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JJT2024-101”部分信息更正的公告
我局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安集土告〔2024〕拍字第48号”出让公告中,其中部分信息有所更正,现公告如下:
序号AJJT2024-101溪龙乡2023-15地块,建筑限高(米)“不高于16米且不低于4层”更正为“限高不高于17米且不超过4层”。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以新上传的“安吉县溪龙乡2023-1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0801更改”为准,
特此说明!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