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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3-04959 发文时间: 2023-08-21 14:09: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山川乡
文件效力:
山川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山川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山川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201038号)及《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建立浙江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沟通会商机制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参照《安吉县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结合山川乡实际,建立山川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山川乡校园安全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能

(一)在县委教育工委指导下,山川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研究、部署、协调、汇报、解决校园安全重大问题,统筹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加强监管;

(二)督促指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等;

(三)协助学校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确保学和幼儿园四个100%”达标 

(四)配合开展师生安全与法治教育,重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溺水、侵害等事件发生;

(五)实施校园及周边治安和综合治理,防范涉校违法犯罪情况发生;

(六)协助推进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开展师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七)协助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

(八)协助学校维护校园网络安全,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净化校园网络环境;

(九)协助学校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十)完成县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工作领导小党建办、社会治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办、社会事务办、村镇建设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山川乡司法所、山川乡派出所、山川乡市场监管山川乡执法所、山川乡卫生院、村、山川小学及幼儿园等单位组成。

工作会议召集人由分管教育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由山川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担任,成员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为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接任者自动成为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负责校园安全稳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负责教育工作人员兼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乡校园平安稳定、校园安保及周边安全、食品卫生及健康教育等工作。

三、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副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副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校园安全稳定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落实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的作用;

(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至少确定1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工作调研和督察;完成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党建工作办主要职责:加强校园意识形态领域和校园安全宣传工作指导,加强涉校园安全网上舆情监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和管控;加强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整治;加大学校及周边区域出版物经营市场的巡查力度,及时处置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摊点;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力量,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稳定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社会治理办主要职责:指导学校平安建设与综合治理工作,支持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指导解决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判分析涉校园安全的信访投诉情况,指导涉校信访件办理和处置;协助开展涉校矛盾纠纷排查与调解工作;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溺水等安全事件发生;将校园平安稳定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

经济发展办主要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协助做好学生防溺水相关工作。

农业农村办主要职责:整治校园周边违规建设、环境脏乱差、大气污染等问题,依法保护学校周边生态环境安全。根据职责分工协助做好学生防溺水相关工作。

社会事务办主要职责:负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统筹协调校园安全工作;建立辖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机制,掌握机构情况;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和安防设施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涉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和突发性事件处置等工作。

镇建设办主要职责:加强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协助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标识;加强校园周边路况监测;加强校园周边停车场地设置;根据职责分工协助做好学生防溺水、交通安全等相关工作。

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协助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参与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检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食堂配送单位、超市等检查;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查与指导。

山川乡司法所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山川乡派出所主要职责: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定期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电信诈骗、交通等情况,并提出具体防范要求;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防暴恐工作;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山川乡市场监管主要职责: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食堂配送单位、超市的监管和执法,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经营及传销等违法经营行为;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查与指导;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山川乡执法所主要职责:整治校园周边违规建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贩、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加强学校周边停车秩序维护和市政设施养护等工作;配合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执法。

山川乡卫生院主要职责:协助学校做好卫生防疫和卫生健康工作。

主要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路域状况等巡查检查;定期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在暑假等重点时间段,配合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和做好学生防溺水相关工作。

山川小学幼儿园主要职责:按照平安校园建设落实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