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5-00717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财政局 | |
统一编号: | 文件效力: | 有效 |
为贯彻落实《省委有关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支持各地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做好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现将2025年度省财政安排的第二批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具体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5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各市、县(市)收入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报“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科目。
二、各地要按照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市)三个类别,全面落实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其中,社区工作经费分别以每千户每年15万元、10万元、5万元标准进行保障,户数超过3000户的社区,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保障上限;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分别以每个社区每年最低20万元、10万元、5万元标准进行保障。各地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保障经费使用范围,严格资金管理,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