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2-04299 | 成文日期: | 2022-07-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安经信〔2022〕7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经信局 |
统一编号: | 文件效力: | 有效 |
开发区,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企业: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整体发展水平,构建现代制造业产业新体系,根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制造业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安政发〔2021〕1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制造业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有关奖励补助申报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命健康产业
(一)申报对象
在安吉县生命健康产业园内注册并经过认定,从事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各领域的研发、生产、检测和服务外包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企业须符合安吉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且于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园区平台内新注册、新迁入的。
(二)申报项目、所须条件和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租金
(1)申报项目及条件
经政府认可,租用的设计、研发、生产、办公用房的租金。
(2)申报所需材料
①2021年度安吉县健康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③生产许可证;④厂房租赁合同;
⑤租金支付证明;⑥企业平面图。
2.人才贡献奖励
(1)申报项目及条件
对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安吉的企业高管,连续从业满一年,优先推荐享受人才贡献奖励,年工资薪金在50—70万元的(不含70万元),奖励工资薪金所形成的县级所得部分60%;年工资薪金在70—100万元的(不含100万元),奖励工资薪金所形成的县级所得部分80%;年工资薪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奖励工资薪金所形成的县级所得部分90%;奖励总额历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累计享受年限不超过5年。(1.按年填报,指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入库的税款;2.“县财政所得部分”=个税金额*32%)
(2)申报所需材料
①2021年度安吉县健康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③生产许可证;④企业高管任职文件;
⑤税务局提供的纳税证明材料。
3.鼓励平台提供专业服务
(1)申报项目及条件
鼓励专业公司在园区建设运营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医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GLP)、医药临床试验机构(GCP)、检验检测平台、消毒灭菌服务平台、精准医学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方物流基地、代工加工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转化平台、生产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医疗器械实验中试、分析测试、产品注册、合同生产等专业服务。对经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平台,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房产及非生产性投资除外)的30%予以奖补,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已建成运营的产业服务平台,为与本机构无投资关系的本地企业服务,按年度实际发生的服务费金额的10%予以补贴,单个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申报所需材料
①2021年度安吉县健康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③生产许可证;④机构或平台认定的相关材料;
⑤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房产及非生产性投资除外)相关证明(审计报告、合同、发票复印件)。
⑥服务费相关证明(合同、发票复印件)
4.鼓励企业参与定制化综合保险
(1)申报项目及条件
积极鼓励园区医药企业参加医药生命科学险等定制化综合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医药研究机构和企业,按照其实际缴纳保费的50%予以奖补,单个保单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申报所需材料
①2021年度安吉县健康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③生产许可证;④定制化综合保险相关证明(保险单、发票复印件、银行转账记录)。
5.通过各类市场准入认证
(1)申报项目及条件
对通过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EMA(欧洲药品管理局)、CE(欧洲统一)、PMD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WHO(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市场准入认证的生物医药及二、三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按实际投入申报费用的20%予以奖补,获得中国市场准入认证的生物医药及二、三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按实际投入申报费用的50%予以奖补,每个产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申报所需材料
①2021年度安吉县健康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③生产许可证;④市场准入认证证书;
⑤产品实际投入申报费用相关证明。
6.实现产业化或销售结算的企业
(1)申报项目及条件
对取得药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资格并在园区内实现产业化或销售结算的企业,每品种按委托合同财务结算金额的2%给予委托方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对获得无关联药品持有人授权委托生产的企业,按该品种每年新增年销售额3%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2)申报所需材料
①2021年度安吉县健康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③生产许可证;
④药品注册证书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书;⑤委托合同;
⑥财务结算相关证明;⑦税务局提供的纳税证明材料等。
7.产业化项目
(1)申报项目及条件
对园区内企业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按照项目新增生产性设备投资(包括GMP车间和实验室研发、检测设备投入)的15%予以奖补,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申报所需材料
①2021年度安吉县健康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③生产许可证;
④税务局提供的纳税证明材料;
⑤项目新增生产性设备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⑥项目新增生产性设备投资相关证明(合同、发票复印件)。
8.医疗器械
(1)申报项目及条件
对申请医疗器械首次注册且获得相应注册证的,若在本区实现产业化,则依据该产品类别(同一方法学的产品只认定一个),创新性二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50万元奖励,一般性二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3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创新性三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150万元奖励,一般性三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2)申报所需材料
①2021年度安吉县健康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③生产许可证;
④税务局提供的纳税证明材料;⑤医疗器械注册证。
9.药品类
(1)申报项目及条件
对新药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取得临床批件的,每项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取得临床批件后,进入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分别每项给予300万元、500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新药注册证书并在区内产业化的,创新药每个品种给予1000万元奖励,改良型新药每个品种给予50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或新取得仿制药注册证书的品种(不同规格视为同一个品种),每个品种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的品种,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园区内企业新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独家品种或独家剂型,每品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独家品种,每品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申报所需材料
①2021年度安吉县健康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③生产许可证;
④临床批件、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国家新药注册证书、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相关材料、新取得的仿制药注册证书、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相关材料、新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相关证明等;
⑤税务局提供的纳税证明材料等。
10.其他
对世界100强医疗器械制造企业、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在园区投资的由产业推进专班给予重点支持;入园企业在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新药注册证前,对涉及亩均税收等相应考核指标专班专审;对涉及科技、人才、金融、土地、技改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可参照我县现有相关政策。
本政策由安吉县生命健康产业推进专班和安吉县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
二、绿色家居产业
本政策所指绿色家居产业(座椅、沙发、居家用品及配件),具体范围和企业由县经信局认定。
(一)申报项目及条件
(1)智能制造投入
对当年企业在生产环节智能化设备改造中投入200万元以上的,按累计投入额8%给予奖励。前述设备单台金额不低于3万元。二次转让设备、各类配件、自制设备、非智能化运输仓储设备、环保设备、设备安装土建工程、供热锅炉、配电设施均不列入奖励范围。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与全县面上普惠工业经济政策不重复享受。
(2)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对企业之间采用出资协作等方式(须相互无股权关系且制造部分销售收入在亿元以上的企业不少于3家),开展共性关键重点技术攻关,对经县经信局立项批准的项目,给予直接研发攻关费用40%的专项补助,2000万元封顶。
计费范围仅限于研发成功的首套设备、直接相关技术转让合同和咨询合同约定费用。
(3)企业兼并重组
①县内绿色家居企业兼并收购县外的同业竞争企业、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产业链企业。且持有被收购企业股权不得低于51%的,按兼并收购对象上年度开票销售额(制造环节部分),每1亿元奖励200万元计算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1000万元封顶。对本年度被收购企业(独立法人)上缴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部分,按3%给予奖励。
②县内绿色家居企业(上年度亩均评价A类)兼并或收购县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且持有被收购企业股权不得低于70%的,每兼并或收购一家上年度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以开票数据为准)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办理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权属及股权变更手续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按县财政所得100%予以分别奖励给缴纳双方,收购双方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同一家庭成员等情形)的不享受。
(二)申报所需材料(一式二份)
(1)智能制造投入项目所需材料如下
①2021年安吉县绿色家居产业智能制造投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②项目建设进展及项目投资情况书面报告;
③投资设备买卖合同、发票复印件及设备现场照片;
④项目技术装备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审计报告需按照《附件3:2021年安吉县绿色家居产业智能制造投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报明细表》格式出具,建议在出审计报告前相关资料先行送县经信局投资科预审核);
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⑥信用承诺书;
注:符合条件企业将审计报告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ajjxtzk@163.com。对上述项目审计报告的真实性由企业自行负责,县经信局、财政局及所在乡镇等部门单位将共同组成联审小组对其进行抽查,一经查到存在虚假不实情况,将取消企业当年所有政策享受资格。
(2)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所需材料如下
①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4);
②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立项申报材料;③相关合同复印件;
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项目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⑥企业信用承诺书。
(3)企业兼并重组项目所需材料如下
①绿色家居企业(椅业)兼并重组奖励申报表(附件5、6);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被收购对象原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兼并收购变更手续办理证明材料(包括法人变更、房产变更、土地使用权转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兼并收购合同及公告复印件;
⑥被兼并收购对象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⑦被兼并收购对象上一年度销售额开票证明;
⑧被兼并收购对象本年度上交母公司净利润证明材料;(仅收购县外企业需提供);
⑨办理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权属及股权变更手续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凭证;(仅收购县内企业需提供);
⑩企业信用承诺书。
三、高端装备产业
(一)申报对象
在原示范区安吉分区注册并经过认定,主要从事包括汽车零部件和轨道交通方向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需符合安吉县高端装备(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规划。
(二)申报项目、所须条件和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税收贡献奖励
(1)申报项目及条件
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安吉新落户项目并按照招商引资协议如期投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超收部分(以亩均税收30万元为基数),实际入库县得部分按比例实行全额奖励。
(2)申报所需材料:
①2021年项目落户证明;②招商引资协议;
③亩均税收及县得部分奖励证明(税务局纳税证明)。
2.人才贡献奖励
(1)申报项目及条件
对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安吉的企业高管,连续从业满一年,优先推荐享受人才贡献奖励,年工资薪金在50-70万元的(不含70万元),奖励工资薪金所形成的县级所得部分60%;年工资薪金在70-100万元的(不含100万元),奖励工资薪金所形成的县级所得部分80%;年工资薪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奖励工资薪金所形成的县级所得部分90%;奖励总额历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累计享受年限不超过5年。(1.按年填报,指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入库的税款;2.“县财政所得部分”=个税金额*32%)
(2)申报所需材料
①2021年度安吉县安吉县高端装备(汽车零部件)产业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③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高管任职文件;⑤税务局提供的纳税证明材料。
3.财政贴息奖励
(1)申报项目及条件
对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高端装备重点项目当年新增贷款,按照贷款发放当月LPR利率的12%给予贴息,单户贴息金额当年不超过2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2)申报所需材料
①高端装备重点项目认定;②银行贷款合同及凭证;
③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证明。
4.技术创新奖励
(1)申报项目及条件
对汽车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汽车企业、国际国内汽车行业协会、国家科研机构、重点高校等引入汽车制造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研发总部、行业工程实验室的,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汽车制造核心技术需要是国内外领先的,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能对国外产品起到技术替代的先进技术,并经过专家评审认定;核心研发团队需达到省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南太湖精英计划创新团队及更高层级认定标准)
(2)申报所需材料
①研发机构入驻证明;②核心研发团队认定。
③汽车制造核心技术证明及专家评审认定;
5.招大引强奖励
(1)申报项目及条件
①获得省重大产业类项目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投资项目,并争取到省奖励的土地指标,以每亩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②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高端装备产业项目实施开竣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见《安吉县重大项目落地达产奖励实施办法》,最高1300万元。
(2)申报所需材料
①第一类提供重大产业类项目相关申报材料、省奖励的土地指标数量及支持文件;
②第二类提供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高端装备产业项目实施开竣工证明材料。
四、电子信息产业
(一)申报项目、所须条件和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落地房租奖补
(1)申报项目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电子信息企业,租用经政府核定的设计、研发、生产、办公用房,实行“3+3”房租奖返政策,即按照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时间起,租金前三年按照80%、后三年按照40%先缴后奖,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5000平方米;购买标准厂房的,按成本价进行出售。
(2)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②生产许可证;
③厂房租赁合同;④租金支付证明;
2.鼓励设备投入
(1)申报项目条件
对符合产业规划平台内企业实施产业化的新落地项目,按照项目新增生产性设备(包括GMP车间和实验室研发、检测设备投入)的15%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申报材料
①项目备案(核准)文件或营业执照;
②生产许可证;③产业化相关证明;
④项目新增生产性设备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⑤项目新增生产性设备买卖合同、发票复印件(设备买卖合同及设备购置发票时间均需在2021年度);
3.支持技工引进
(1)申报项目条件
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批量引进电子信息产业员工30人以上,且社保交满三个月以上,给予负责招引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②生产许可证;③员工社保证明;
④企业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相关证明。
4.高管税收奖励
(1)申报项目条件
对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安吉的企业高管,连续从业满一年,优先推荐享受人才贡献奖励,年工资薪金在50-70万元的(不含70万元),奖励工资薪金所形成的县级所得部分60%;年工资薪金在70-100万元的(不含100万元),奖励奖励工资薪金所形成的县级所得部分80%;年工资薪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奖励工资薪金所形成的县级所得部分90%;奖励总额历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累计享受年限不超过5年。
(2)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②生产许可证;
③企业高管任职文件;④税务局提供的纳税证明材料。
五、新材料产业
(一)申报对象
在安吉县境内首次注册且税务登记和经营场所均在安吉县园区内,具有独立法人主体,经县新材料产业推进领导小组认定且登记入库的新材料产业各类企业、研发机构。企业须符合安吉县新材料产业园专项规划,且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园区平台内新注册、新迁入的。
(二)申报项目、所须条件和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租金
(1)申报项目及条件
经政府认可,租用的设计、研发、生产、办公用房的租金。
(2)申报所需材料
①2021年度安吉县新材料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③生产许可证;④厂房租赁合同;
⑤租金支付证明;⑥企业平面图。
2.人才贡献奖励
(1)申报项目及条件
对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安吉的企业高管,连续从业满一年,优先推荐享受人才贡献奖励,年工资薪金在50—70万元的(不含70万元),奖励工资薪金所形成的县级所得部分60%;年工资薪金在70—100万元的(不含100万元),奖励工资薪金所形成的县级所得部分80%;年工资薪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奖励工资薪金所形成的县级所得部分90%;奖励总额历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累计享受年限不超过5年。(1.按年填报,指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入库的税款;2.“县财政所得部分”=个税金额*32%)
(2)申报所需材料
①2021年度安吉县新材料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③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高管任职文件;⑤税务局提供的纳税证明材料。
3.立项支持
(1)申报项目及条件
对获得省重大产业类项目的新材料产业投资项目,按照省奖励的土地指标数量,以每亩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申报所需材料
①2021年度安吉县新材料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③生产许可证;
④税务局提供的纳税证明材料;
⑤省重大产业类项目相关证明及省奖励的土地指标材料。
本政策由安吉县新材料产业专班负责解释。
六、通用航空产业
(一)申报项目条件和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鼓励企业投资
(1)申报项目条件
2021年3月15日后经招商引资引进的通航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的10%给予补助,最高15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5亿元以上的,再奖励500万元。对新引进的研发中心、试飞中心、检测中心、认证中心、运营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按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1000万元。
(2)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
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证明材料;
③研发中心、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设备投资额证明材料(设备合同、发票等)。
2.鼓励企业创业创新
(1)申报条件
通航产业类项目租用园区提供的标准厂房(库房)且符合我县特色小微产业园入驻标准的可享受租金补贴优惠,前三年按核定租金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后两年按核定租金标准的50%给予补贴。
通航制造企业取得国家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许可证并在示范区生产或组装的载人航空器、航空模拟机每架(台)销售(不含税收销售)给予5%的补贴,单架(台)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2)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②特色小微产业园入园协议;
③租金支付证明;④租赁合同;
⑤相关产品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许可证等以及销售合同、发票复印件、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3.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申报条件
对2021年度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通航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50万、100万、200万、500万元,奖励额度不超过该年度企业上缴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对于年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加工贸易企业,按年出口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②年出口额证明材料;
③年销售收入证明材料(合同、发票、审计报告等);
四.支持通航旅游发展
(1)申报条件
对2021年度开发的符合航空小镇总体规划和产业定位的航空特色旅游产品(不含旅游地产和旅游饭店),按投资额(不含土地)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
(2)申报材料
①经认定的符合航空小镇总体规划和产业定位的航空特色旅游产品等情况说明;
②经审计确定的投资额(不含土地);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填写申报表及提供相关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材料报送至各相关业务部门科室,各业务部门科室会同县财政局相关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实。
申报企业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暂停其当年申报资格,已拨付的补助资金予以如数追回。
(二)联系科室(联系人、联系方式)
1.生命健康产业
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所 汪倩 5225108 潘忠强 5225118;
开发区 梁仁龙 5030211。
2.绿色家居产业(椅业)
(1)智能制造投入:县经信局投资管理科,李玲,5036300;
(2)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县经信局技创科,陶婧婷,5123556;
(3)企业兼并重组:县经信局产业发展协调科,吴琳琳,5123560。
3.高端装备产业
安吉县发改局产业科 张涛 15088334369/5123542;
长合区(原示范区安吉分区) 冯程程 18267272798。
4.电子信息产业
县科技局高新科,周琴,5220897。
5. 新材料产业
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杨飞 5039970
6.通用航空产业
县投资促进中心,陈欢明,18768248651。
县财政局联系人:企业管理科,赵伟琴,5030286。
申报文件及相关附件可通过企业码-安吉专区-政策资讯栏查看下载,也可通过安吉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务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栏查看下载。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5日,逾期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请各企业接通知后及时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2021年度安吉县健康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附件2:2021年安吉县绿色家居产业智能制造投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
附件3:2021年安吉县绿色家居产业智能制造投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报明细表
附件4:安吉县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奖补资金申报表
附件5:绿色家居企业兼并重组(县外)奖励申报表
附件6:绿色家居企业兼并重组(县内)奖励申报表
附件7:2021年度安吉县高端装备(汽车零部件)产业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附件8:2021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奖励申请表
附件9:2021年度安吉县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附件10:2021年度安吉县通航产业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附件11:信用承诺书
安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安吉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0日
安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印发
附件1: | ||||
2021年度安吉县健康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 ||||
填报日期: | 年 月 日 | 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
单位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本 | 企业规模 | |||
注册地址 | 从业人数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经营范围 | ||||
经营地址 | ||||
奖补主要内容 | ||||
备注:请根据申报类型,在以下相应£上打√,并填写相关内容 | ||||
£租金 | £设计 £研发 £生产 £办公用房 | |||
租金金额 | 附相关材料 | |||
£人才贡献奖励 | 高管姓名 | 职 务 | 个税金额 | 县财政所得部分 |
£鼓励平台提供专业服务 | 平台名称 | 平台类型 | ||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房产及非生产性投资除外) | 年度服务费 | |||
£鼓励企业参与定制化综合保险 | 保险名称 | 保险单号 | ||
保费 | 附相关材料 | |||
£市场准入类 | 国际市场准入认证类:£FDA £EMA £CE £PMDA £WHO £其他 | |||
£中国市场准入认证 | ||||
实际投入申报费用合计: | 附相关材料 | |||
£设备投入类 | 资格:£药品 £医疗器械 | 是否实现产业化或销售结算(附材料) | £是 £否 | |
是否获得无关联药品持有人授权委托生产 | £是 £否 | 新增年销售额 | ||
是否实施产业化项目 | £是 £否 | 新增生产性设备投资(包括GMP车间和实验室研发、检测设备投入) | ||
£成果批件类 | 医疗器械类 | 医疗器械注册证 | £创新性二类 £一般性二类 £创新性三类 £一般性三类 | |
是否在本区实现产业化 | £是(附相关材料) £否 | |||
药品类 | £临床批件 £进入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 | |||
£国家新药注册证书 £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新取得仿制药注册证书 £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 £新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新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
附件2:
2021年安吉县绿色家居产业智能制造投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联系人手机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建设年限 | |||||
1、项目投资情况 | ||||||
申报投资额 | 核定额 | |||||
当年生产性智能化设备投资(不含税) | ||||||
2、建成后预计经济效益 | ||||||
销售收入 | 利润 | 税金 | 创汇(万美元) | |||
申请奖励金额 | 核定奖励金额 | |||||
申报企业承诺:特此声明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
区管委会、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字): | 分管领导(签字):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字): | 经办人(签字): | ||||
分管领导(签字):
县经信局(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签字):
县财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2021年安吉县绿色家居产业智能制造投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报明细表
申报企业: 单位:元
序 号 | 投入固定 资产名称 | 是否列入固定资产类科目核算 | 座落 车间 | 付款凭证 | 应付金额 | 实付金额 | 其中逐笔付款情况 | 备注 | |||||||||
票据名称 | 票据 码号 | 会计凭 证号码 | 日期 | 单价 | 数量 | 含税 | 不含税 | 付款方式 | 付款 日期 | 付款金额 | 会计凭 证号码 | ||||||
小计 | |||||||||||||||||
合计 |
注:1、投入固定资产是指用于本项目的投入固定资产,严禁与本项目无关的固定资产费用列入。
2、付款凭证票据名称: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发票名称。
3、实付金额:是指该序号投入固定资产票据名称中已实际支付的金额。
4、明细表填写完整,每页需有小计,最后一页有小计、合计。
附件4:
安吉县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奖补资金申报表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组织机构 代码 | |||||||||
企业地址 | ||||||||||
法人代表 | 注册资金 | 注册时间 | ||||||||
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经济效益 | 年度 | 销售收入 | 利税 | 资产负债率 | ||||||
T年 | ||||||||||
T- 1年 | ||||||||||
二、申请专项资金项目情况(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立项情况及编号 |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时间 | 至 | ||||||||
项目投资 | 投资总额 | 自筹资金 | 银行贷款 | |||||||
项目研发投入 | 投资总额 | 自筹资金 | 银行贷款 | |||||||
三.其他关联企业,至少3个(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无股权关系2.制造部分销售收入在亿元以上。否则不予填写) | ||||||||||
关联企业名称 | 制造部分销售收入(单位:万元) | 占比 | ||||||||
企业1 | ||||||||||
企业2 | ||||||||||
企业3 | ||||||||||
四、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 ||||||||||
项目主要内容及目标 (限150字) | ||||||||||
核心技术指标 (不少于3条) | ||||||||||
社会效益 | ||||||||||
填表说明:
1、T年是指申报年度前一年。
2、项目新增效益是指项目完成后预计值。
3、“投资总额”、“已投资”不包括在项目用地范围内非生产性配套设施投资。
4、若项目列入专项资金,标示“★”的栏目内容将作为项目验收考核指标,请慎重填报。
5、投资总额=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资金不留缺口。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绿色家居企业(椅业)兼并重组(县外)奖励申报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申请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电话 | ||||||||
被兼并收购企业名称 | 发生时间 | ||||||||
兼并收购类型 | £同业竞争企业 £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 R产业链企业 | ||||||||
被兼并企业上年度开票额(制造环节部分) | |||||||||
本年度被兼并企业上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
基本情况 | |||||||||
申请补助金额 | 核定补助金额 | ||||||||
主管部门意见 | 经办人(签字): | 经办人(签字): | |||||||
分管领导(签字):
县经信局(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签字):
县财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6:
绿色家居企业(椅业)兼并重组(县内)奖励申报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申请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被兼并收购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金额 | 各项税收金额 | ||||||||
被兼并企业上年度开票额 | |||||||||
基本情况 | |||||||||
申请补助金额 | 核定补助金额 | ||||||||
主管部门意见 | 经办人(签字): | 经办人(签字): | |||||||
分管领导(签字):
县经信局(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签字):
县财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7: | ||||||||||
2021年度安吉县高端装备(汽车零部件)产业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 ||||||||||
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
单位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本 | 企业规模 | |||||||||
注册地址 | 从业人数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经营范围 | ||||||||||
经营地址 | ||||||||||
申请项目 | □税收贡献 □人才贡献 □财政贴息 □技术创新 □招大引强 | |||||||||
简要撰写奖补事项及依据 | ||||||||||
提供材料 | ||||||||||
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 以上信息属实,申请政策奖励。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核单位意见 (长合区经发局、安吉县发改局) | ||||||||||
备注 | ||||||||||
附件8: | ||||||||||
2021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奖励申请表 | ||||||||||
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
单位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本 | 企业规模 | |||||||||
注册地址 | 从业人数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经营范围 | ||||||||||
经营地址 | ||||||||||
奖补主要内容 | ||||||||||
备注:请根据申报类型,在以下相应£上打√,并填写相关内容 | ||||||||||
£落地房租奖补 | £设计 £研发 £生产 £办公用房 | |||||||||
租金金额 | / | 附相关材料 | ||||||||
£鼓励设备投入 | 设 备 清 单 | |||||||||
设备名称 | 设备原值 | 设备类型( GMP车间/实验室研发/检测设备投入) | ||||||||
£支持技工引进 | £企业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
批量引进人数 | 附相关材料 | |||||||||
企业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 | ||||||||||
£高管税收奖励 | 高管姓名 | 职 务 | 个税金额 | 县财政所得部分 | ||||||
附件9: | |||||
2021年度安吉县新材料产业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 |||||
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
单位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本 | 企业规模 | ||||
注册地址 | 从业人数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经营范围 | |||||
经营地址 | |||||
奖补主要内容 | |||||
备注:请根据申报类型,在以下相应£上打√,并填写相关内容 | |||||
£租金 | £设计 £研发 £生产 £办公用房 | ||||
租金金额 | 附相关材料 | ||||
£人才贡献奖励 | 高管姓名 | 职 务 | 个税金额 | 县财政所得部分 | |
£立项支持
| 立项 | 相关材料 | |||
省重大产业类项目 | 相关材料 | ||||
省奖励土地指标 | 相关材料 | ||||
附件10: | |||||
2021年度安吉县通航产业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 |||||
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
单位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本 | 企业规模 | ||||
注册地址 | 从业人数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经营范围 | |||||
经营地址 | |||||
奖补主要内容 | |||||
备注:请根据申报类型,在以下相应£上打√,并填写相关内容 | |||||
租金类 | 租金金额 | 附相关材料 | |||
固定投资类 | 平台名称 | ||||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房产及非生产性投资除外) | |||||
设备投入类 |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房产及非生产性投资除外) | ||||
鼓励企业创业创新类 | 通航制造企业取得国家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许可证并在示范区生产或组装的载人航空器、航空模拟机的销售情况 | ||||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类
| 通航产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年出口额情况 | ||||
支持通航旅游发展类 | 符合航空小镇总体规划和产业定位的航空特色旅游产品(不含旅游地产和旅游饭店)的投资额情况 | ||||
附件11:
信用承诺书
(申请单位/个人名称)现向(受理机关)
申请 (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
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
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
时间: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