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 首页
 > ...  > 招标公告
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蓝城.尊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时间:2024/09/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小区管理需求,委托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对本小区物业管理对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安吉县蓝城尊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蓝城.尊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位于:安吉县天荒坪中路518号

四至范围:东至天荒坪路           西至翠竹小区                 

南至天地大厦移动公司   北至第一国际城             

四、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53702.34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39060.43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5327.45 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2000平方米)。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参照关于印发《安吉县物业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物管办2022〕1号文件;在上年度被省、市、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在物业信用管理评价中,评定等级为黑色的企业不得参与。

非本县注册的物业公司,中标后15天内必须在安吉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分支机构,本项目小区的物业服务由该分支机构负责,且该分支机构在物业管理上具有独立自主权;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五)投标企业向招标人交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银行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201 000 283 159 854)。

如投标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若投标企业无正当理由退出投标的;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企业串通投标的;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的。

六、履约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配备不足、造成设备损失较大、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服务过程中因严重违法被查出的),服务合同自动解除。

七、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八、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9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后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九、报名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供应商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以邮件形式发送资料获取招标文件。联系邮箱:877141791@qq.com,电话:0572-5028961(供应商发送邮件后应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免造成投标失误)。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3日14:30时整

十一、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A楼三楼319室(灵芝东路510号)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吉县蓝城尊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邱宗慧   联系电话:18857258899 

2.招标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欢扬   联系电话:0572-5028961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3.监督投诉受理机构:安吉县昌硕街道社区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