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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3-00555 发文时间: 2023-02-10 13:56: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人民政府
文件效力:
安吉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

.anji.gov.cn/)政务公开栏目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灵芝西路1号行政中心,邮编:313300,电话:0572-5123525,传真:0572-512352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安吉县围绕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突出重点、深挖亮点,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为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发挥应有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更新细化《安吉县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制定落实《安吉县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万多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5万多条;政府规范性文件3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率达100%,且均提供了可下载版本。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2022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308件,上年度结转8件办结300件,已办结案件中,涉及行政诉讼3件、行政复议13件,其中败诉案件0件,复议被纠错案件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监测工作基础上开展专项评估,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及时通报督促,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逐项落实全年共发布政务公开季度通报4期,整改相关问题600余个开展安吉县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全县开设的8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和2个发布类账号展开全面清查,共排查整改错别字6751个,敏感词294个,非法外链1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利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对政务新媒体账号运维情况开展实时监测,共梳理僵尸新媒体账号58个,注销完成36个;按照五统一标准要求建设完成县级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同时在县图书馆、县档案馆设置政务公开便民线下查阅点,有效打通服务百姓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情况。印发《2022年安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度县级机关部门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通过组织开展培训、一对一业务指导、专题讲座等不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参与培训人数达150多人次;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调查,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监督;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9

90

2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75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5547

行政强制

237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359.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3

5

0

0

0

0

30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4

1

0

0

0

0

18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1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9

3

0

0

0

0

7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2

0

0

0

0

0

22

(七)总计

295

5

0

0

0

0

3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6

0

0

0

0

0

1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5

2

1

13

0

0

3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安吉县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解读回应有所欠缺。全年发布政策文件解读较少、质量不高,对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研判和起草过程等方面解读不详细。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采用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形式解读较少,缺乏多样性;二是业务能力有所欠缺。各单位均以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具体负责人,兼职较多,人员流动快,尤其乡镇经办人员变动较大。新工作人员业务整体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三是创新意识有所欠缺。政务公开工作仅局限于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而自选动作做得不够出彩,公开方式方法创新不足,亮点不多。

2023年,安吉县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高位谋划,顶格推进,精准发力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维护,补充完善相关栏目,定期更新栏目信息,及时梳理信息,把相关信息公开在相应的专题或栏目之下,按期开展检查工作,及时修改、删除失效信息或文件,保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专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发布。三是围绕政策的制定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解读,创新解读内容,避免设定过高的解读率考核指标催生形式主义问题,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四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二)全面提升基层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一是压实责任,确保长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主办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主体责任,按照最新修订的《安吉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坚持常态化落实读网制度、发布审核制度、保密审查等制度,创新信息内容和风格,确保更新频率、信息准确、链接可用、要素齐全、互动回应及时。二是严格审查,提高质效。指导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加大信息采编力度,提高原创信息比例,规范发布流程,加强内容审查,夯实政务新媒体队伍建设,维持政务新媒体高水平发展。三是强化监管,落实有效。进一步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协同会商机制,对全县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提升我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实效,真正把政务新媒体建设成为民心工程

(三)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融合统一的主动公开与两化目录目录体系。依据国家和省政务公开系列文件要求,在深入调研本地区政务公开现状和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及基层两化事项,科学设置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形成科学性高、操作性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主动公开与基层两化融合目录体系。并结合编制完成的目录,协助升级完善政务公开平台,优化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内容展现和系统功能,提升发布、解读、回应效果。二是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在编制完成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目录的基础上,发布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指南,同时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有效破解公共企事业单位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三是营造良好政民互动氛围。持续开展政务公开零距离政策进万家进万企公民走进机关、媒体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搭建形式多样的政民互动桥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