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3-06940 | 成文日期: | 2023-08-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统一编号: | 文件效力: | 有效 |
为进一步提高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减少用户端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持续推进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制定本惠民活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用户出一点、政府和企业补一点”原则,对全县范围内瓶装燃气用户现有非金属软管(含配套减压阀)开展一次惠民更换活动,最大程度降低用户端安全隐患,基本实现我县燃气用户使用金属软管全覆盖,保障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二、更换范围及材质
范围:现有的瓶装燃气用户。
材质:在用户自愿同意的前提下(以签署同意书为准),由瓶装燃气公司采购并入户更换安装金属软管(含配套减压阀),更换材质为超柔型不锈钢波纹软管(含配套减压阀)。其中金属软管应符合现行《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GB/T41317-2022等国标要求,使用年限≥8年。配套减压阀应符合现行《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GB35844-2018等国标要求。
三、时间安排
更换时间为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7月)。
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宣传、燃气企业上门服务等形式,加大燃气软管更换惠民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同时各乡镇(街道)及时对辖区内需更换燃气软管的村(社)居民用户进行拉网式排查统计,为后续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
燃气企业应配足配强专业人员,帮助有更换意愿的用户进行上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县综合执法局统筹推进更换工作进度,加强燃气企业规范安装监督。县市场监管局加强金属软管、配套减压阀等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及时记录和汇总辖区内燃气用户实际更换数量,确保惠民活动有序推进,12月底前结束本次燃气软管惠民更换活动。
四、费用政策
更换每套金属软管(含配套减压阀)费用预计在70元左右,其中瓶装燃气用户每套金属软管(含配套减压阀)出资20元(金属软管出资12元、配套减压阀出资8元),政府补贴30元(金属软管出资18元、配套减压阀出资12元),剩余部分由瓶装燃气公司进行补助。
五、有关限定条件
用户更换软管限定条件:
(一)使用燃气用具(灶具、热水器等)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用户,用户必须自行更换合格的燃气用具后方能参加活动。
(二)燃气用具、非居民用户安全设备设施等安装使用不规范的用户,如燃气用具存在漏气、热水器无烟道或烟道安装不规范,非居民用户未按要求安装和使用报警器等情况,用户必须彻底整改后方能参加活动。
(三)用户存在燃气重大使用安全隐患,如用户拒绝入户安检、燃气用具配件及使用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必须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用户,企业应及时上报燃气主管部门,不予以更换,同时将停止供气。
(四)本惠民活动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超出活动时间将不予补助,由用户自行采购。同时,对新开通(使用)燃气用户,引导其安装金属软管,从而进一步提高燃气使用安全。
六、职责分工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更换工作进度,加强燃气企业规范安装监督。
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安排补助资金,由县综合执法局拨付至各瓶装燃气企业。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产品质量(金属软管、配套减压阀)的安全监督管理。
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活动入户宣传引导,排摸统计具体更换户数,做好辖区内更换数量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各瓶装燃气公司:配合做好宣传工作,负责金属软管、配套减压阀采购,组织专业员工和有相应安装维修资质的队伍对用户进行入户安检及金属软管(含配套减压阀)更换,确保用户安装任务的完成和户内燃气设施安全使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保障。燃气企业要配足配强专业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并在更换时及时告知用户安全使用责任,并与非居民用户签订供气合同。
(二)加强监督保障。各部门要加强软管更换工作的监督保障,统筹推进更换工作进度,严格监督各燃气公司采购的产品质量,引导燃气企业规范安装,同时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金属软管更换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三)加强宣传普及。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入户宣传、短信通知、电视媒体等形式,提高市民对燃气软管更换的安全认识,提高惠民活动的知晓率与参与率,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