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5-00014 | 发文时间: | 2025-01-02 15:58: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发改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一一、政策目的
为深入推进 “融杭发展”,构建杭安同城化发展格局,吸引人才、资本等要素集聚安吉,增强群众获得感和融杭紧密度。
二、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免费范围
杭州指定高速收费站至安吉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之间往返高速通行及安吉境内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之间通行,全年免费通行次数不限。
四、实施对象
个人名下使用ETC记账卡的非营运一类客车(9座及以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安吉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工伤保险、职工医疗保险)3个月及以上且为参保状态(含在安吉领取养老金)的杭州市户籍居民(含10个市辖区和两县一市,下同)。
2.在安吉企业工作领取薪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月以上且保持延续缴纳状态的杭州市户籍居民。
3.在安吉企业领取薪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月以上且保持延续缴纳状态的年产值1亿元以上(含)规上制造业工业企业(企业亩均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及以上)、年营收5千万以上(含)规上服务业企业(非县级国企)和年销售5千万以上(含)限上商贸业企业(非县级国企)高管。
4.持有安吉县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的人才。
5.在安吉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的杭州市户籍居民。
6.杭州市户籍的安吉人。
7.在安吉购置住宅、商业、商住、商务(办公)已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已备案(网签)的杭州市户籍居民。
8.在安吉投资备案固投0.5亿元(含)以上一产项目、3亿元(含)以上二产项目、1亿元(含)以上三产项目和新经济项目投资方高管。项目要求通过县谋划招引中心或新经济选定商领导小组定商评审且签约注册,并纳入县招商引资考核。
其中符合第1、2、3、4、5、8类实施对象,享受一人一车,车辆登记无需与本人身份证对应;符合第6类实施对象,享受一人一车,车辆登记需与本人身份证对应;符合第7类实施对象,不受一房一车限制,购房户户籍人员名下的车辆均可享受减免政策,车辆登记与本人或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及子女)身份证相对应。
五、注册登记
实施对象需先下载“浙里办”APP,然后打开“浙里办”定位至安吉站点后进行账号申请和实名认证,搜索“安畅行”,点击“安畅行”,进入“高速免费”应用申请;或打开“浙里办”APP,定位至安吉站点后进行账号申请和实名认证,用“浙里办”APP进行扫码,进入“高速免费”应用申请。申请时间为每月1号至25号。
根据不同实施对象类型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行驶证、银行卡(借记卡)、社保证明、房产证明及户籍材料等),经系统审核通过后,完成车辆注册,实现“人、车、银行卡”捆绑。第3、4、5、8类对象需由所在单位线下提出申报,经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并录入系统后,再登录“浙里办”-“安畅行”-“高速免费”应用进行注册(方法同上)。
各类对象在线上注册时,须分别签订高速通行信息调用免责同意书和信息真实性相关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行驶证、社保等信息和相关路段ETC高速通行信息,用于资格审核及计算补贴通行费用),注册信息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六、补助方式
补助采取先扣后返方式返款。实施对象网上申请,通过审核后,次月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通行费补助于享受免费政策月份的次月打入申请人银行卡(借记卡)。
八、解释权
本办法由安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确保政策执行过程中有明确的解释主体。
解读单位: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咨询热线:0572-5220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