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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浙江省南湖监狱南关押点教学楼四楼LED电子屏采购项目的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时间:2024/06/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浙江省南湖监狱南关押点教学楼四楼LED电子屏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浙江省南湖监狱,委托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资金已落实。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简易程序进行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浙江省南湖监狱南关押点教学楼四楼LED电子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NH-B202414022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内容及要求

数量

综合单价

预算

1

浙江省南湖监狱南关押点教学楼四楼LED电子屏采购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5

5300/

23.85万元

注:1本项目以折扣形式进行报价,报价时不得超过100%,否则投标无效

2、结算时以实际安装面积为准,结算价=成交单价×实际安装面积;成交单价=综合单价×成交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24  6  6 日至 2024  6  14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771号三楼招标部)。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可以邮寄或电子邮件(491643138@qq.com)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但供应商应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购买时应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登记表。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于202461809:30(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路771号五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出席采购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七、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

2供应商应于202461809:30前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银行账号:13801012010090002784

八、其它事项

1本项目资格后审。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省南湖监狱

地址:安吉县天子湖镇北林场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72-5100818

 

2采购代理单位: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联系人:陈晨

电话:0572-5601977

 

3采购监督部门:纪检科

监督电话:0572-51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