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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委“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工作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面深化开展“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要求,聚焦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控难题,运用数字化手段,采取综合措施,立足从根本上解决顽疾、防范事故,在全县深化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攻坚整治,实现各项任务落地落细数字化闭环,全面防范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到2022年底,有限空间底数全面摸清,风险要素全面辨识和管控,作业人员培训合格率100%,隔阻盲目施救的安全防线不断巩固,专业清淤队伍不断壮大,数字化监管能力显著增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得到全面遏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杭州第19届亚运会圆满举办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攻坚对象
冶金、有色、建材、纺织、机械、轻工、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
三、整治攻坚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治理有限空间管理漏洞
1.全力整改“有限空间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问题,强化专项培训和安全承诺。5月底前,县应急局党委组织1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专题研究,并将“七张清单有限空间安全问题”提交县党委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各乡镇(街道)党委应对整治行动做专题研究;5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对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完成专项培训不少于1轮次;6月底前,企业作业人员完成“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专题培训并考试合格。企业要按“原总局令59号”要求,完成4类人员安全培训,并将内部培训视频节选上传至“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企业主要负责人完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诺,签订安全承诺书(附件1),并将承诺(口述)视频上传至“平台”。
2.全力整改“有限空间辨识不精准、不全面,监管有盲区漏洞”问题,推进安全风险全面辨识和有效管控。5月底前,企业通过风险普查“常普常新”,完成新一轮有限空间企业底数清单查漏补缺,确保羽毛(绒)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印染、蔬菜腌制、造纸等6类企业100%入库,并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分析有害因素、制定管控措施、建立管理台账、明确安全包保责任人。及时下载“平台”发布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及警示教育片,并学习贯彻到位。6月底前,企业有限空间进出口附近醒目位置,警示牌100%设置到位(格式参照附件2,内容结合实际按规范要求设置),并将有限空间场所及对应的警示牌照片上传至“平台”,形成电子档案,据实动态更新调整。
3.全力整改“盲目施救致事故扩大”问题,严格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和演练要求。“盲目施救”是有限空间事故的顽疾,须强力提升人的安全意识和科学施救能力。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至少组织1场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现场观摩会。企业依法完成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及救援队伍建设,配齐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清单见附件3),确保装备合格、有效。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作业人员至少完成1次实战演练,熟练使用通风设施、呼吸器等装备,6月底前,将相关演练视频节选上传至“平台”。
4.全力整改“制度不健全、审批不落实、外包作业失管”问题,强化制度健全和刚性执行。企业要对照《工贸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33/T707-2022)健全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有限空间作业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审批”及“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规范。将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的,承包方应具备相关作业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发包企业应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实行作业审批,安排专人现场监护。6月底前,企业将相关制度上传至“平台”,各地监管部门对企业制度完成线上审查。企业每次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后的3日内,应将作业审批表上传至“平台”。
5.全力整改“生产工艺落后、本质安全薄弱”问题,积极推进隔离防护、工艺升级和机器换人等措施。积极推进污水池“不积淤”“自动化清淤”“消除有害因素”等技术改造,鼓励推广“机器人”进行管道、污水池等疏通清淤作业。强化有限空间外围防护等设施标准化改造,6月底前,企业要对地面敞开的污水池等池边、临边,完成防护栏杆修筑;对地下封闭或半封闭的有限空间,完成“透气盖板”或上锁等物理隔离措施。有条件的有限空间作业区域,应增设门禁、声光报警、电子围栏、电子锁、视频监控装置等设施,实施可视化、封闭化管理。企业要重点加强有限空间设备“检维修”安全管理,对关键设备定期做好检修、维护并记录,严禁超寿命使用,严禁未经审批进入有限空间进行设备检维修。
(二)坚持高压推进,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6.开展重点服务督导。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会议精神,9月底前,县级对1个重点乡镇(街道)、乡级对辖区重点企业,参照应急管理部的服务模式,完成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地区进行通报。县应急局将采取平台核查、实地抽查等方式,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进度慢、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启用“开小灶”整顿机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7.全面推进执法检查。聚焦有限空间4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隐患整改不落实的,从严查处,强化行刑衔接措施,形成安全执法高压态势。11月底前,100%完成“平台”子模块“工贸25项重点任务清零”中的有限空间4项检查结果情况录入,实现逐企逐项检查到位,完成隐患清零。
8.加强社会舆论监督。通过各类媒体,公开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举报,积极落实奖励政策。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效应,借助媒体对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予以曝光警示。整治期间,曝光一批有限空间违规违法的典型案例。
(三)坚持多方协助,构建有限空间社会共治格局
9.建专业作业队伍。采取依托大型企业、中介机构、社会救援组织等方式,开展五有(有专业人员、有专业设备、有专项制度、有专业培训、有专项应急预案及演练)污水池清理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委托、联营、承包等清淤作业工作机制。11月底前,完成1支以上污水池清理专业化队伍组建、运行。统筹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组建有限空间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提升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10.推广中介技术服务。积极推广专家工作站、常驻第三方服务机构、企业互助平台等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大对限空间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推行力度,发挥社会化服务机构专家力量,指导企业精准辨识有限空间、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积极推广有限空间作业第三方监护制度,鼓励社会化服务机构深度参与,保障有限空间作业条件安全。
11.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发挥当地行业协会在技术推广、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积极搭建安全生产交流互动平台,牵头组织本行业企业开展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安全交叉检查,推进行业内企业相互交流、督促,共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坚持探索创新,与时俱进优化提升工作举措
12.积极发挥数字化改革优势。充分发挥“工业企业安全在线”任务落地闭环监督功能,严格监督审查企业上传“平台”内容的质量,倒逼企业将各项整治任务真正落实到位。6月底前,督促企业100%完成6项内容上传“平台”(具体要求见附件4)。对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推广监测预警技术应用,安装视频、传感等装置,构建感知网络,实现智能研判、安全预警。
13.持续优化作业流程。鼓励各地探索有限空间作业制度重塑、流程再造。探索有限空间作业多方审核机制,建立企业主体审批、第三方机构把关、政府全程监管等有限空间作业监管模式。探索实施人员准入制度,优化有限空间培训考核机制,试点推行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上岗资质认定等。
14.建立激励保障政策。积极制定出台支持企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机械化、智能化、自动化改造的配套激励政策,引导相关单位加强技术攻关,主动进行本质安全提升改造。对改进成果明显的单位,从资源要素保障、政府以奖代补、减少检查频次、安全服务、评先评优等方面落实激励政策,切实提高企业改进安全条件的积极性。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底前)。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立足整治实效,强化可行性和操作性,制定本辖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时间、任务和相关工作要求,专题组织部署。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11月)。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各项有限空间整治重点任务落地,依法惩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分批曝光各类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全面总结,提炼整治经验,健全标准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推动长效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省委“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安全问题整改既是一项工作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乡镇(街道)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建立攻坚整治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细化工作举措,突出攻坚重点,明确时间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期间如发生相关事故或工作严重不到位的,将对当地党委政府专项考核扣分。
(二)严格标准,深入推进整治。各乡镇(街道)要坚持任务高标准落地并闭环,将“严”的基调贯穿于整治行动全过程。要加强对企业上传内容质量监督,以6项内容为基点,实现以点带面,撬动其他各项整治任务高质量、高标准落地,真正推动企业做到“五个强化”,即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和监护和强化人员培训,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配备到位和应急处置到位“五个到位”。
(三)强化督查,及时通报信息。县级建立整治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落实考核奖惩措施,推动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难点和问题,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定期报送工作信息。请各乡镇(街道)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整治书面材料(含执法处罚等信息)报送至县应急局基础科。联系人:李云,电话:522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