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根据《安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2020年)》(安政办函〔2019〕2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9)5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电商进农村相关工作,其中电商扶贫产销项目已基本完建设,按照合同拨付资金39.2万元。花“YOUNG”春市 共“FU”消费节,县商务局作为主办单位,拨付本次资金8.4463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5月19日-5月25日,公示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反映(县财政局联系人:赵伟琴,联系电话:5030286;县商务局联系人:严汉力,联系电话:5123644)。(具体见附件)。
附件: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表(第九批)
附件
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表(第九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拨付单位 | 已拨付金额 (万元) | 本次拨付金额 (万元) |
1 | 电商扶贫产销项目 | 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9.2 | 39.2 |
1 | 2023年安吉县花“YOUNG”春市 共“FU”消费节 | 安吉承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 8.4463 |
合计 | 39.2 | 47.64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