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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2-02415 成文日期: 2022-04-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安委办发〔2022〕20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文件效力: 有效
中共安吉县委办公室 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代“两山”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5 15:02:12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新时代“两山”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安吉县委办公室

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新时代“两山”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引领广大劳动者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走技能成才之路,现就实施新时代“两山”工匠培育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人才强县、创新强县首位战略,服务我县“2+5”现代产业体系,培育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新时代“两山”工匠队伍,为全面打造“技能型社会”安吉样本,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到2025年,力争全县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8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高于35%以上,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高于35%以上,居省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金蓝领技能人才提质增量行动

1.加大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育。围绕现代产业振兴工程,聚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通用航空五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数控加工、电气自动化、工业机器人、现代物流装备、药物制剂等方面技能人才。聚焦生态旅居、绿色家居两大传统产业数字化、绿色化、品质化、集群化转型,重点培育绿色制造、工业设计、国际商务、旅游服务与管理等方面技能人才。到2025 年,培育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人才4万人次以上,培育两大传统产业转型技能人才1万人次以上。

2.加强重点领域群体技能培训围绕共同富裕先行工程,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面向乡村就业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群体,重点开展数字农业、农机装备、农村电商等方面职业技能培训。聚焦生活服务业优化发展和生产服务业提质扩容需求,重点开展家政、养老、邮政快递、交通运输、仓储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职业技能培训。聚焦青年安吉建设,重点开展创业创新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创业经营管理、新业态拓展等方面职业技能培训。同时,面向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到2025 年,开展乡村各类人才培训1万人次以上,生产和生活服务业人员培训2万人次以上,青年人才创业培训1万人次以上。

(二)实施两山工匠成长锤炼行动

3.开展万名技工培育选树工程。出台《安吉县“万名技工”培育选树管理办法》,每年培育选树安吉工匠10名左右,首席技工100名左右,技能标兵1000名左右,10年选树1万名左右,相应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5000元、1000元岗位补贴。人才在各类选拔中梯次晋升的,按就高原则享受相应补贴。

4.大力遴选优秀技能人才2025年,力争培育市级以上技能人才100人。对入选中华技能大奖等相当奖项的给予所在企业100万元奖励,对入选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浙江工匠、浙江青年工匠的分别给予所在企业50万元、30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入选湖州大工匠、湖州工匠、湖州乡村工匠、湖州青年工匠的分别给予所在企业20万元、1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

5.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每年举办职业技能竞赛20场以上。加大各类大赛奖励力度,对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的选手奖励5万元,通过选拔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再奖励3万元,带队教练享受同等待遇。获得世赛金、银、铜牌、优胜奖选手,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技术指导专家团队按减半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技能大赛金、银、铜牌、优胜奖选手,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大赛被各级认定的国家、省、市首席技师(技术能手)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三)实施技能平台升级扩容行动

6.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结合产业对技能人才需求,以职业(技工)院校、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推进实训基地建设,对获得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配套资助,对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的承办单位给予200万元专项资助。

7.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绩效考核、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切实发挥技术攻关、技艺提升、带徒传技等作用。到2025年,全县新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2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在上级补助基础上,对企业新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5万元的配套资助。

(四)实施技能等级评价提升行动

8.推进各类人才职业资格融通发展。适应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趋势,以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搭建两类人才成长立交桥。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等同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对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特别优秀的高级技师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晋升特级技师,特级技师待遇参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执行。

9.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提升。鼓励规模以上龙头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企业职工人人持证工程,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的自主权;组织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严格把关、层层遴选,助力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到2025年,力争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达到100家以上,完成技能等级认定5万人次以上。

(五)实施技能人才引育保障行动

10.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支持力度。深入贯彻实施人才政策,落实引进高技能人才租房(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补贴政策,给予企业引才奖励。鼓励全国各类职业技术院校、中介机构为我县输送高技能毕业生,对输送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就业满1年的,分别按每名1000元、2000元、3000元标准给予输送单位补助。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赴外地职业院校招聘,参照招才引智活动给予招聘补贴,应聘人才按标准享受应聘补贴。

11.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支持力度。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新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包括自费培训、企业自主评价人员),证书取得当月处于参保状态的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中级工1000元、高级工1200元、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3000元。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期间按照培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费补贴。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给予非制造业企业4000元/人/年、制造业企业6000元/人/年标准的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学生学徒补贴金额按不高于30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12.开展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支持机制。对未列入第10条的人员新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谁出资谁享受的原则,分别给予个人、企业或培训机构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中级工800元、高级工1000元、技师1500元、高级技师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与技能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对参加专项能力鉴定且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给予600元/人补贴。项目制培训以培训合格证书为依据进行补贴,标准为300元/人(16课时以上)、600元/人(30课时以上)。

(六)实施职业(技工)院校创新发展行动

13.做大院校发展规模。健全与职业(技工)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职业(技工)院校生均财政拨款增长机制,侧重向制造类专业倾斜。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原则,建精建强一批品牌专业。优化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我县技师学院提档晋级,全力建成1-2个高水平专业群,到2025年争创省一流技师学院。

14.提升院校办学质量。出台技工院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建立职业(技工)院校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交流机制,加大中、高职毕业生在校期间一线实习实践力度,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技工院校五年制高级工班、六年制预备技师班的学生,在高级工段及以上就读毕业,并在我县就业的,一次性给予4000元/人/年的生活费补助(高级工班学生补两年,预备技师班学生补三年)。对中考成绩达到普高控制线且被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或预备技师班录取的学生,免除在校期间的学费,并优先选择就读专业、享受新生奖学金、优先推荐就业。

15.推动产教融合发展。支持鼓励规上工业企业通过开放车间、校企共建实训室、专业师资互聘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积极为企业开展校企合作“订单班”培训。支持开展省外生源“免费培养+就业保障”的技能人才定向招生委培,在技师学院就读期间按4000元/人/年标准给予学生生活费补助。对县外技工院校学生到我县企业参加实训,由企业发放生活补贴,按1000元/人/月给予企业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新时代“两山”工匠培养作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新时代“两山”工匠培育工程纳入人才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全力推进工匠人才队伍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本行业系统深入开展“两山”工匠培育工程,并全面负责本行业培训过程监管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的工匠人才培养经费投入机制。全县新时代“两山”工匠培育工程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健全工匠人才培养投入长效机制和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加大宣传引导

落实党委联系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度,逐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在“两代表一委员”中的比例。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新时代“两山”工匠系列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2022年1月1日起我县引育的各类技能人才适用本办法,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涉及条款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