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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安吉县悦江花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时间:2024/06/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小区管理需求,受安吉县悦江花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就安吉县悦江花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XFZX-2024-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项目地点位于: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夹溪路广苕路交叉口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3659.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8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3778.06平方米。16幢房屋,其中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0593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31335.7平方米,多层洋房住宅建筑面积35925.6平方米。车位(库)共计851个。电梯共39部,小区出入口2个。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照关于印发《安吉县物业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物管办〔2022〕1 号文件,在本县信用管理评价中,等级为黑色的企业不得参与;

3、非本县注册的物业公司,中标后 15 天内必须在安吉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成立分支机构,本项目小区的物业服务由该分支机构负责,且该分支机构在物业管理上具有独立自主权;

4、企业正在服务的住宅小区项目数量在2个以上,每个合同业绩面积需达到8万平方米以上(含2个,需提供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46 12 日至20246 19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湖州欣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石佛西路 (嘉和苑) 16幢营01室联系邮箱470416498@qq.com,联系电话0572-5806897/18257222395,联系人:诸先生。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物业信用管理评价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4在管小区服务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7)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7 309:00时整

八、投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第开标室(101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7  309:00时整

十、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第开标室(101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纸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纸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明文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5万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可用电汇,银行转账、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收款单位(户名):安吉县微善公益联合会

开户银行:201000231967491

银行账号: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灵芝支行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保证金收据开标现场领取。

如投标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若投标企业无正当理由退出投标的;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企业串通投标的;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的。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资格后审。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业主大会会务费及路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十三、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nji.gov.cn/

悦江花苑小区公告栏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悦江花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868261285

2、采购代理机构:湖州欣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诸先生            联系电话:0572-5806897/18257222395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石佛西路 (嘉和苑) 16幢营01室

3、会务机构:安吉县微善公益联合会

联系部门:社会工作部      联系电话:0572-5685100

联系部门:纪监委          联系电话:0572-5685110

4监督管理部门:安吉县递铺街道苕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电话:0572-530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