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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4-02270 发文时间: 2024-04-22 14:5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递铺街道
文件效力: 有效
【文字解读】《递铺街道关于统筹推进规划区农民集中居住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

一、制定该实施办法有什么意义?

农民建房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也事关农村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城市规划区内因审批管控造成住房困难,从而引发的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加快解决好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建房问题已成为我街道关注“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课题之一。

2002年我县出台《关于县城规划建成区范围内停止审批宅基地建房的通知》(安政函〔2002〕39号)至今,管控区内农民建房正常审批已经禁止长达22年之久。管控区内统计共计农户较多。供需矛盾突出。一方面,农民需求日益强烈。随着乡村发展脚步加快,农民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更加迫切,同时叠加新分户、农嫁居等各类因素,以致农民建房需求相对比较集中。另一方面,受土地用途管制、建设用地指标限制等影响,致使部分村民建房审批无法有序进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乱搭乱建等现象。

推行农民集中居住,一是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力地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城市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乡村辐射,加速城乡融合。二是有利于改善乡村整体环境。实施集中居住建设,有利于从居住区管理、日常巡察等各方面制约不良行为,从根本上改善乡村环境。三是有利于降低城市开发成本。通过推行农民集中居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后续城市开发与人口数量进行剥离,降低成本。另外,能够推动节省大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

二、该办法制定有什么依据?

我们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与多个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研究并制定《递铺街道关于统筹推进规划区农民集中居住工作实施办法》。

202312月,统计递铺街道规划区内各村社区住房需求,了解安吉县村民宅基地审批历史沿革、递铺街道城镇开发边界及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递铺街道集中居住区和保留自然村分布图,草拟《递铺街道关于统筹推进规划区农民集中居住工作实施办法》文件初稿。

20241月开始就文件初稿召集相关科室、村社座谈,听取建议,不断修改完善文件;28日,文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223日拟网上反馈公开征求意见结果。220日已同步开展合法性审查,224日可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经街道三重一大决策后发布并实施。

三、该办法主要有什么内容?

主要内容是对规划区农民集中居住实行分区管理和分类指导,解决农民住房需求。规范规划区内建成安置区区域、规划区内保留自然村区域、规划区内未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区域、规划区内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区域四类不同类型区域农民建房审批的细节问题。

提出三项政策支持:

  (一)高标准确定居住选址。集中居住区布局选择应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条件、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聚居程度、社区建设、公众参与和可持续发展等多方面因素,重点考虑现有中心村安置区扩面和条件较为成熟的区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品质完善公共配套。要高品质规划集中居住区,建好小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提升小区公共环境,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高站位推动农户迁建。积极鼓励农户向集中居住区迁建审批,对其中非新分审批至集中居住区的农户保留房屋补偿权益,其现有的合法住宅,按审批时的房屋重置价补偿标准评估房屋价值,存档备案,免缴其在集中居住区建房的相关配套费用,包括供水、供电、供气等。

四、该方案实施时间从何时起?

该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解读单位:递铺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572—5028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