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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后,需要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本期,小安教大家如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有需要的小伙伴快过来
一、办理地点:
需带齐材料前往安吉县政务办资规综合受理窗口(B02、B04、B05、B07、B08、B10)取号申请办理。
二、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等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核对);
3、委托书(含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4、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含附件);
6、交地确认书原件;
7、土地价款票据原件及税费缴纳凭证;
8、履约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原件核对)(非必要)。
三、办理流程:
如果大家对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方式取得)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572-5036305进行咨询。
关注我们安心办微课堂,教你更轻松更便捷的办事小知识,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