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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3-00244 成文日期: 2023-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安综执〔2023〕4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统一编号: 文件效力: 有效
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15:25:31

2022年,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不断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关键少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完善执法体系。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专项工作。建立并完善了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12项制度,构建了覆盖立案、处罚、审核、公示等全流程的执法规范体系。

(二)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局领导班子“一月一法”,提高了局领导班子学法的规范性,2022年度,学习了《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行政处罚法》《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学法融入日常,将守法、用法融入工作和生活每一个角落,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二、坚持执法为民,推动行政执法质效再提升

(一)聚焦办案主业,提升监管质效。我局目前履行行政处罚职权横跨建设、档案、地震、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交通运输、教育、经信、科技、林业、民政、民宗、农业农村、气象、人防、人社、商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利、退役军人、消防、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26个领域共1536项行政处罚事项。在复杂的执法背后,我局奋力担当,善作善成,2022年,我局共立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961件,裁决5063件,结案5006件,案件涉及18个领域,全局共办理简易程序案件42414件,共涉及6个领域。

(二)聚焦服务民生,提升审批质效。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51项。2022年,我局共作出各类行政许可决定1607件,开展提前上门踏勘180起,办理审批121起。加强部门协作,牵头梳理了6个可联合各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形成大型户外广告审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智慧养犬、用水报装、用气报装、城市道路开设出入口、管线和工程建设审批等6项“一件事联办”事项,减少群众跑腿。精简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间,规范浙江省水气报装系统在线审批,完成2022年度“获得用水用气”全量数据归集。在全省“无感监测”工作中,精简用水用气办理手续数量及缩短办理时间的指标完成情况均处于全省领先位置。

(三)聚焦数字化改革,提升办案质效。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简案快办”应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从特定对象、处罚裁量、罚款缴纳、执法流程改造、全流程普法、执法转帮扶等七方面进行数字化建设,实现特定对象免罚,执法智能裁量,罚款分期缴纳,远程视频询问,执法流程改造,执法全过程普法,大幅度提高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研发PDA掌上执法,实现简易程序案件当场录入、当场制发、当场缴纳罚款,大大提升现场执法处置效率,案件办理时间降低30%,累计使用PDA掌上执法办理案件3841件;建设执法调度管理平台,在后台可实时查看现场数据、车辆告警数据、人脸告警数据、WIFI探针数据、上传视图文件情况、设备实时在线情况,做到精准调度,实时指挥。

(四)聚焦普法宣传,提升管理质效。围绕全年的普法宣传重点,完善以案释法机制,强化典型个案对社会价值的引导作用,在安吉城管发布“以案释法”专栏,湖州综合执法、安吉普法等公众号,安吉电视台城市放大镜专栏等新媒体开展以案说法工作,全年发布典型案例44起;充分利用“萤火虫”服务队、“啄木鸟”找茬队、“五老”志愿队、“虎娃”宣传队、“蓝蜻蜓”先锋队等五支社会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安小城”青年宣讲团广泛开展高频执法事项进商家、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五进”活动。截至目前,我局在垃圾分类、文明养犬、大气污染防治等法律宣传主题开展活动25次,开展各类专题宣讲活动165场。

三、坚持探索创新,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优化统筹协调机制。成立县综合执法指导办、行政执法指导委员会,全市率先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改革攻坚专班,统筹改革任务和日常协调指挥。制定统筹协调指挥工作机制,建立协作配合、执法联动、证据移送、执法监督等工作制度45个;深化运用县行政执法争议处置机制,处理职责争议21起。优化权责清单管理,全面梳理监管执法“总目录”,编制涵盖5097项的行政执法事项总清单、1536项的综合执法事项清单、3067项的专业执法事项清单、4类乡镇执法事项清单(其中小乡镇53项、街道64项、中心镇134项、天荒坪镇615项),梳理重点监管事项659项、不予处罚事项345项,形成“1+3+2”的执法清单管理体系。积极完成重点指标,综合执法事项数增至1536项,占全县行政处罚事项的30%,划转事项覆盖领域达65%;全市率先实现综合执法队全域覆盖,全县81.3%的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街道)。

(二)推动全域联合执法。创新本地“监管一件事”,认领省级监管一件事场景66件,针对露营、夜市、漂流等新生业态创新制定本地“监管一件事”8件(其中露营“监管一件事”入选省定清单)。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创新“群众点单-乡镇发起-部门检查”监管模式,开展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综合查一次”1073次,综合执法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联合广德、长兴综合执法局成立长三角浙皖三县(市)综合执法协作联合执法队;成立全省首支电力行政执法分队。

四、强化法制保障,深化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我局执法权限、权利事项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法制审核目录、法律救济途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截至目前,政务公开2022年行政许可结果1607次,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5063次。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硬件保障,更新执法装备,采购5G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智能无线车载终端,全景一体化车载终端,确保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均有一台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记录仪上岗必带、执法执勤必开”,建立“全程录、规范存、专人管、高效用、严格查”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对所有的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文书、音视频资料均形成“一案一档”,确保全过程记录真正落地。

(三)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审制度。通过省办案系统深化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提升案件审核效率。优化“三级法制员”逐层审核机制,夯实基层法制员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助推案件办理数量与质量双提升。截至目前,全局共考评一般程序处罚案件712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创新重大案件线上讨论机制,提高重大案件审核效率,确保准确、及时、有效地实施行政处罚,通过集体讨论46起。做好行政强制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全年累计审核申请法院强制案件7件,申请县人民政府强制执行案件10件。把好行政协议的法制审核关,累计审核全局合同60余份,提出法制审核问题80余个。

五、善用法治思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及行政诉讼应诉。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建设,推进应诉人员队伍建设,通过执法案例讲评赛、法律沙龙等形式提升队员法治素养,完善公职律师和案件承办人独立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新增公职律师3名,全局公职律师达11人。全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撤回复议申请2件;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件,现已审结1件,判决驳回起诉,其中经协调行政争议得到化解后原告以撤诉等方式处理的1件,无诉讼败诉案件。

(二)抓好议案提案工作。2022年我局共受理建议21件,与去年相比同比上升10.5%,其中主办7件,与去年同比上升40%;会办14件,与去年持平在收到建议交办工作任务后,第一时间明确承办单位的责任人、经办人,并要求及时制定目标,上报办理工作措施。在办理件的受理、交办、催办、会办、查办、反馈等程序上,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的“五定”管理责任制。上述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代表面商率、按期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强综合执法队伍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确保依法行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服务折抵罚款机制,严格按照《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探索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评价制度,创新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标准化培训,建立“通用执法知识培训”+“专业执法知识培训”模式,构建定期法制业务培训与不定期法制业务培训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新机制,在培训课程、师资力量、培训课时等方面形成标准,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执法办案能力。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根据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探索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的事项的重点监管事项,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梳理重点监管场所,形成重点监管场所“监管一件事”清单,探索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三)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执法改革全方位评价体系,对乡镇综合执法事项目录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动态调整,迭代乡镇赋权事项、强化目录执行落实力度。提升部门、镇(街)多跨融合集成度,以“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为切口,进一步优化联合执法场景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温度和监管效果。推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应用的贯通使用,探索指挥协同模块与“基层治理四平台”融合,不断完善执法统筹、执法监督、执法评议等机制,逐步实现权力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作战单元”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