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3-09222 | 成文日期: | 2023-06-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溪龙乡 | |
文件效力: |
李国祥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府院联动 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第7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目前,安吉县出台《关于完善破产事务高效办理府院联动机制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成立安吉县破产事务高效办理府院联动协调小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县法院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在协调小组统筹推动下,各职能部门应当优化破产工作协调机制,高效解决破产工作中风险防范、财产接管、资产处置、涉税事项处理、金融协调、费用保障、企业注销、打击逃废债等问题,通过常态化部门联席会议形式,强化府院联动督查指导工作,并明确了依法保障、规范办理、协调保障、智慧办理四项工作原则。《实施意见》还通过畅通信息查询机制、规范解除保全机制、优化财产处置机制、完善破产事务保障机制等四个部分对职责分工、事项办理、流程规范等做了进一步明确,确保各项工作能落地落实。
针对破产企业主体工商注销难题。依据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2年版),破产企业注销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破产管理人签字盖章);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从登记材料规范可以看出,目前破产企业注销无需提交企业印章,相关注销材料也无需加盖企业印章,只需加盖破产管理人印章即可;若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则可进行遗失作废公告,可以自行在国家企业应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告,也可进行登报公告,或者委托法院在进行破产公告时一并公告。同时,破产企业注销无需原法定代表人签字,相关材料只需破产管理人签字确认。除此以外,其他材料均可获得并提交。因此,目前不存在工商注销难的情形。
针对破产企业征信查询难题。破产管理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明确指定破产管理人职责的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法院民事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破产企业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破产管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人行即可办理企业破产清算查询;为进一步简化查询流程,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将积极沟通协调征信主管部门县人民银行和县内银行机构,配合主办单位出台相关政策或调研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建立联席处理机制,及时了解企业破产情况,加快处理破产企业银行开户、主体注销和状态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加快府院联动,对破产企业的信用修复提供帮助,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破产企业信息,帮助企业重整或清算。
(二)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政府部门加快与银行、企业协会等相关机构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及时反馈企业信用状况,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服务。
(三)强化法律援助,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加强与律师、法律援助机构的合作,为企业提供免费或低价的法律服务,为企业解决破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四)加强破产预防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防止企业出现破产情况,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综合加强联动机制,构建充分的业务交流和沟通学习渠道,针对破产情形下的法律适用、政策精神、操作指引和具体的办理流程形成共识。
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