨付金额(万元) |
1 | 安吉县电商公共服务优化服务 | 浙江讯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58.8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