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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 两商户被罚两万多元
来源:安吉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3-03-15 字号:[ ]

“3•15”之际,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对辖区内销售消防产品的商家进行检查,两商户因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被处以2万多元的罚款。

      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很多市民都会在家里或车上配备灭火器,以备不时之需。消防员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很多市民知道怎么使用灭火器,也明白压力不够需要更换,但对于灭火剂的成分、含量,消防水带是否偷工减料,应急照明灯是否可持续照明90分钟以上等专业问题,并不太了解。

  灭火器在火情发生时能发挥重要扑救作用,与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在此次三部门联合检查中,随机抽检了多家商户销售的灭火器,并将抽检样品送至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经专业机构检测出具的结果显示,县内两家消防器材经营部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中的灭火剂充装量、磷酸二氢铵含量不达标,鉴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两商户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两商户的违法行为共处以2万多元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安吉消防提醒,消防器材都有“身份证”,消费者可通过手机扫二维码查验消防产品的基本信息,如生产厂家、批次、出厂日期等是否与包装上的信息一致。同时,消防产品还有“3C”标识及对应证号,可以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进行云查询。

  “把生产企业或者3C证号输进去,就可辨别3C证的真假,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根据辖区单位的实际情况,主动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持续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协作,强化销售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形成共同参与、联合监管、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为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