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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第九批)
来源:安吉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3-05-19 字号:[ ]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根据《安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2020年)》(安政办函〔2019〕2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9)5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电商进农村相关工作,其中电商扶贫产销项目已基本完建设,按照合同拨付资金39.2万元。“YOUNG”春市 共“FU”消费节,县商务局作为主办单位,拨付本次资金8.4463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519-525日,公示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反映(县财政局联系人:赵伟琴,联系电话:5030286;县商务局联系人:严汉力,联系电话:5123644)。(具体见附件)。

附件: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表(第批)

附件

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表(第批)

 

序号

项目名称

拨付单位

已拨付金额

(万元)

本次拨付金额

(万元)

1

电商扶贫产销项目

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2

39.2

1

2023年安吉县花“YOUNG”春市 共“FU”消费节

安吉承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8.4463

合计

39.2

47.6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