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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办】第一百期:生育保险新政出台,助力促进优生优育
来源:安吉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8-03 字号:[ ]

“安心办”微课堂更新啦~

本期,小安向大家介绍一下最新出台的医保政策——“生育保险新政”,助力促进优生优育

小伙伴们快看过来吧!

 

近日,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出台了《转发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湖医保联发〔2022〕11号),我县积极响应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障待遇,聚焦聚力促进优生优育,加快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


 

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过去,个人以灵活就业参加社保的方式,只能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并不可以参加生育保险。现在,新政出台,灵活就业人员也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保障

按照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是指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由个人缴费,缴费基数与其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当前疫情影响,为尽可能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我市规定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7月—2023年12月按其缴费基数的0.5%缴纳生育保险,差不多只有目前在职职工缴费的一半。2024年1月起按其缴费基数的0.9%缴纳,与在职职工缴费费率保持一致。


温馨提醒

  根据政策规定,从71日开始,已参保人员由税务补扣,未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系统自动参保。

  目前,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尚未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未办理退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后延缴费人员的也不能参加生育保险。

 

统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此前,安吉县县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待遇。新政施行后: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按照我市职工医保费用支付方式执行,费用报销参照职工医保政策执行。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按照我市居民医保费用支付方式执行,费用报销参照居民医保政策执行。

 

新政实施后,生育医疗费可以在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不需要再垫付啦。

 

通过下面两个例子计算

待遇提升幅度可不小

↓↓

 



统一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

自7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只要生育时能够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即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享受生育津贴的等待期由在本地连续缴费满12个月缩短为6个月即可。如果不满6个月,在本地继续缴满6个月后可进行回溯支付,申请生育津贴待遇。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也可在浙里办或支付宝“浙里医保——生育津贴支付”模块下申请报销。

 

扩大支付范围

分娩镇痛俗称“无痛分娩”,是在保证产妇及胎儿安全的原则下,通过药物阻断分娩时痛觉的传导,在不影响子宫收缩的前提下,达到减轻分娩疼痛的目的。

此次文件提到,将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这对广大孕产妇来说,是个好消息,既减轻经济负担,又减轻心理负担。


落实“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政策 

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费用符合条件的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此外,此次新政还将癫痫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如您还需了解医保其他相关业务政策,请咨询安吉县医保部门电话:0572-50213570572-5026776,祝您生活愉快。

关注我们小安微课堂,教你更轻松更便捷的办事小知识,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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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办】第一百期:生育保险新政出台,助力促进优生优育

  • 时间: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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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出台了《转发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湖医保联发〔2022〕11号),我县积极响应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障待遇,聚焦聚力促进优生优育,加快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


 

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过去,个人以灵活就业参加社保的方式,只能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并不可以参加生育保险。现在,新政出台,灵活就业人员也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保障

按照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是指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由个人缴费,缴费基数与其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当前疫情影响,为尽可能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我市规定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7月—2023年12月按其缴费基数的0.5%缴纳生育保险,差不多只有目前在职职工缴费的一半。2024年1月起按其缴费基数的0.9%缴纳,与在职职工缴费费率保持一致。


温馨提醒

  根据政策规定,从71日开始,已参保人员由税务补扣,未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系统自动参保。

  目前,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尚未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未办理退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后延缴费人员的也不能参加生育保险。

 

统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此前,安吉县县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待遇。新政施行后: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按照我市职工医保费用支付方式执行,费用报销参照职工医保政策执行。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按照我市居民医保费用支付方式执行,费用报销参照居民医保政策执行。

 

新政实施后,生育医疗费可以在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不需要再垫付啦。

 

通过下面两个例子计算

待遇提升幅度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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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

自7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只要生育时能够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即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享受生育津贴的等待期由在本地连续缴费满12个月缩短为6个月即可。如果不满6个月,在本地继续缴满6个月后可进行回溯支付,申请生育津贴待遇。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也可在浙里办或支付宝“浙里医保——生育津贴支付”模块下申请报销。

 

扩大支付范围

分娩镇痛俗称“无痛分娩”,是在保证产妇及胎儿安全的原则下,通过药物阻断分娩时痛觉的传导,在不影响子宫收缩的前提下,达到减轻分娩疼痛的目的。

此次文件提到,将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这对广大孕产妇来说,是个好消息,既减轻经济负担,又减轻心理负担。


落实“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政策 

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费用符合条件的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此外,此次新政还将癫痫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如您还需了解医保其他相关业务政策,请咨询安吉县医保部门电话:0572-50213570572-5026776,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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