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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3年安吉县电商直播式 “共富工坊”评审会的通知
来源:安吉县商务局 时间: 2024-01-17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召开2023安吉县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会时间

2024122  下午2

二、评审地点

安吉县跨境电商产业园  418会议室

三、评审形式

联合部门开展材料审核、数据核验、听取报告等联合会审,审核是否符合“共富工坊”标准、是否为电商直播式、运营主体是否明确、是否有资金投入等方面。各工坊应确保上报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对因弄虚作假导致上报情况存在较大偏差的,取消该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本次参评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各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分别制作PPT并汇报情况。汇报要求:每家工坊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点对照2023安吉县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汇报经核实的相关情况,按照工坊基本情况(需说明运营主体)、电商直播基本情况、党建引领力、组织运行力、服务支撑力、共富带动力、特色亮点、负面事项评价标准分块汇报,其中PPT重点展示电商直播指标及赋分的佐证依据

评审结束后,按照指标综合认定2023安吉县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

四、其他事项

请各工坊2024119日(周上午下班前上报评审会参会人员名单党建引领“共富工坊”星级评价自评表。

联系人:安吉县商务局  徐爽 512364418857230060

 

 

附件:1.参会回执

      2.党建引领“共富工坊”星级评价自评表

安吉县商务局

2023117


附件1

参会回执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附件2

 

党建引领“共富工坊”星级评价自评表

评价项目

评价指标

分值

记分规则

自评得分

自评现状

党建引领力

(25分)

领导包联

3

有县(市、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两新工委委员包联的,得3分



党建联建

3

建立党建联建机制的,得3分



组织覆盖

3

工坊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得3分



红色管家

3

有党员担任工坊“红色管家”的,得3分



结对联系

4

落实“三个一”联系工坊制度、妇联执委联系制度(来料加工式)的,得4分



网格治理

3

纳入乡镇(街道)网格智治体系的,得3分



合作共建

3

与企业党组织、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的,得3分



群团助力

3

有群团组织参与工坊建设的,视情赋分,最高得3分



组织运行力

(20分)

运行制度

3

管理制度健全、工坊运行顺畅的,得3分



市场运营

4

纳入乡镇(街道)以上运营管理公司统一管理的,视情赋分,最高得4分



管理团队

4

有专门管理团队或驻点人员,视情赋分,最高得4分



场地设置

3

场地或基地达到相应标准规范要求的,得3分



配套设施

3

根据机械设备、生产布局、环境卫生等情况适当赋分,最高得3分



信息公开

3

工坊制度、财务、人员等信息公开的,视情赋分,最高得3分



服务支撑力

(20分)

技能培训

3

常态化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视培训人员比例适当赋分,最高得3分



劳动保障

4

按照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或工位参保比例适当赋分,最高得4分



建档立卡

3

对从业人员建档立卡的,视情赋分,最高得3分



数字赋能

4

纳入数字化应用场景智控管理的,得4分



生产安全

3

规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得3分



疫情防控

3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视情赋分,最高得3分



共富带动力

(35分)

生产效益

4

年营业额、销售额或总产值≥50万元的,得1分,每增加10万元加1分,最高得4分



工资或加工费发放

6

年发放工资或加工费及带动农民增收总额≥10万元的,得2分,每增加5万元加1分,最高得6分



就业人数

6

带动农民就业≥10名的,得1分,每增加5名加1分,最高得6分



低收入农户就业

10

低收入农户占比≥5%的,得3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得10分



村集体经济增收

5

带动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增长≥5万元的,得1分,每增加1万元加1分,最高得5分



产业升级

4

促进农村产业提档升级效果明显的,视情赋分,最高得4分



特色

亮点

荣誉表彰

5

工坊获得省级以上表扬表彰的,酌情予以加分,最高加5分



宣传推广

5

相关做法获得省直单位或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推广的,酌情予以加分,最高加5分



负面事项

-

工坊发生消防火灾、房屋倒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以及欠薪、信访较大社会影响事件,或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防范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灾害事件引发人员伤亡的。



自评总得分


填表说明:

1. 对照“记分规则”自评,分数请填入“自评得分”。

2.“自评现状”内请填写:请根据“记分规则”填写目前的情况、扣分原因等,有数据指标要求的请填写具体数据。

说明:1.满分100分,综合得分≥90分的,评价等级为3星;80≤综合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2星;60≤综合得分<80 分,评价等级为1 星。

2.发生负面事项的“共富工坊”,取消星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