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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3-02039 发文时间: 2023-04-24 09: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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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章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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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村镇城镇总体规划

  

    

第一章  

第二章 发展战略

第三章 镇域规划

第一节 人口及用地规模预测

第二节 村镇体系规划

第三节 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四节 镇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五节 镇域生态功能区划与空间管制

第六节 镇域生态旅游规划

第四章 城镇性质与规模

第五章 城镇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 用地布局结构

第二节 城镇用地布局规划

第三节 绿地水系规划

第六章 城镇道路交通规划

第七章 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四节 通信工程规划

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六节 环境卫生设施

第八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九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十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落实《安吉县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中对章村镇的新要求,提升“黄浦江源第一镇”品牌形象,建设安吉县南部生态旅游强镇,适应新形势下章村镇生态保护、社会经济和城镇发展的需要,有效指导章村镇的规划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 (规划范围

镇域规划范围:章村镇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89.16平方公里。

镇区规划范围:东至规划环山路,南至河垓村的北港,西至西部山麓,北至独山,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63.41公顷。

第3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即为指导章村镇规划建设的法定文件,镇域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4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09—2020年。其中:

近期为2009年-2015年;远期为2011年-2020年。

第5条 (规划依据)

本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文件,以及《安吉县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等相关规划为主要依据。

第6条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规划坚持城乡统筹、弹性规划、生态优先、远近结合、上下衔接、适度超前、体现特色的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集约用地为核心,优化镇域建设用地布局与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进一步提升章村镇作为“黄埔江源第一镇”的知名度与品牌价值,把章村镇打造成新农村建设示范镇、生态休闲经济强镇、山水生态旅游样板镇和人居和谐的度假胜地。

第7条 (强制性条文)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出强制性条文规定。强制性条文是根据规划必须严格遵照的指标;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强制性条文内容在本规划文本中均以“强制性规定”的形式表述。

第8条 (法律效力)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则、规划说明组成。经批准的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和指导编制下一层次规划的依据。

 

  第二章 发展战略

第1条 (总体战略目标)

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旅游经济,培育壮大生态产业,把章村镇建设成为以生态休闲旅游度假、生态产业和生态文化为特色的,经济发达、社会进步、生态环境良好、资源永续利用的山水生态休闲度假目的地。

第2条 (空间发展战略)

章村镇空间发展战略为:“向心集聚、轴带延伸、路网优化、景区串联”。

向心集聚: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培育壮大章村镇区,促进生产生活及旅游接待服务向镇区集聚,壮大增长极辐射能力;

轴带延伸:引导生产生活设施沿南溪河及镇域主要对外交通线沿线呈轴带状延伸;

路网优化:重点优化完善镇域对外交通线网,增强景区的可达性;

景区串联:以“大交通、大生态、大旅游”为总体发展目标,通过环山公路、游步道的贯通等景区道路的优化,打造串珠状西部生态旅游绿色弧线。

第3条 (产业发展战略)

规划在“生态优先、品牌推动、小镇大区、一三联动”总体战略指导下,促进镇域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面向市场,重点突出第三产业,一二产业紧紧围绕第三产业进行产业发展方向和内部结构的调整。具体为:

一是特优农业战略,要充分利用山水资源,打“高山品牌”和“黄浦江源品牌”,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质农业,建设若干现代农业基地。

二是生态工业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发展生态环保的一类工业。

三是品牌旅游战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打好“探寻黄浦江源、做客高山人家、体验畲乡风情”三张旅游品牌。

 

  第三章 镇域规划

第一节  人口及用地规模预测

第1条 (人口规模预测)

规划近期至2015年,镇区人口为0.53万人,镇域人口为1.44万人;远期至2020年镇区人口为0.79万人,镇域人口为1.38万人。

第2条 (用地规模预测)

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控制不大于190.43公顷,比现状城乡建设用地减少10公顷。其中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为81.98公顷,镇区规划区外村庄建设用地控制不大于57.84公顷。

第二节  村镇体系规划

第1条 (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1、章村中心城镇。2020年规划居住人口7890人,建设用地81.98公顷。

2、中心村。规划茅山村和长潭村为镇级中心村,中心村人口规模控制为1000~1500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为90~100平方米。

3、基层村。以行政村为单位,人口一般在1000人以下,人均建设用地控制为80~90平方米。

第2条 (职能结构规划)

1、第一级:镇区。章村镇区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要职能包括面向全镇的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游客集散、旅游接待和休闲度假职能。

2、第二级:中心村。镇域次级经济发展中心和农村地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茅山村承担一定的生态工业生产职能,长潭村承担镇域一定规模的旅游接待服务功能。

3、第三级:基层村。基层村是各村居民的集居点。其职能主要为面向各村的居住职能及简单的生产生活服务职能。

第3条 (空间布局结构规划)

规划章村镇域的空间结构为“一心、一轴、两带、六景区”形态。

一心:即章村镇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旅游接待中心;

一轴:即是以南溪河两侧用地空间为承载平台的村镇发展主轴;

两带:即围绕镇区的弧形村庄建设集聚带和镇域西部旅游产业带;

六景区:即规划确定的五个主导功能各异的景区,由北向南分别为是石臼坞林场景区、云龙山-桐王山景区、畲乡民俗文化园、“翡翠谷”主题竹乐园、双鱼塘风景区和龙王山自然保护区。

第三节  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1条 (对外交通)

以王孔(王家庄-孔夫关)公路、中章(中张-章村镇区)公路作为对外交通主骨架,规划拓宽中章公路红线宽度至18米,提升为三级公路标准,规划拓宽王孔公路至20米,提升为二级公路标准,并尽早提升为省道;规划按三级标准拓宽改造茅山经杭垓镇至11省道的县道,道路宽度18米。

第2条 (乡村公路)

规划按10~12米红线宽度改造完成镇区至章里、高山、浮塘和长潭至郎村等四条乡道,改善村镇联系通道。

规划章长公路为镇域通往景区的主要道路,按照县级道路进行设计,道路红线宽度按不小于12米控制,远期南延至双鱼塘景区。

第四节  镇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1条 (教育设施规划)

规划目标为高标准、高质量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质量,普及学前教育。

中小学:保留现状章村小学,按照上层次规划要求,近期中期保留章村中学,远期有条件时撤并,中学合设于报福镇。

幼儿园:规划全镇设置幼儿园四所,分别为章村镇区中心幼儿园、茅山幼儿园、长潭幼儿园和朗村幼儿园,其余村庄幼儿园近期保留,远期就近并入规划的幼儿园。

第2条 (卫生设施规划)

规划章村镇由镇卫生院、村卫生服务站两级医疗卫生体系构成,形成县级、镇级和村级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

规划扩建章村镇中心卫生院,规模扩大至65床位,为整个镇域服务。

规划茅山村和长潭村两个中心村内各设置村级卫生服务站一座,村卫生室继续以行政村为基点,完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确保各村不少于一个村卫生室。

第3条 (文体设施规划)

完善文化设施,按城镇、社区(村庄)等级配置文化设施。

规划集中于城镇建设镇级、居住区级的文体设施,各中心村社区配置部分小型文体活动设施,以方便基层村居民的需要。

第4条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重点提升镇区的旅游服务设施接待能力,规划在章村小学北侧、桃李山公园南侧缓坡地,及龙王寺景区周边集中布置旅游设施用地,在龙王山景区、云龙山-桐王山景区、双鱼塘景区等景区内,设置一定的宾馆、餐厅、旅游纪念品商店等旅游设施,合理引导现有农家乐网点的规范化经营,逐步向“游、娱、吃、住”四位一体方向发展,使游客体验原汁原味的山野风光。

第5条 (农业服务设施规划)

配合农业机械化操作、现代化农业园区建设,在镇区应设立农机推销、维修站、兽医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等为镇域服务的农业服务设施,引导生态农业、高山特色农业的规模化、现代化经营。

第五节  镇域生态功能区划与空间管制

第1条 (生态功能区划)

依据生态敏感性的差异,规划将镇域划分为三大功能分区:

以镇区为核心的南溪河沿线城镇生态功能区;

由双鱼塘水库—河垓北港村、大溪里—长潭前山口、广福庵—河垓、孔夫关口—章村、大岭角—章村、茅山村湾头—陈家塔等六条带形河谷构成的谷地型农业生态功能区;

平均海拔在300米以上的山地型自然生态功能区。

第2条 (空间管制)

对镇域内用地划分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三类管制分区。

1、适宜建设区

主要是指镇域村镇建设用地,包括现状建设区及规划的城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独立工矿点用地、以及按照章村镇社会经济远景发展需要,进行预留的城乡发展备用地等用地等,是进行非农生产与生活的重点区域。规划一方面要对现有建成区进行综合整治,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另一方面要实行增长管理,合理引导城镇空间拓展,控制建设用地过度蔓延,特别是备用地的过早开发。

2、限制建设区

主要为高压廊道、大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走廊等必须在一定距离范围内进行安全控制的区域,以及旅游景区、旅游发展用地、农田、生态涵养林地、低丘缓坡区域等环境较为敏感的区域。原则上本区域内只允许农业生产类开发,引导区内居民点和企业集中布局。

3、禁止建设区

主要为镇域内自然坡度在25º以上的山地、河流、水库、自然保护区、湿地、重要滨水地带、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规划严格保护现有生态环境,除景区服务必须安排的配套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外,严禁其他一切与保护无关的新项目入区开发,现有居民点及工业企业等应搬迁出本区域。

第六节  镇域生态旅游规划

第1条 (规划结构)

根据章村镇域旅游资源分布特点和潜在开发价值,确定以龙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产品为主体,黄浦江源为旗帜和产品形象的旅游开发产品系列,并构建“一心一带六景区”旅游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即以南溪河上水风情生态旅游小镇为空间载体的镇区旅游接待中心;

一带:即南溪河风情旅游带;

六景区:即龙王山景区、双鱼塘景区、畲乡民俗文化园、云龙山-桐王山景区、“翡翠谷”主题竹乐园和石臼坞林场景区等6个生态旅游主题景区。

第2条 (产品设计)

规划依托青山、秀水、竹海、畲乡、奇石(峰岩)五大类特质景观要素,章村镇“黄浦江源、高山农业和畲乡文化”三张旅游名片,重点开发以“山、水、竹、乡”为主题的系列旅游产品,重点开发山地观光运动游、黄浦江源寻踪游、竹产业体验游、高山人家休闲游和宗教历史文化游等5条精品游线。

第3条 (开发管制)

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建设原则,充分考虑视觉敏感性因素,减少人工建设对自然生态的影响,维护片区总体的山水清远的环境氛围。划定非建设区,景区开发以大面积的各类绿色空间为主,控制景区内的大规模房地产开发,旅游服务设施布局应考虑地形、地质等要素,在进行建筑设计前做好地质评估。

 

  第四章 城镇性质与规模

第1条 (城镇性质)

浦江之源,浙北巅峰,以休闲度假和特色商贸为主导的生态旅游重镇。

第2条 (主要职能)

章村镇的主导职能为:浙北休闲度假胜地;安吉县域南部黄浦江源景区重要组成部分和三级旅游接待中心;全镇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以山区土特产和旅游纪念产品为主的区域性商贸中心。

第3条 (城镇规模)

近期至2015年,城镇总人口为5260人,其中常住人口为3940人,建设用地控制为52.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控制为100平方米/人;

远期至2020年,城镇总人口为7890人,其中常住人口为5950人,建设用地控制为81.9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控制为103.90平方米/人。

 

  第五章 城镇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  用地布局结构

第1条 (用地管制)

本规划区用地由以下四大类管制分区。

现状建成区:即位于老镇区内上街桥至下街桥河道两侧,长约1公里、宽约0.15-0.4公里的狭长走廊地带。

适宜建设区:主要包括南溪河两侧现状建成区以外的缓坡和台地地区,桃李北路西侧和桃李南路两侧区域,以及章村老街西片和北片区域。

限制建设区:一类是独山、北港、河干等镇区周边现状村庄所在区域,以及灵峰寺林场北侧河谷地带,按照城镇长远发展需要,必须进行控制预留的区域;另一类是因生态保护需求进行控制的区域,包括山体周围生态缓冲带及低丘缓坡地区、章村、河垓周边的用地以及南溪河两侧20米~50米区域范围内。

禁止建设区:主要为规划区内的水域及生态林地。

第2条 (镇区用地发展方向/强制性规定)

规划在沿袭现状 “两山对峙,一水中分”形态的基础上,确定镇区城镇用地发展方向为“东控西进、南拓北延、中间完善”,用地性质主要以居住、公共设施和旅游用地为主。

第3条 (布局结构)

规划章村镇区形成“一带两轴多组团”的布局结构。

一带:沿南溪河的城镇滨水景观带。

两轴:沿桃李路的南北向城镇发展主轴,及沿安宁路的东西向城镇发展次轴。

多组团:即在北部居住、中部综合服务、南部居住的三大片区总体发展格局指引下,进一步细分河西居住组团、河东居住组团、中部公共服务组团、河垓居住组团、龙王寺景区组团及桃李山山体公园组团。

第二节  城镇用地布局规划

第1条 (用地构成)

规划章村城镇用地由居住用地(含商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工程设施用地和绿地等六大类城镇建设用地构成。

第2条 (居住/商住用地规划)

1、规划布局

规划镇区居住用地集中布置于南溪河下游两侧及南部新区内,商住用地主要集中布置于桃李路沿线。

2、配套服务设施布局

加大老镇居住片区有机更新,提升老区环境质量,重点完善文体设施内容;新建居住区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完善相应配套设施内容;考虑到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发展需要,配置完善老年公寓、敬老院、老年人俱乐部等设施内容。

3、规划用地指标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33.7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1.17%,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42.78平方米;规划商住用地2.44公顷,人均用地面积3.09平方米。

4、地块开发引导

坚持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按照社区化管理模式建设现代化居住区;考虑到老区用地空间的不足,加大南溪河两侧的垂直绿化;镇区居民商品住宅以3-4层为主,村民住宅以2-3层为主,主要道路沿线可考虑建设商住混合楼,现状上街桥头公园对面布置商住混合用地一处;居住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应不低于30%,商住用地建筑密度可适当提高,但不应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及采光要求。

第3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总面积16.25公顷,占规划城镇建设总用地的19.82%。其中行政办公用地1.04公顷,文化娱乐用地1.45公顷,医疗卫生设施用地0.58公顷,商业金融用地6.84公顷,集贸市场用地2.60公顷。具体如下

1、行政管理用地布局

本规划期内镇政府地块现状保留,并预留用地规模至1.0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27%,结合地块详细规划,地块内设置一定规模的公共停车场。

2、教育机构用地

规划镇区教育设施以现状保留为主,共布置幼儿园和中小学各一所,规划教育机构用地总面积为3.74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的4.56%,人均建设用地为4.74平方米/人。

初中:规划保留原址,用地规模为1.26公顷,远期可考虑撤并至报福镇。

小学:现状保留,规划用地面积为1.81公顷;

幼儿园:规划保留镇区现状幼儿园,并扩大其用地规模至0.67公顷。

3、文体设施用地

规划结合龙王寺景区扩建,于对面集中布置新的文体设施与综合娱乐用地一处,规划文体科技用地总面积为1.4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77%,人均用地面积为1.84平方米。其中,新建文体科技中心规划用地面积为0.8公顷,龙王寺用地0.65公顷。

4、医疗保健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卫生院,并扩大其用地规模至0.58公顷,占规划用地总面积的0.71%,人均用地为0.74平方米。改善现状医疗设施条件,医疗床位数增至65个。

5、商业金融用地

重点完善以浦源商城及其以南地块为核心的面状商贸中心,并建设沿安宁路两侧和南溪河两岸分布的十字型商业带,南部居住组团沿桃李南路适度布置沿街商业带。规划商业金融用地总面积为6.8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34%,人均用地面积约8.67平方米。

6、集贸市场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安宁路市场,规划用地面积为0.37公顷,并于镇区南侧主入口附近新建以特色旅游产品与土特产为主导的市场一座,规划用地面积为2.24公顷。

规划集贸市场总用地面积为2.6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17%,人均用地面积约3.30平方米。

第三节  绿地水系规划

第1条 (规划结构)

规划采取滨河带状绿化与点状绿地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一带、两廊、两区、五节点”的空间景观结构,构筑“山、水、镇”交融的山水旅游重镇。

一带:即由南溪河滨水景观带;

两廊:即由东西向山体所环抱的两条生态绿廊;

两区:即桃李山公园景区和龙王山公园景区;

五节点:下街桥西侧的绿化景观节点、环山路-安宁路交叉口绿化景观节点、上街桥西桥头滨水公园绿化景观节点,镇北休闲公园景观节点,以及南部新区滨水公园景观节点。

第2条 (城镇公园)

规划依托桃李山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以生态休闲为主的山体公园,南溪河两侧新建部分滨水公园。

第3条 (滨水绿地)

规划依托南溪河沿岸及规划交通岛,设置为公共绿地,镇区南部新区的滨水地带公共绿地宽度原则上不小于10米。

第4条 (防护绿地/强制性规定)

规划35KV电力线路廊道入地前宽度控制不小于20米,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周边防护绿地宽度不小于10米。

第5条 (绿地指标)

规划绿地总面积为7.7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49%,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7.8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9.10平方米。

第6条 (水系控制/强制性规定)

规划水域用地面积为12.15公顷(不含滩涂),规划确定的水域及其滩地面积不得侵占。

 

  第六章 城镇道路交通规划

第1条 对外交通)

镇区的对外交通主要为汽车站。规划远期搬迁安宁路汽车站至镇区南部主入口位置,规划新建汽车站用地1.24公顷。

第2条 (路网系统规划)

规划镇区道路采用方格网状路网布局形式,并依据各道路所承担功能的不同,划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

主干路:14-20米,次干路:12-16米,支路:7-14米。(详见附表二)

第3条 (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1、公共停车场

规划分别于文体科技用地南侧及汽车站北侧设置集中公共停车场各1处,其余停车场与公共建筑配建建设,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为1.16公顷。

2、加油站

规划保留桃李山南麓现状加油站,用地面积控制为0.14公顷。

第4条 (交叉口规划)

规划镇区交叉口全部采用平面交叉形式,主-主、主次干道交叉口宜采用信号灯控制形式。

第5条 (规划指标)

规划镇区对外交通用地1.24公顷,占镇区总建设用地1.51%。规划道路广场用地19.48公顷,占镇区总建设用地23.76%。

 

  第七章 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1条 (水源规划/强制性规定)

规划以西苕溪支流南溪河作为镇区集中供水的水源,地下水作为补充水源。

第2条 (城镇给水管网布置

保留并扩建镇区现状高位水池,镇区供水采用安全的环状供水模式,形成一个大环、若干个小环的环网供水形式。给水干管沿镇区主要道路敷设,给水管径为DN200-DN150。新建水厂建成后通往镇区的引入管沿村级公路双管敷设,管径为DN200。

第3条 (镇域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于长潭村两溪交汇处新建自来水厂一座,设计规模3500吨/日,占地规模不小于9000平方米。水源为南溪河,枯水期可由双鱼塘水库发电尾水补充。

镇域内新建水厂附近地区的村庄用水由水厂直接引水供应,引水管沿村级公路敷设;其余村庄用水则以村为单位,建设小型饮用水处理设施,水源可采用小型水库水、泉水、溪水或地下水,就近引水供给。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1条 (排水体制)

镇区排水体制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设置雨水管时应考虑其与防洪的结合。镇域内其余村庄的排水体制规划为合流制,待条件成熟后改为雨污分流制。

第2条 (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镇区:规划扩建镇区现状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至2000吨/日,占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保留镇区北部的两个现状生态污水处理设施。

镇域:保留镇域内已建的生态湿地污水处理设施,其余规划保留的村庄内可结合水体设置生态湿地污水处理设施,其用地面积按照3-5平方米/吨进行预留,村庄内没有水体的可设置沼气净化池,一般按照1.5平方米/户的标准设置。

第3条 (污水管线布置)

镇区以南溪为界分为两个污水分区。南溪以西的污水干管沿复兴路敷设,南溪以东的污水干管沿龙王山路、桃李南路敷设,污水干管管径为d300-d400,污水支管管径为d300。收集后的污水由扩建的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第4条 (雨水量计算)

章村镇的雨水量计算按照安吉县的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L/S·ha),其中

q ——设计暴雨强度(L/S·ha);

P ——设计重现期采用0.51.0年,一般采用0.5年,重要地块采用1.0年;

t ——降雨历时,取15分钟;

径流系数采用0.6,地面集水时间以10分钟计。

第5条 (雨水管渠规划)

镇区内以南溪和道路为界划分为3个雨水分区,每个分区设置雨水排放口1个,镇区内共设置雨水排放口3处。镇区内部的道路上敷设雨水管,靠近山体的道路边侧可设置为雨水渠,雨水管管径为D300-D500。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1条 (电源选择)

规划保留镇区现状35KV章村变,供应镇区及周边村庄生产生活用地需求,其余村庄用电就近由现状小型水电站供应。

第2条 (电网规划

镇域电网由35kV中压配电网—10kV中压配电网0.22/0.38kV低压配电网三级电力线路构成。

规划35KV线路主要为架空电缆,廊道宽度控制不小于20米,镇区内部的进线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改为地下电缆;规划10KV配电网建议采用地下线缆,沿镇区主要道路敷设,并首先采用环网结线开环运行方式,同时结合10kV开闭所和直通式备用电缆方式组织中压配电网;改造0.22/0.38KV低压线路,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300配置完善10KV公用配电站,并于镇区内设置2处2×1000KVA的变压装置。

第四节  通信工程规划

第1条 (有线电视)

规划推进全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通信网的“三网合一”工程建设,保留现状广播电视站,广播电视信号来源于安吉县城,广播电视站采用SDH同步数字传输网,环形结构,到2020年全镇的广播电视入户率达100%。

第2条 (邮政网点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镇区结合商业用地布置的安宁路邮政服务网点,并扩展邮政业务,远期电话交换机容量达20377门。

第3条 (电信线网规划)

镇区电信主干电缆采用管道敷设方式,沿主要道路敷设;其管孔数量除满足电话配线外,还考虑其他通信业务及有线电视的需要,适当放大。

通往各村的电信线路采用架空敷设方式解决。

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1条 (气源选择)

章村镇区近期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主气源;远期以管道液化石油气为主,瓶装为辅的供气模式。农村地区则积极引导农户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第2条 (规划措施)

规划以不大于1000户服务规模来设置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供应站远离城乡人口密集区,保证安全距离要求。远期镇区敷设液化石油气管道时宜采用埋地敷设,原则上布置在道路西、北侧人行道或绿化带下,燃气干管采用环状布置,支管宜树枝状布置。

第六节  环境卫生设施

第1条 (规划目标)

至规划期末,本镇环卫事业发展目标为:垃圾清运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达到90%;垃圾容器化收集率达到100%;水冲式厕所达到100%;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达到50%

第2条 (规划措施)

1、完善垃圾收集系统

垃圾转运站:规划保留现状已建的2座垃圾转运站,更新设备。

垃圾收集站:规划优化现有垃圾收集站点,镇区并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800米配置完善站点数量,新建垃圾收集站收集垃圾规模不小于4吨/天;各行政村至少设置1处垃圾收集站。

垃圾收集点:重点完善镇区垃圾收集点,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完善城镇垃圾收集点数量。

2、优化公共厕所布局网点

镇区公共厕所一般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1座,镇区共设置公厕3座,主要繁华街道的厕所设置间距为300~500米,一般街道不大于800米。镇区公共厕所采用附属式和独立式相结合的方式,独立式公厕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170平方米之间。

3、于镇区主要出入口新建安排洗车场、修理厂等配套设施。

4、做好城镇保洁工作,美化镇区环境。

 

  第八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1条 (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1、大气环境

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Ⅱ级标准,规划区烟尘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

2、水环境

水域环境质量控制在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标准内,河网水系达到与其功能相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南溪河镇区段的水质达到国标Ⅱ类水体,新建水厂的水源一级保护区与二级保护区水质均达到国标Ⅱ类。

3、声环境

噪音控制执行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相应功能区标准。规划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

4、三废处理

固体废弃物要求达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效益化目标;、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垃圾清运率达100%;镇区生活污水无害化生态处理率达95%以上。

5、生态环境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效益生态农业和生态林业,发展循环经济;做好区内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形成镇域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镇域森林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第2条 (规划措施)

1、完善镇区环卫设施,绿化与美化相结合,重点保护镇区水、声和大气环境。

2、加大生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污水综合处理能力,保护城乡水环境。

3、加大地质灾害点防治工作力度,做好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保护好绿色生态大环境。

4、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特别是工业的监管和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

5、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镇建设规划,加强对生态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全镇的植被覆盖率。

  第九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1条 (防洪规划/强制性规定)

1、防洪标准

规划镇区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一日降水两天排出。

2、防洪排涝措施

规划采用以“泄”为主的治理措施,加强对上游山区水库的利用,合理调蓄水库的水位,充分发挥水库在防洪中的作用。下游地区则疏河导流,整治、疏浚河道,严禁向河道垃圾及废土废渣。同时应加强原有防洪水利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对南溪港进行拓宽疏浚,加固驳岸,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免受损失。

第2条 (消防规划/强制性规定)

1、消防站布置

规划于桃李南路与民安路交叉口的西北角设置二级消防站一处,用地规模0.27公顷,消防警力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站服务范围为整个镇域。

2、消防给水

消防供水水源以镇区的公共供水系统为主,以自然水体为辅助水源。消防与市政合用给水系统,结合城镇给水管网建设,设置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服务半径不超过150米。

3、规划措施

居住区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净高不小于4米,消防通道中心线间距不超过120米。

对建设项目的审批严格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3条 (人防规划/强制性规定)

1、规划目标

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人防建设方针,新建建筑按照国家和浙江省人防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1)十层以上(含十层)或者基础埋深三米以上(含三米)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2)除第(1)项规定和居民住宅楼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3%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除第(1)项规定和居民住宅楼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建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条件不满足的民用建筑,在经人民防空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可不建防空地下室,但应缴纳相应的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

2、规划措施

结合安吉县人防规划,建立一个完善的布局合理的防护工程体系,以防高技术常规武器打击及防化为重点,着重提高整体抗毁能力。

加强通信警报系统建设,结合新建小区的建设设置警报器,加强有线、无线、移动通信建设,形成有效的通信网络。

确保战时人员防护,修建人员掩蔽系统。按照留城人员比重30%,人均1平方米的掩蔽面积标准,掩蔽工程建设应依托山体,着眼于人口稠密地区,解决人员就近分散掩蔽,分片划分人防设施区域。

在规划期内逐步提高人均人防工程拥有量,不断完善人防工程体系,提高防护效益。

加强人防与城镇道路交通、停车场、消防、抗震等专项工程的衔接。

第4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强制性规定)

1、灾害防治分区

依据全镇现状地质灾害点的分布情况,将全镇划分为高二滑坡灾害重点防治区、石门滑坡崩塌灾害中度防治区和镇域中部-南部杭垓滑坡泥石流灾害一般防治区等三类。

2、规划防治措施

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点详查与勘查,并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综合治理方案;

由政府牵头,加大山区地质灾害点防治资金投入,采取相应工程措施消除潜在危害,治理费用过大的区域采用近期搬迁避让方式解决;

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工程,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从源头上防治灾害的发生;

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与应急系统,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反应能力;

编制章村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规划,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与任务。

 

  第十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1条 (规划目标)

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及中心城镇的发展趋势,确定近期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为:以旅游业为主要推理的镇域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城镇“一河两岸”带状组团发展的空间形态基本架构完成;完成镇区退二进三工作;城镇公共服务与旅游接待能力有明显提升;山水生态旅游城镇的品牌形象基本确立。

第2条 (近期期限与规模)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09—2015年,镇区人口规模为5260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52.6公顷。

第3条 (规划重点)

1、公共设施提升

重点新建镇文体科技中心、扩建龙王寺等政府投资类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并运用市场机制提升安宁路南侧农贸市场和浦源商城项目等招商类项目。

2、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镇区老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偏远小地区山民的搬迁安置,以桃李南路和南溪河上游景观建设。

3、基础设施完善

改造安宁路西段和依山北路;新建桃李路北段、龙王山路南段、民安路、灵峰路、新兴路和府前路;完成镇区现有高位水池和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一期扩建工程;新建消防站一座。

4、旅游项目开发

结合龙王寺景区和桃李山公园的开发,启动镇区内占地约5.0公顷的旅游用地开发。

 

  第十一章  附则

第1条 (审批解释权)

本规划由安吉县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其解释权属安吉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第2条 (规划生效)

本规划自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3条 (规划调整)

确因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可以对本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但涉及重大事项调整的,必须报安吉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4条 (规划实施)

本规划由章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吉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规划实施管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