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3-02051 | 发文时间: | 2023-04-24 09:47: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章村镇 | |
文件效力: |
为大力实施基层党建过程管控机制,强化村级权力规范使用,章村镇通过成立阳光监督委员会,重点围绕“人、事、财”三方面有效建立村级事务“全景式”监督新模式,。一是选优配强队伍,实现“全方位”监督。按照有奉献精神;有大局观念;有敢于直言正义感;有村级工程和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有时间精力参加村级监督检查活动的“五个有”原则,从能关心村级工作发展的党小组长、普通党员、老干部、村民组长、乡贤能人中各选取一人,并经镇纪委与联村组会商后确定,章村镇8个村推选出40名公道正派的优秀人员组成阳光监督委员会,定期对村级事务发展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二是明确责任要求,实现“无遗漏”监督。根据阳光监督委员会的定位,赋予其“五大权力”。知情权,定期参加村两委扩大会议、村监会工作会议和党员代表大会等重大会议,了解并掌握村级事务决策和执行情况;质询权,对村级事务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问询质询;审核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审核把关;验收权,对村级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并重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建议权,围绕村级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向镇纪委直接反映相关问题;2022年以来,阳光监督委员会开展各类监督活动52次,发现并整改和落实财务支付、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等问题35个。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实现“无负担”监督。每月召集党员代表、村“两委”和阳光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参加阳光报告会,重点对村级事务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要求。所有阳光监督委员会成员不领取村里的务工工资,年底由镇纪委进行审核把关,按阳光监督委员会工作成效进行评定甲乙等级,统一进行发放,对优秀的成员和团队再额外进行表彰。进一步减轻村集体经济的负担,让阳光监督委员会成员没有后顾之忧,敢讲真话、做真事,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