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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5-01654 成文日期: 2025-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农业农村局
统一编号: 文件效力: 有效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产品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5 11:06:11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农码”

赋能“土特产”产品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推进“土特产富”改革,加快“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全覆盖,创新“土特产”全产业链发展体系,助力农产品品牌价值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产品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以全链实现“土特产”品质提升、品牌提能为导向,以一码赋能、全链追溯为基本手段,充分发挥“浙农码”标识、溯源、预警等功能,培育一批全链应用“浙农码”数字名片的土特产产品和农业主体,构建覆盖“土特产”全链条的“一码通管”数字化管理体系,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具黏性的“浙农码”市场认同,赋能“土特产”产品价值提升。

二、培育范围和条件

(一)培育范围。每个县(市、区)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品质的农产品品类,特别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二)培育条件。

1.产品列入浙江省“土特产”百品榜或省农业品牌目录区域公用品牌名录内,并运营2年以上;

2.产品具有相对成熟的品牌管理制度,具备生产主体准入、产品追溯及持续改进等相关管理机制,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3.产品近3年未在监管部门的抽查中发生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未发生环境生态事故。

三、实施步骤

(一)各地推荐。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聚焦重点,确定培育品类目录,每年筛选推荐至少1个符合培育要求的产品,填写“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品类信息表,报送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并同步提交拟赋能产品的品牌管理制度及授权经营主体名录。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对所辖县(市、区)推荐的产品进行审核,择优选定赋能产品报送省农业农村厅,逐步推进“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工作。

(二)省级赋能。省农业农村厅基于“浙农码”平台,统一开发“土特产”数字名片管理模块,规范“土特产”数字名片标识样式增加产品市场销售供货信息,推进数字名片与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土特产”产销对接平台贯通融合。同时,根据各地确定的管理员名单,开设账号,指导规范采集“土特产”产业信息、产品品牌信息、品牌授权主体信息和主体产品信息信息采集内容参见附件4。定期核查“数字名片”信息更新情况,即时反馈更新不及时、资料不完整等问题。

(三)推广应用。各地对确定的赋能“土特产”品类,按照“土特产”数字名片标识规范,设计赋码上市标签,推进落实品牌授权生产经营主体。同时,结合区域公用品牌管理、绿色农产品认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等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持续修改完善“浙农码”赋能“土特产”数字名片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产品培育工作,积极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要持续加强对“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产品总体策划和系统推进,进一步完善检测、追溯、认证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赋码主体动态管理机制,保障录入的“土特产”信息真实可靠,为“土特产”的精细管理、品质追溯以及市场拓展筑稳根基。

(二)加强培育推荐。各地要立足本地区农业资源优势、产业发展现状,结合创建乡村“土特产”全产业链、全国绿色食品高质高效试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整体推进试点县等工作,合理筛选培育对象,尽快落实2025年度培育工作。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于4月15日前将“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品类信息表、管理员信息表附件1、附件2报送厅。同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制定“浙农码”赋能“土特产”数字名片管理制度和标识设计方案标识设计规范参见附件3,于4月20日前报送我厅。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地要进一步整合资源,细化和完善配套政策制度,持续加大对“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产品培育工作的政策保障力度,支持推进“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产品品牌建设。要及时梳理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成果,加强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研究,厅将通过专题会议、现场指导等方式,帮助解决问题,推动相关工作加速推进。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结合农民丰收节、农博会、“浙农优产 百县千品”宣传推介、各级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拓展“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产品展销窗口和渠道,通过“网上农博”平台市县馆、品牌馆产销对接渠道进行赋码产品推广,实现产品赋码上市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常态化开展主题宣传和推介活动,讲好“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产品品牌故事,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认知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联系人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钱帅吉,0571-86757097。

 

附件:1.“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品类信息表

      2.“浙农码”赋能“土特产”管理员信息表

      3.“浙农码”赋能“土特产”数字名片标识设计

         参考规范

      4.“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信息采集指标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48   

 


附件1

 

“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品类信息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

“土特产”

名称

种养

规模

产值

(亿元)

是否为区域公用品牌或证明商标(若是请写明取得时间)

是否需要“证”“码”(如需要,请注明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数字应用)





























































注:种养规模、产值等数据以2024年底统计为准。


附件2

 

“浙农码”赋能“土特产”管理员信息表

 

地区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号

市本级





县(市、区)














































附件3

 

“浙农码”赋能“土特产”数字名片

标识设计参考规范

 

 

1.标识:参考尺寸30mm*50mm;上方文字“全链追溯 一码知优”,思源黑体(Bold);下方文字“浙江土特产”,思源宋体(Heavy)。

2.地方品牌LOGO:参考尺寸20mm*15mm。

3.浙农码:参考尺寸15mm*15mm。

4.该标识为参考样式,可同比例放大缩小,可增加防伪功能设计。


附件4

 

“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信息采集指标

 

信息采集指标

采集要求

土特产信息

土特产名称*

10个字以内。

品牌管理单位*


归属地区*

填写到县(市、区)。

产品类型*

从粮油、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竹木、花卉、蚕桑、食用菌、中药材、其他中选择一项。

所获荣誉*

各类认证、省级以上管理部门授予奖项(需提供相应证书证明)。

宣传标语


形象图片*

要求至少3张,图片支持格式:png或jpg,分辨率不小于1280×960,单张图片不大于10MB。

详情介绍*

包含“土特产”产业概况、产品特色、取得荣誉等,不超过300字。

主体信息

主体名称*

主体名称须与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


主体类型*

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大户、其他中选择一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主体图片*

要求至少3张,图片支持格式:png或jpg,分辨率不小于1280×960,单张图片不大于10MB。

主体介绍*

要求包含主体概况、核心优势、品牌及影响力等内容,不超过300字。

荣誉资质*

若没有则填“无”。

荣誉资质图片

图片支持格式:png或jpg。

宣传视频

以视频链接的方式提供。

地图位置*


主体线上渠道链接

支持淘宝、京东线上渠道链接。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要求至少3张,图片支持格式:png或jpg,分辨率不小于1280×960,单张图片不大于10MB。

宣传视频

以视频链接的方式提供。

产品介绍*

要求包含产品概述、核心卖点等内容,不超过300字。

产品认证*

若没有则填“无”。

产品认证图片

图片支持格式:png或jpg。

供货信息(有产销对接需求的填写)

产品规格*

能提供的所有产品规格。

包装方式*

散装、预包装中选择一项或多项。

包装照片*

要求至少包含正面、侧面图片,图片支持格式:png或jpg,分辨率不小于1280×960,单张图片不大于10MB。

产品价格*

各个规格的产品价格。

储存条件*

常温、冷藏等。

最小发货*

带单位。

发货时间*

从24小时内、48小时内、其它(需注明具体时间)中选择一项。

上市时间*


供货能力*

每日最大发货量或阶段性总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标注为必填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