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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4-03213 成文日期: 2024-0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教育局
文件效力:
关于印发《安吉县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0 09:18:57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

《安吉县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委教育工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安吉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4520

 

安吉县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

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及省市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共同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决定自20243月到12月,开展全县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遵循教育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精准施策统筹推进,清理整顿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从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优化减少报表填写、合理安排考核培训任务等事宜,严格清理规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切实减轻教师负担,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师生,为广大教师营造潜心教书静心育人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措施

从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1.建立进校园审批制度。范围内部署进中小学校的社会事务,须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由县教育局统一部署安排。经批准的进校园社会事务,按照实施范围实行清单式管理,清单之外的社会事务,一律不得进校园。2024年涉校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竞赛达标、专题教育和其他社会事务,须于620日前将审核备案表报送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汇总后,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2025年起,每年2月份集中申报审定,并适时发布项目清单。未经审核备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加和实施涉校项目,确需增加的临时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如遇特殊时期、紧急情况,经乡镇(街道)(工)委审批同意后,可安排临时突发性事务进校园。

2.加强涉校项目源头管控县层面统一部署的涉及国家安全、人防安全、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反邪教、反传销、防诈骗、防灾减灾、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禁毒防艾等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县教育局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布置实施,其中已经融入教材和日常教育教学的,不再单独安排进校园。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文明、卫生、绿色、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相关内容涉及中小学校的,由教育部门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不得安排教师参与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和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涉及中小学校的,不得安排学校和教师参与。未经教育部门同意,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单独发文到学校开展创先评优等工作,不得擅自进校园要求学校和教师开展相关工作。要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着力减少交叉重复的涉校项目,从源头上控制进校园活动的数量、次数和时长。

3.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严格实行各类进校园活动清单制度和审核备案制度,未列入清单、未经审核通过的不得开展。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不得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强制摊派给学校,不得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严禁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

4.从严规范新媒体使用。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不得强制要求或变相要求学校和教师关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政务APP浙政钉工作组群,不得以考核的名义或其他方式强制要求学校教师进行点赞、投票、网络答题、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等,鼓励引导学校和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但不得提出参与率、达标率等硬性要求。

)从严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5.全面清理督检考评事项。在各中小学校对上级部门安排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各乡镇(街道)和县部门对涉及中小学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摸排涉校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并由县教育局汇总形成清单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严格控制总量、层级、规模和频次,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明显减少,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6.加强统筹整合规范开展。按照归口管理原则,除教育部门外,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实行事先报备审批制度,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将相应检查项目交县教育局,由教育局汇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对同意实施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开展,按照高效、精简原则,内容相同相近的涉及多部门的要合并进行或联合开展。同类事项,检查形成的结果部门之间要共享、互认。

7.优化督检考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各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不得多程序、多环节、多部门要求教师填报数据材料,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表格数据材料检查。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等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坚决杜绝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减少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加重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的行为,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干扰。

(三)从严规范精简报表填写工作

8.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县教育局要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教育信息数据库,规范管理并定期更新数据,打破数据壁垒,推动信息共享,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及时更新、多次使用。提升教育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教师少跑腿。

9.推进教师信息在线填报。教师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项目申报等工作中需填写的相关表格,原则上依托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在线自动生成。对于系统已经认证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普通话证、现聘职称(职务)、荣誉、课题论文等教师个人信息,不得再要求教师提供原件、复印件和其他佐证材料。

)合理安排考核培训任务

10.合理制定考核评估标准。县教育局要加大对教育教学的实质性评价占比,减少与教育教学没有关联的考评细则。学校要合理分配教师工作量,科学调配师资岗位,充分发挥教师积极性、主动性,要依据教师实绩制定考核评估标准,力戒形式主义、好人主义。

11.统筹安排教师培训活动。县教育局和学校统筹安排教师培训活动。针对教师的专业培训,要结合教师工作和生活实际,优化内容、改进形式、合理开展,杜绝走形式、走过场。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除人社部门开展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外,其他相关部门开展的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确需教师参与的,要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教育局统一安排,不得让教师拼凑充数,把无关培训摊派给教师。

12.减轻教师参加校内活动负担。学校要统筹安排自行举办的运动会、读书节、体育艺术节、技能节等学生活动及教师公开课、技能比赛等工作,特别是要简化各类活动的开幕式和闭幕式,减轻任课教师的准备工作负担。杜绝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考核评价,教研活动要注重实效,杜绝形式主义。

三、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贯穿全年,主要分为6个阶段:

(一)调研摸底20243月)。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调研摸排工作,全面摸清当前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基本情况及事项清单。

(二)会商研判20244月)。分类梳理进校园问题事项,建立问题事项清单,组织开展部门协商会议、联席会议,对事项清单进行逐项分析会商、从快纠治。

(三)建章立制202456月)。研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县委教育工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审议,出台《安吉县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建立进校园标准和审批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举措。

(四)自查自纠20247—8)。开展进校园事项审批,公布白名单和监督举报电话,实施清单管理;组织召开全县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推进会,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指导各校对照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五)重点整治20249—10月)。县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组组织若干调研组,采取交叉检查、重点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调研指导,对自查自纠落实不到位,边整边改不及时的,严肃追究责任,深化治理成效。

(六)总结提升202411—12月)。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持续巩固拓展专项治理成果,完成工作总结,坚持纠建并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研究中小学教师减负事宜,按照安吉县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作。县教育局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抓好各项事务落实。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

)加强动态监管县教育局要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建立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动态监测机制,按照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各选1所学校作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监测点,动态监测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情况督促有关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媒体渠道,及时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广泛宣传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大力倡导尊师重教,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教育、关心中小学教师,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必要的负担

 

附件:1.安吉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2.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

3.安吉县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审批表

 

 

 

 

 

 

 

 

 

 

 

附件1

安吉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1.未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开展的进校园检查、评估、考核评比活动。

2.未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公益活动。

3.未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图书征订、读书活动。

4.与教育教学无直接关系的各类示范学校(基地)创建活动。

5.与教育教学无直接关系的各种微信公众号关注,APP网络调查、测评答题、网络投票等活动。

6.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普查统计活动、学习竞赛活动、报表信息报送工作

7.与教育教学无直接关系的各种宣传、普法、教育活动。

8.与教育教学无直接关系的各种小手牵大手活动。

9.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学习、考察调研活动。

10.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活动。

11.与教育教学无直接关系的各种上街执勤、值守工作。

12.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访、维稳工作。

13.未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

 

附件2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

 

 长: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书记、局长

副组长: 秦光明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县教育局副书记;

谭益强 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斌、万宝林、祝林,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和有关直属单位负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根据科室职能,落实相应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进校园活动方面

牵头领导:万宝林

责任科室:基教科、办公室

主要针对机关部门、群团组织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各类走进校园或组织学生走出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重点治理未经审批同意开展清单外活动,活动的事项数、频次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面

分管领导:祝林

责任科室:督导科、监审科

主要针对属地乡镇(街道)及其工作部门开展的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包括评估创建等事项。重点治理未经审批同意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的问题;督查检查评比考核项目数量过多过频,台账数量多,存在过度留痕的问题;

(三)社会事务方面

分管领导:秦光明

责任科室:基教科、人事科

主要针对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重点治理把拆迁、招商、庆典、商业保险等事务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的问题;以小手拉大手的名义,将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转嫁给学校,强制师生参加网络投票、点赞好评等问题。

(四)指尖上的APP”方面

分管领导:李斌

责任科室:安全科、保障中心

主要针对需要中小学校和师生使用的各类APP应用、政务公众号、浙政钉工作群组、小程序等。重点治理师生使用的软件平台数量过多的问题;政务应用、政务公众号存在强制使用、过度留痕等问题;由家长代学生在相关软件平台上学习答题,学习教育沦为形式的问题。

 

 

 

 

附件3

安吉县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审批表

申报事项名称


事务(活动)

基本情况

实施对象

小学   初中□     

主要内容


主要依据


活动时长

或次数、频次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部门

(签章)

 

                             

                               

教育局

初审意见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活动内容、形式、依据、时长等可另附活动方案

 

 

 

 

 

 

 

 

 

 

 

 

 

 

 

 

 

 

 

 

 

 

 

 

 

抄送:湖州市教育局

中共安吉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5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