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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3/2023-00249 | 发文时间: | 2023-01-17 16:37: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文件效力: |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下设执法监督科和安吉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乡镇、街道均设立自然资源所。一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部署推进。另一方面对行政执法检查的主体、方式、程序、公开、救济、监督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完善,公布行政许可取消事项,完善公布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开展业务学习工作情况。
加强业务学习,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多次组织学法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信访工作条例》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禁食决定》等多部法律法规,营造良好学法、用法氛围。积极参与依法行政业务培训班,实施“法律进机关”,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执法人员持证率显著提高,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100%。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互联网+监管”模式,行政执法结果全部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
2、推动建立卫片执法工作“三项制度”。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优化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手段,扩大应用成果,推动建立卫片执法工作“三项制度”。一是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以卫片执法工作为抓手,完善跨部门、跨领域执法治理体系,强化与农业农村、发改、交通、财政、综合执法、公安、林业、水利、民政、生态环境等其他部门的协调,落实自然资源执法共同责任机制。二是建立动态评估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动态评估”,严格合法性审查,确保图斑合法性判定权源信息全面、真实、准确,理顺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卫片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建立重大自然资源违法溯源分析机制。对卫片执法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开展溯源分析,通过对原因的分析找准问题发生的根源,查找日常监管中存在的漏洞,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用地、用矿等要素保障水平,从源头上减少重大违法用地的发生。
(三)持续深化落实“三项制度”,显著提升执法水平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落实。一是全面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装备的配备。以执法案卷为全过程记录的主要载体,严把行政执法案卷审核关,督促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遵循办案程序。对查扣财产、强制拆除等涉及重大财产利益的现场执法活动,推行音像全程记录。三是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梳理、细化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提交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不得作出决定。
(四)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2022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111件,予以许可1111件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2022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87件,同比上年度下降63.1%;罚没总额917.6895万元,同比上年度下降36.5%。
3.行政强制实施情况。2022年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7件。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表一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实施总体情况 | 许可种类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受理数 | 申请数 | 许可数 | 不予许可数 | 撤销许可数 | 总数 | 行政许可 | 特许 | 认可 | 核准 | 登记 | 法律法规设定的其他许可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市本级 | ||||||||||||||||||||
区 县 | 1111 | 1111 | 1111 | 1111 | 1111 | |||||||||||||||
合 计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实施总体情况“许可数”应当与许可类别“总数”相符。
3.听证程序“法定听证”“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表二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处罚种类 | 罚没金额(万元)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案件 总数 | 警告 | 罚款 | 没收 违法 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许可证照 | 吊销许可证照 | 行政拘留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市本级 | |||||||||||||||||||
区 县 | 86 | 86 | 917.6895 | 66 | 66 | ||||||||||||||
合 计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听证程序“法定听证”“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3.单处一个种类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种类;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件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种类。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表三
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总数 |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 查封 | 扣押 | 冻结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总数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 | 拍卖、变 卖 等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行政强制执法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件数 | 金额(万元) | ||||||||||||||||||||||
市本级 | |||||||||||||||||||||||
区 县 | 0 | 107 | |||||||||||||||||||||
合 计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听证程序“法定听证”“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3.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统计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听证组织实施情况 |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 ||||||||||||||||
行政收费(件) | 行政征税 (件) | 其他征收(件) | 征收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
市本级 | ||||||||||||||||||||||||
区 县 | ||||||||||||||||||||||||
合 计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