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4-03613 | 成文日期: | 2024-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卫健局 | |
文件效力: |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等关于开展2024年度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4〕9号),现将我县2024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公开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养对象
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安吉县户籍,立志为我县卫生健康事业服务,并自愿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定向培养计划、承办学院
2024年我县计划实行本科“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方式,面向县域健共体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定向培养8名基层卫生人才,本次定向培养均为本科层次。各专业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与各承办院校见附件1-6。
三、招生与招聘
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的录取办法,2024年定向培养招生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
招生与招聘工作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培养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我县卫健局。要求填报志愿考生保持联系方式通畅,以免影响招录进程。
2.体检。县卫健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名单,并在安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ji.gov.cn/)公示3天。
4.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无异议的,按定向培养计划数,组织招生(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各专业拟录取人员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原则(总分相同排序按高考有关科目规定执行)依次选择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考生毕业后实际工作分配由招录单位根据毕业时劳动用工情况决定,如毕业时劳动用工情况发生变化,原招录单位无法安排,由县卫健局统一协调。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县卫健局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由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各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在招录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认无合格生源。
四、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定向培养生,按协议到签订的招录单位服务的,凭在校期间学费收据按协议约定的报销方式给予报销(合计最高报销4.6万元/5年/人)。
五、就业与待遇
2024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回协议所在单位工作,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协议的招录单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期限(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年,并在定向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面向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全部纳入全科(助理全科)专业培训。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2024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不按协议回我县定向培养单位工作的,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其它事项
考生可登录安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ji.gov.cn/)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安吉”获取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572-5310500(县卫健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安吉县2024年定向培养(临床医学)本科招生计划
2.安吉县2024年定向培养(口腔医学)本科招生计划
3.安吉县2024年定向培养(预防医学)本科招生计划
4.安吉县2024年定向培养(护理学)本科招生计划
5.安吉县2024年定向培养(麻醉学)本科招生计划
6.安吉县2024年定向培养(精神医学)本科招生计划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附件1:安吉县2024年定向培养(临床医学)本科招生计划
招录单位 | 计划数 | 承办学院及选科要求 |
第三健共体 (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 | 1 | 湖州师范学院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第三健共体 (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报福院区) | 1 | |
合计 | 2 |
附件2:安吉县2024年定向培养(口腔医学)本科招生计划
招录单位 | 计划数 | 承办学院及选科要求 |
第一健共体 (安吉县人民医院天子湖院区) | 1 | 湖州师范学院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第二健共体 (安吉县中医医院灵峰院区) | 1 | |
合计 | 2 |
附件3:安吉县2024年定向培养(预防医学)本科招生计划
招录单位 | 计划数 | 承办学院及选科要求 |
第一健共体 (安吉县人民医院鄣吴院区) | 1 | 杭州医学院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合计 | 1 |
附件4:安吉县2024年定向培养(护理学)本科招生计划
招录单位 | 计划数 | 承办学院及选科要求 |
第一健共体 (安吉县人民医院天子湖院区) | 1 | 湖州师范学院 (化学科目为选考科目) |
合计 | 1 |
附件5:安吉县2024年定向培养(麻醉学)本科招生计划
招录单位 | 计划数 | 承办学院及选科要求 |
第一健共体 (安吉县人民医院昌硕院区) | 1 | 嘉兴大学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合计 | 1 |
附件6:安吉县2024年定向培养(精神医学)本科招生计划
招录单位 | 计划数 | 承办学院及选科要求 |
第二健共体 (安吉县中医医院) | 1 | 杭州医学院 (物理、化学2门科目均须选考) |
合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