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4-05585 | 发文时间: | 2024-09-24 16:37: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安旅度〔2024〕9号 | 发布机构: | 灵峰街道 |
文件效力: | 有效 |
一、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切实加强灵峰旅游度假区(街道)产业园管理,更好地服务入驻企业,把园区建设成为“产业布局合理、环境设施优美、服务管理规范”的现代化园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度假区(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管理办法共九章三十一条。
二、实施对象有哪些?
本办法实施对象是指灵峰智慧谷、智荟家等新经济产业园区和霞泉绿色家居产业园、大竹园乡村经济综合中心等工业产业园区。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有哪些?
为加强灵峰旅游度假区(街道)产业园管理,成立灵峰度假区(街道)产业园管理领导小组,由度假区(街道)经发办、招商办、财政所、城乡建设办、应急消防管理站、环保所、乡投公司等部门组成,下设园区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园区管理工作(附件1)。各产业园根据园区规模设置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公司)。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受度假区(街道)委托,行使政府赋予的管理权限,落实度假区(街道)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三) 制定产业园区各项管理办法、优惠政策和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产业园内基础设施维护和运营管理。
(五)负责产业园内的招商引才、资产租赁和企业监督管理及服务。
(六)负责产业园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
(七)完成度假区(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准入条件及权利有哪些?
1、驻产业园的企业或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二)符合度假区(街道)产业发展规划。
(三)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四)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且资金来源明确。
(六) 经度假区(街道)招商办公室审核同意入驻的招商引才企业。
(七)经度假区(街道)经发办审核同意入驻的工业企业。
(八)经公开招租入驻的企业。
(九)经度假区(街道)班子会三重一大决策同意入驻的企业。
2、入园企业享有度假区(街道)公共服务及相关优惠政策的权利。
3、入园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二)遵守园区管理办公室、园区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时填报度假区(街道)及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类调查和统计报表。
4、入园企业因法定事由合并、分立、解散或注销的,在做出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园区管理办公室。
五、入园管理流程有哪些?
1、入园企业或者项目的资格审核:
(一)招商办公室负责对招商引才企业的入园资格审查,准予入园的,招商办公室经度假区(街道)班子会三重一大决策后向园区管理办公室签发《灵峰度假区(街道)产业园入园通知单》(附件2)。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对工业企业的入园资格审查,准予入园的,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度假区(街道)班子会三重一大决策后向园区管理办公室签发《灵峰度假区(街道)产业园入园通知单》。
(三)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外公开招租企业的入园资格审查,并按照《安吉县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公开招租程序。
2、合同签订:
园区管理办公室收到《灵峰度假区(街道)产业园入园通知单》或者产权公开交易机构的交易通知书后及时办理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后,园区管理办公室及时将合同交园区服务中心(物业公司)备案。
3、装修管理:
(一)入驻企业装修前须向园区管理办公室递交装修申请和装修设计方案。
(二)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度假区(街道)规划、建设、招商、经发、安监、环保、消防等相关科室对装修方案进行会审,填写《灵峰度假区(街道)产业园入场装修方案会审表》(附件3),装修方案通过后向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公司)签发《灵峰度假区(街道)产业园入场装修备案表》(附件4)。
(三)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公司)根据《灵峰度假区(街道)产业园入场装修备案表》要求在完成装修合同签订、收到装修押金、入场装修企业签订《室内装修保证书》《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责任承诺函》等表单后发放房屋钥匙进场装修。
(四)装修期间入驻企业应服从园区服务中心(物业公司)现场管理。装修完成后,由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公司)进行验收,园区管理办公室根据《灵峰度假区(街道)产业园入场装修备案表》办理押金清退。
4、入驻企业应根据租赁合同中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及时缴纳租金、押金、水电费、物业费等应该缴纳的费用。如果欠费时间超过3个月或者拖欠金额累计超5万元,园区管理办公室有权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六、管理内容有哪些?
1、公共服务管理:入园企业统一使用园区的水、电、路、通计等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开口铺设供排水管道、架设输电线路、修筑交通便道、取用地下水及建设其它未经许可的设施。如有特殊要求的,须经园区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严格按园区规划和园区管理办公室的要求进行建设,建成后的设施由园区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不得随意损坏、拆除。
2、环境卫生管理:园区内的废弃物、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以租赁合同或者物业合同为准。
3、劳动保障管理:入驻企业招聘职工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必须依法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入驻企业必须保障员工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按规定为员工办理各类社会保险,保证员工在文明、安全、卫生的条件下工作。
4、安全生产管理:入驻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入驻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明确责任人,配备专职安监人员,负责企业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和整改工作;入驻企业要积极参与园区管理办公室和度假区(街道)组织开展的安全培训,并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工作。
5、资产管理:园区内所有国有资产和基础设施由园区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入园企业不得转租或者分租已租赁资产。企业的自购资产由各企业自主管理;企业自购资产对外转让的,需向园区管理办公室报告备案;企业自购资产出租的,租赁对象需符合园区准入条件并通过园区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入园。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保洁、绿化管护等物业工作由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
七、何时实施?
本办法从2024年9月24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灵峰街道)负责解释。
八、解读单位
安吉七彩灵峰乡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恩乐
联系电话:0572-5011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