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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4-00149 成文日期: 2024-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人民政府
文件效力:
安吉县公安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3 17:30:49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要》以及省、市法治政府建决策部署,化行政督工作,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促进严范公正文明法,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益,不断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水平和社会意度。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督条例》《浙江省行政法》等定,照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我局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全面提高全局民警的法律素质,增强广大民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提高对人民群众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局制定了以政委分管法制,法制大队进行业务指导,各个科所队下设法制中队、法制室的工作机制,对每起行政案件做到层级负责,逐级汇报,定期梳理,及时研究,个案解决。组织全局民警学习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文件,深入领会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让全局民警认识到,推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并将依法行政的相关事项纳入季度工作目标考核。

(二)加强法制学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及管理

一是实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开展专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集中学法的时间和内容,保证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重点学习实施依法行政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基本理论,系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进一步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二是加强法制学习与培训。组织全体民警参加每月法律知识考试和年度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并定期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不断强化和巩固民警学法成效。

(三)加强政务公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政务公开,是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主要表现在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利用政务公开栏的形式,按照要求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包括依法行政依据、办案流程、办案时效、办案机构设置及相关投诉处理途径等方面均向社会予以公示。

(四)加强考核监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办案人员主体资格制度,案件主办人员符合办案主体要求。二是注重执法案件考评。每月、每季度对办理的案件进行汇总考评,指出共性执法问题。三是自觉接受监督。接受外部被执法主体的监督,接受内部上级部门的执法监督,从内外部确保行政执法有效开展。

二、主要成效

(一)推行“三项制度”方面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已向安吉县政务网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信息;已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要求落实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中,按要求着装、佩戴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并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告知当时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出具相关执法文书;在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的信息、法律、法规,做到及时准确的公示;对出入境、户籍管理等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窗口基本服务信息。

2、着力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局各基层所队按照要求已落实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按照要求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主体人手一部。对各派出所办案区进行了升级改造,做到被执法对象进入后办案区后,所有执法行为都在全程监控下进行;对所有执法活动后所积累的文字、音像进行了专人专柜集中保管,且保存期限不少于六个月,确保在做出执法决定前,可以随时调阅相应的音像记录资料;建立了电子认证、电子签名的行政执法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在不断更新完善中,参照省级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不断完善有关文书格式。

3、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县局设立专门法制大队,配备专职法制员16名,各科所队按照要求配备1-2名专兼职法制员,确保法制审核工作逐级审批、层层汇报;全局目前共有公职律师25名,为更好的发挥公职律师的业务特长,建立了公职律师参与重大疑难案件汇商制度,并且不定期的组织公职律师为基层所队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对重大案事件及重大执法决定,建立集体审核汇商制度。对此类事件按照要求由基层所队上报,法制大队牵头,公职律师参与、分管局领导把关,推行一案一分析一决定。今年以来,全局共通过汇商决策的重大案事件已达40起。已建立健全民警岗位培训和法制员岗前培训制度,不定期的组织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考试,确实提升民警的执法能力及执法水平。今年以来,全局共组织各类培训30余次,各类考试6场。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行为,实行各监管部门分类监督机制:一是信访部门通过涉法信访案件办理开展执法监督;二是审计部门结合涉案财务管理倒查执法制度的落实情况;三是纪检部门对执法过错责任倒查进行监督;四是督察部门加强对个案、现场执法及贯彻执行执法制度等进行监督;五是法制部门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加强日常考评检查,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问题,以通报或者抄报的形式进行监督。通过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方式,让所有民警牢记底线意识。

4、强力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局大力践行“阳光执法”,持续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工作,利用市局执法办案信息网上查询升级版平台,扩大行政、刑事案件公开范围,使案件当事人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和监督公安机关的办案全过程;将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手册》及时向社会公布,整合各部门职能,集中事项审批,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便捷人民群众办理的各类审核审批事项。开设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基础数据对执法监督、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通过人工智能统计分析、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

(二)“双随机,一公开”方面

全局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对两库模块中的“检查对象库”进行补充完善,创建了“场所特业治安监督检查”专项库大类和“旅馆业、娱乐场所、典当业治安监督检查”三个专项库小类,目前在库的机构类对象已有6293家,并对检查对象已分级做好动态管理工作。“执法人员库”中已创建“公安治安管理”人员岗位类别,目前在库的执法人员已有350人。2023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940次,共计发起并执行任务数54个,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及时率均达到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参与跨部门抽查任务42个,跨部门监管率77.77%。按照要求治安部门已组织开展了10次专项检查,告知承诺推送及核查数127个,核查率均100%,并按要求通过本地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公示方面

个别民警在进行鉴定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有不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的现象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不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理由依据、救济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

个别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的意识不强现象,对部分重要证据存在未拍摄、未完整拍摄现象,导致后续的证据内容存在瑕疵或者证明力下降等等。

(三)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方面

部分派出所的法制员因自身工作量的原因对部分案件审核流于形式,未能按照案件审核机制要求对案件严格把关,对部分案件处理时,在注重法律效果的同时,不能很好地兼顾社会效果,不能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等等。

(四)执法信息化方面

法律文书公章加盖随意、内容表述不准确、文书开具与网上不能同步进行、送达签名捺印不规范等。电子化办案不理想,有些言词证据上传不及时等等。

(五)“双随机,一公开”方面

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两库内容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随机抽查、掌上执法仍需大量推进。

四、整改措施

首先,端正民警的执法思想,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在行政执法中强化证据意识、时限意识和程序意识。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大力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形成全体民警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的良好学习氛围。其次,民警要认真学习总结如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经验,规范执法流程、执法言语和动作,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严格依据实体和程序规定执法办案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执法形象、态度公正问题,注重工作细节,严格办事程序,对群众始终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最后,组织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开展交流学习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能力以及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定期为有关单位举办公安法律和行政许可审批知识培训班,帮助需求人准确完成申请材料的准备,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真正取得群众满意与认可。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要充分利用各类社交媒介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利用抖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加大对公安机关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抓好行政执法考核工作,以考核来约束民警的执法。二是创新行政执法层级管理,对案件进行逐级审核把关,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依法行政投入,改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条件,为民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加强法制培训和学习,重点抓好法制员的培训,以点带面,切实提高县局整体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

 

 

                                  安吉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