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5-00274 | 成文日期: | 2025-0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卫健局 | |
文件效力: |
第一部分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 、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安吉县卫健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2024年继续做 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和防控工作要求,完 善相关应急工作预案。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完善行政执法 信息公示,加强普法建设,推动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及时发 布医疗机构各类医疗信息和便民举措。
我局行政执法情况公示网址:
1.政府信息公开:
http://www.anji.gov.cn/ (安吉县政府网);
2.行政许可公示:
http://www.anji.gov.cn/ (安吉县政府网);
http://www.zjzwfw.gov.cn/zjzw/see/notice/list.do?web Id=52(浙江政务服务网);
3.行政处罚(包括双随机检查情况)结果公示: http://www.anji.gov.cn/ (安吉县政府网);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matter/punishmen t/index.do?webId=52(浙江政务服务网)
4.医疗服务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健康安吉”发布 。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1.全面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执法工作,将双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主体统筹安排,确保双随机工作高效到位。2024年共完成国家双随机任务312家次,监测110家次,共9个专业。其中检查任务涵盖公共场所卫生(202家次)、生活饮用水卫生(15家次)、学校卫生(9家次)、传染病防治(3家次)、消毒产品(1家次)、医疗卫生(10家次)、放射卫生(15家次)、计划生育(3家次)、职业卫生(54家次),通过“国家双随机”检查共查处违法案件124件,查处率39.7%;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抽取省级双随机任务216家次,其中,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1个共4家次,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1个共12家次,与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3个共12家次,与安吉县人社局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2个共7家次,与安吉县综合执法局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1个共3家次,与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吉县消防大队开展多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2个共6家次,与安吉县文体旅游局、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吉县公安局开展多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1个共5家次,与安吉县教育局、安吉县民政局、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吉县公安局、安吉县消防大队开展多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1个共1家次,与安吉县教育局、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吉县公安局、安吉县消防大队开展多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1个共1家次,与安吉县人社局、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吉县消防大队开展多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1个共4家次,与安吉县公安局、安吉县住建局、安吉县水利局、安吉县文体旅游局、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吉县消防大队开展多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2个共54家次,累计开展联合检查任务16个共109家次。双随机执法任务结果均按要求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公示。
2.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监管。(1)打击无证行医工作。一方面,继续保持对非法行医的高压严打态势,通过投诉举报、基层反映、日常巡查等方式获取非法行医信息,全年共计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1起,其中立案处罚10起,移送公安1起,没收违法所得0.28万元,罚款62.9万元,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件,另有2023年遗留非法行医案件履行到位5件,履行金额32.186万元,同时做好无证行医历史窝点的回访复查工作,已回访窝点10个。另一方面,在《安吉新闻》报纸常年刊登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标语和投诉举报电话,配合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借助人民群众的力量参与到打击非法行医,并在“315”等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等,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正确择医,共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300余份。(2)开展“蓝盾1号”医疗美容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为加强全市医疗美容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开展医疗美容乱象整治行动。一是通过现场检查、网络监管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日常巡查力度。二是通过跨部门联合检查对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与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安吉县消防大队联合检查1次,检查医疗美容机构4家,出动卫生监督员12人次。三是联动群众,通过投诉举报,对被举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共受理非法医疗美容投诉举报13件,反馈13件。2023年,共计查办非法医疗美容案件7起,没收非法所得0.28万元,罚款54.5万元,对持证医疗美容机构处罚1起,罚款1万元。(3)开展“蓝盾2号”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执法行动。为着力解决当前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医疗安全风险,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充分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对民营医院进行依法执业专项检查。检查主要从执业许可、人员资质、处方和病历管理、母婴保健管理、医疗质量、传染病管理共六个方面开展,发现民营医院在人员资质、医疗质、传染病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共检查12家,立案9起,罚款4万元。(4)开展放射卫生监管工作。根据双随机抽查任务等工作要求,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检查。主要针对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并与安吉县生态环境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1次,检查单位12家。检查中立案8起,罚款0.35万元。(5)开展母婴保健监管工作。根据双随机抽查任务等工作要求,开展母婴保健监督检查。主要针对医疗机构资质、人员资质、场所设施、文书资料、打击两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开展,并与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安吉县人社局、安吉县消防大队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1次,检查单位4家。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管。(1)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专项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强化传染病防控工作,压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降低及控制传染病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检查主要从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预防接种管理情况、医疗机构其他传染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共七方面并结合消毒隔离抽检开展。全年共检查医疗机构112家次,抽检93家(样品共384件,合格314件),立案处罚34起,罚款5.4万元。(2)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常抓不懈。结合双随机和日常卫生监督,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医疗废物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治职责,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督机构执法效率。并结合国家双随机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全年共抽取3家单位开展综合评价,其中2家单位评价结果为优秀,1家单位评价为合格。
4.加强职业卫生监管。(1)强化指导服务,推进涉企服务品牌化建设。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卫健局以“卫企发展、卫民健康”为宗旨,推出安吉卫健“卫小二”涉企服务品牌。目前已有超过1000家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成为“卫小二”政务微信的好友,有1400余名企业代表和个人主动加入了“卫小二”微信服务群,“卫小二”服务品牌得到了企业、劳动者以及领导的充分认可。今年,我们加大对各类企业的上门服务指导覆盖面,截至目前我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指导用人单位320余家次,针对企业出现的职业病防治问题隐患,及时指导督促整改;(2)加强浙里卫企系统应用,提升职业病防治数智化水平。目前,我县已有527家用人单位纳入浙里卫企系统。该系统通过智能化评估,实时发现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监督员根据系统提示,及时提醒企业开展整改。今年共提醒474家企业完成风险化解,其中开展现场检查指导150余家,风险化解率超过90%。检测结果超标已处置率、体检结果异常已整改率均为100.0%。通过系统应用,2024年度避免行政处罚额度546.22万元;(3)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防范职业病危害风险。今年以来,对县内尚未完成治理的企业开展全覆盖实地指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积极与各技术服务机构对接,要求各机构利用其专业优势,对其开展检测评价的企业做好认领和后续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指导服务,帮助企业针对超标岗位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实施。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积极整改且不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企业,采取说服教育、行政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指导督促治理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目前,共有128家用人单位完成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已完成治理目标的89.5%。(4)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帮助企业提升责任意识。进乡镇开展企业培训9场,培训企业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员1000余人;进社区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宣讲1场,为社区居民发放防护用品40余件;进企业为劳动者开展培训5场,培训劳动者400余人次,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进校园到安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专题讲座,培训电焊、机械等专业学生150余人,引导未来劳动者树立正确的职业健康观念,掌握必备的职业病防护技能。此外,市、县《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安吉县中策橡胶(安吉)有限公司举行,共向劳动者发放1000余份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及500余份礼品。(5)建成企业实训基地,增强培训实训能力。依托递铺街道卫生院职业健康体检场地、安吉县尘肺病康复站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安吉县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实训基地。该基地将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劳动者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体检、尘肺病康复等相关内容融入其中,通过互动体验和场景化实训,帮助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提升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帮助劳动者提升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目前已针对全县上市、拟上市企业开展首场实训培训,26家企业的33名职业卫生管理员参加,取得良好效果。
5.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1)扎实开展双随机工作。2024年度公共场所国家双随机任务单位共202家,省级双 随机任务单位137家,顺利完成全部双随机监督检查任务。(2)开展“蓝盾护航”专项行动。“公共场所”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住宿场所339家次,沐浴场所43家次,美发场所100家次,文化娱乐场所6家次,其他场所21家次。责令改正单位共167家次,责令停业1家次、行政处罚单位共109家次,共涉及罚款6.08万元。“禁烟”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住宿场所284家次,沐浴场所42家次,美发场所92家次,文化娱乐场所6家次,其他公共场所35家次、学校35家次。发现的吸烟违法行为6起,其中住宿场所2起、沐浴场所1起、文化娱乐场所2起、个人吸烟1起。依法对未履行禁烟职责的场所经营单位予以警告和罚款,涉及罚款共计2500元;对在公共场所内吸烟的个人予以罚款,涉及罚款50元,并进行了现场普法教育。开展全县“游泳场所”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游泳场所45家次,共抽检25家次,抽检结果不合格4家,合格21家,及时在“健康安吉”微信公众号公示水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责令整改1家、初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2家、立案处罚5家,涉及行政处罚罚款2.85万元。(3)开展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结合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以及中高考等重大 活动开展保障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协管)员376人次,检查公共场所246户次,其中:风景区住宿场所184户次、沐浴场所42户次、大型商超12户次、影院8户次,责令整改38家。(4)开展夏季游泳场所“畅心泳”专项行动。对县域内29家人工游泳场所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一池一策”专项指 导,其中25家正常开放的游泳场所进行水质监督监测,全面保障群众夏季游泳卫生安全。
6.推进校园卫生健康安全行动。紧扣学校卫生安全主题,积极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指导全县54所中小学开展 春、秋季开学卫生自查。联合县教育局、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春、秋季开学校园卫生安全联合检查行动,重点对全县27 所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参与6所健康促进学校初评和指导,针对“中考”、“高考”节点,对县内3所学校进行全面卫生保障工作,提出整改建议2条,同时开展考点周边净化行动,重点对考点周边宾馆、酒店、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共监督宾馆、旅店23家,医疗机构5家,严厉打击学校周边非法行医等行为,维护好校园周边医疗秩序,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完成9所学校卫生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以及检测不合格的情况,已及时通报县教育局,积极落实改进措施。按照省级双随机和学生近视防治工作要求,完成5家托育机构以及6家幼儿园的采光照明抽检工作,幼儿园抽检结果已报送至县教育局。
7.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积极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通过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宣传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通过卫生协管员开展饮水卫生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结合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要求,集中对我县5家集中供水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对出厂水、水源水、27个管网末梢点开展半年度的水样监督监测。按要求开展农村供水卫生设施安全巡查,确保饮水用卫生安全。
8.加强消毒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检查。根据国家随机抽查任务要求,对辖区内两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样品抽检。全年共抽检样品100件,合格100件,合格率100%,检测结果在安吉县政府网上公示。根据国家随机抽查任务要求,对辖区内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样品抽检。全年抽检产品10类共252件,结果均为合格,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9.开展病媒生物预防工作。共抽取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省级“双随机”任务单位共2家。对湖州市林希绿色防护科技有限公司、湖州不朽环境有限公司进行了“双随机”检查,现场对存在消杀药品储存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和指导意见。此外,对安吉乐通除虫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现场对消杀人员未持证的情况提出整改和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决策部署,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一开展第36届爱国卫生宣传月活动,通过健康知识竞赛、健康活动展现、健康科普节目评选等形式,激发居民学习健康知识和技能的热情,积极引导广大居民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人人关注健康、人人传播健康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0.拓展数智卫监,开展线上执法。2024年全面完成数智 卫监建设项目:“婴浴无忧”项目新增1家,项目在线率85.7%;游泳场所“畅心游”三色分级智慧监管项目新增5家,场所接入率68%,项目在线率92%;住宿场所客房透明保洁项目存续23家,杯具洗消在线率95%、洁具清洁使用率69%。 “职业健康”在线监测项目1家。(1)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合规平台建设:辖区内需要接入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共有3家,为安吉县人民医院、安吉县中医医院、安吉县妇幼保健院,目前已全部接入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合规平台,并实现子应用全部归集贯通,在线率达到100%。(2)口腔诊疗机构智能监管平台建设:辖区内共有口腔诊所、门诊部33家,已全部接入省“口腔诊疗机构监督在线”平台,全年共触发处理异常事件30条。(3)口腔诊疗“放心用”“全程管”平台建设:辖区内需要安装的医疗机构共有3家,为安吉县天子湖镇中心卫生院(1对1共安装3台牙椅)、安吉县递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对1共安装3台牙椅)、安吉县中医医院(1对1共安装3台牙椅,1对n共安装4台牙椅),已全部完成安装,共触发异常事件31条。
(二)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2024年度行政许可完成行政审批3416件,其中行政许可2568件。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2024年,继续加强辖区内非法行医、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等卫生健康领域的监管,严肃执法办案,通过双随机检查、专项执法行动、非现场执法等形式多管齐下,全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47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78件,包括公共场所案件122件、医疗卫生案件14件、传染病案件24件、职业卫生案件7件、学校卫生案件9件,放射卫生案件2件;简易案件69件;履行罚没款金额73.353万元。
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中申请听证0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 ,行政复议案件1件(未结案)、行政诉讼案件1件(已结案,行政相对人已撤诉)。
3.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2024年度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共6件,行政强制实施0件。
4.行政检查实施情况。
2024年行政检查权力事项剔除零申报的检查事项后共有37项,截至2024年底37项行政检查事项已达到100%覆盖。行政检查事项包括: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医疗机构的行政检查;对精神卫生工作的行政检查;对托育机构的行政检查;对计划生育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对预防接种的行政检查;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检查等。
5.行政给付实施情况。
(1)血吸虫病免费筛查和晚血病人救治:2024年度晚血病人救助6人,救助次数达31人次,累计救助费用20864.99元。
(2)免规疫苗项目确定及免费接种、免疫异常反应调查 补偿:2024年无免规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病例发。
(3)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补助和抚恤:2024年无。
(4)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24年我县管理的六大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有3100余人享 受门诊全额免费服药保障(所有费用由医保统一结算),300人享受低保免费送药服务,医药及诊疗检查费用为36万元。
(5)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核发:2024年共 29893人,费用为2869.728万元。
(6)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核发:2024年共1286人,费用 为1142.844万元。
(7)计划生育公益金核发:2024年共88例,共41.4万元。
(8)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计划生育对象社会养老 保险补助核发:2024年共1人,共计0.1万元。
6.行政确认实施情况。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确认:2024年未重新 确 认 。
7.行政奖励权力实施情况。
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卫生健康改革、年度疫情防控、 推动共同富裕、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实绩论英雄”、推进 “四重”工作、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突出贡献、“两无两 违”专项治理攻坚行动突出贡献、城市有机更新工作突出贡献 等表彰奖励。
8.其他行政权力实施情况。
义诊活动备案:2024年审批窗口共受理并办结331件;医
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审核15件。
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和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审批:2024年0件。
9.公共服务实施情况。
(1)艾滋病咨询:2024年接受艾滋病咨询869人次。
(2)成人流感、乙肝等二类有价疫苗接种:2024年接种成 人流感疫苗6024剂次,接种有价乙肝2904剂次。
(3)出具死亡证明:2024年出具死亡证明3724张(含非正 常死亡,核漏未结束,需最终核实)。
(4)儿童预防接种:2024年接种90861剂次。
(5)疾病防控咨询:2024年接受疾病防控咨询约10000人次。
(6)寄生虫病检验检测:2024年开展疟疾、血吸虫等寄生 虫病检验检测4056人次。
(7)狂犬病暴露处置:2024年狂犬病暴露处置11524人。
(8)窝沟封闭:对全县2023年9月入学,经口腔医师检查 符合窝沟封闭适应症的小学二年级学生开展窝沟封闭服务。口 腔检查学生数5006人,实际封闭6866颗牙。
(9)预防接种信息查询咨询:2024年共查询咨询10000人。
(10)预防接种证办理:2024年办理预防接种证3329人。
(1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2024年在册严重精神障碍 患者2943人,规范管理2942人。
(12)病理报告查询咨询:2024年办理 65449人次。
(13)参保人员转外就医手续办理:2024年办理2952人次。
(14)出具疾病诊断意见:2024年共出具233222人次。
(15)出具医院等级证明:2024年出具265次。
(16)个人体检:2024年检查38695人次,团体体检:2024年检查34810人次。
(17)麻醉药品、第一类专用病历办理:2024年办 理 213 次。
(18)特殊情况代配药手续办理:2024年共办理18700 人次。
(19)院前医疗急救:2024年共计 12946人次。
(20)院外检查(治疗)核准手续办理:2024年办理1030 人次。
(21)住院病历复制:2024年共办理 7618人次。
(22)出具出生医学证明:2024年出具3502份,补发183 份证明。
(2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24年检查2390人。
(24)托育服务:累计备案通过61家托育机构。
第二部分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