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3-02617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安农【2023】19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农业农村局 |
统一编号: | 文件效力: | 有效 |
各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安吉县政府工作报告》相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对茶叶生产经营主体、采茶工的帮扶力度,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服务民生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民生福祉改善。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开展采茶工政府扶贫救助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方案
(一)投保险种:政府扶贫救助保险(采茶工)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安吉县农业农村局
(三)受益人:茶叶生产经营主体、采茶工
(四)保障范围:安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保险期限:2023年3月11日-2023年5月10日
(六)保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公司(主承保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公司(共同承保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公司(共同承保人)三家组建的共保体。
(七)保险责任:
意外事故救助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保险单载明的救助对象人身伤亡或基本生活困难,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确定救助费用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该项保险责任仅指人身伤亡赔偿,不包含医疗费用赔偿)
附加补充救助保险:在保险期间内,救助对象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困难,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确定的保险单载明的救助项目,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八)保障额度:
意外事故救助保险:每人伤亡责任限额6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
附加补充救助保险:每人责任限额3万元,累计责任限额14.5万元;
政府扶贫救助保险出险赔偿时,具体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以相关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证明为准。
二、理赔处理
(一)现场处理
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拨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公司95518报案电话或向属地村(社区)、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属地村(社区)、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共同联合组织开展有关勘查、定损和理赔工作,最后由保险公司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赔偿处理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对救助对象给付的救助项目,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赔偿:
1.发生救助对象死亡的,保险人按照每人伤亡责任限额赔偿。
2.发生救助对象残疾的,由保险人认可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司法机构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鉴定残疾程度并出具伤残程度证明,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所附残疾赔偿比例表规定的百分比乘以每人伤亡责任限额赔偿。
3.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仅承担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标准在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内据实赔偿。
4.对于每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内赔偿。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多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
(三)索赔时提交资料
1.属地村(社区)、乡镇(街道)出具的采茶工死/伤者情况登记表(须写明出险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情况)。
2.受伤、致残、死亡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受伤人员提供医疗诊断证明、住院记录、医疗发票、用药清单等。
4.因意外事故致人员残疾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伤者受伤部位照片。
5.因意外事故致人员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等。
6.乡镇(街道)出具的具体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的相关证明。
7.支付赔款委托书,赔款申领人的银行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采茶工政府扶贫救助保险是一项民生保障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扶贫救助保险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该项工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公司作为该保险项目的主要承保人,要组建专门工作服务队伍,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创新服务举措,提高被保险人和救助对象的满意度,确保此项民生保险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让茶叶生产经营主体、采茶工知晓保险的主要内容,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乡镇(街道)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公司要按职能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在工作中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协调沟通、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
附件:1.采茶工死/伤者情况登记表
2.理赔会议纪要
3.理赔金额认定
4.理赔服务人员及电话
安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 采茶工死/伤者情况登记表
申请人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死/伤者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是否伤残(伤残等级) | 医疗 总费用 | |||||
事故发生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 |
申请人: | ||||||
村(社区)意见 |
签字: 盖章: | ||||||
乡、镇(街道)意见 | 签字: 盖章: | ||||||
局审核 意见 |
签字: 盖章: |
备注:鉴于采茶工政府扶贫救助保险理赔有限额,如涉及案件众多,理赔金额确定需综合评定。
附件2: 理赔会议纪要
案件 | *** 采茶工政府扶贫救助保险案件 | ||
时间 | 地点 | ||
会 议 摘 要 | |||
参会人员签名 |
1.本会议纪要适用于无法直接确定理赔金额的疑难、特殊案件。
2.参会人员指定为: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保险公司相关经办人员。
3.鉴于采茶工政府扶贫救助保险理赔有限额,如涉及案件众多,理赔金额确定需综合评定。
附件3:理赔金额认定
(1)意外事故救助保险
伤残程度 | 百分比 |
死亡、一级伤残 | 100% |
二级伤残 | 80% |
三级伤残 | 65% |
四级伤残 | 55% |
五级伤残 | 45% |
六级伤残 | 25% |
七级伤残 | 15% |
八级伤残 | 10% |
九级伤残 | 4% |
十级伤残 | 1% |
备注:该项每人伤亡责任限额6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
(2)附加补充救助保险
类型 | 参考理赔金额 |
医疗费用 | 按实际自负医疗费用50%理赔(限额20000元/人),绝对免赔额1000元。 |
非因意外事故(猝死)导致人身死亡 | 30000元 |
非因意外事故(猝死)导致人身残疾 | 按照前述的意外事故救助保险所附残疾赔偿比例表规定的百分比,乘以每人伤亡责任限额赔偿 |
其他特殊情形 | 协商确定 |
备注:该项每人责任限额3万元,累计责任限额14.5万元;如涉及救助对象人数众多,需根据整体实际情况综合调整。
附件4:理赔服务人员及电话
理赔报案电话:95518,咨询电话:0572-5034993
安吉人保财险理赔负责人:钱俊敏 18906728531
安吉人保财险理赔经办人:沈健乐 15605726820
安吉人保财险理赔协调人:康俊伟 1890672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