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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4-05761 成文日期:
单位地址: 安吉县灵芝西路1号 成文时间: 2024-10-08
责任处室: 办公室 值班电话: 0572-592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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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发展改革、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和制度。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产业发展、能源、循环经济发展、重大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国民经济动员、区域合作交流、县域建设等专项规划和计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和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协调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建议。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协调经济运行重大问题。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以及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方面的政策。

(三)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资源节约利用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四)负责投资和重大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按权限审核转报、审查审批、验收重大项目。统筹协调重大项目有关事项。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提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和投向建议。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概算等事项的审批、核准、审核工作。按分工负责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铁路和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五)综合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促进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发展的政策举措。推进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六)统筹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负责相关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工作。牵头推进集成电路、汽车等重大产业发展。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规划和政策。统筹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配合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消费相关政策。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七)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整体推进社会发展和社会改革工作。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参与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制定有关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负责成本调查监审、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预警。

(九)综合管理能源工作。负责能源保障运行管理和调节、能源预测预警、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减量替代的综合性协调,以及能源监督检查,协助能源执法。负责能源方面的合作交流和科技工作。负责能源建设项目的管理。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

(十)牵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负责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工作。承担企业境外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上报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备选项目。统筹规划各类开发区(园区),指导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

(十一)综合管理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牵头参与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全省大都市区发展战略,以及杭州都市圈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接沪融杭工作。负责协调全县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工作,提出年度援建项目实施和资金安排建议。负责与国内其他城市政府间友好合作工作,指导、协调和服务各类经济合作组织间的经济合作交流。负责县领导参加其他省、市、县有关区域合作交流活动的联系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长江经济带相关工作。管理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安吉工作部。

(十二)组织开展全县社会发展、社会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策风险评估。组织开展社会建设分析评估,总结交流、宣传推广经验成果。负责社会发展、社会改革重大事项和重要政策的督查工作,组织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整改落实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

(十三)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综合管理。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灵芝西路1号行政中心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8:30-12:00;13:30-17:00,夏令:8:3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572-592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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