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5-01654 | 成文日期: | 2025-04-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农业农村局 | |
统一编号: | 文件效力: | 有效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农码”
赋能“土特产”产品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推进“土特产富”改革,加快“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全覆盖,创新“土特产”全产业链发展体系,助力农产品品牌价值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产品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以全链实现“土特产”品质提升、品牌提能为导向,以一码赋能、全链追溯为基本手段,充分发挥“浙农码”的标识、溯源、预警等功能,培育一批全链应用“浙农码”数字名片的“土特产”产品和农业主体,构建覆盖“土特产”全链条的“一码通管”数字化管理体系,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具黏性的“浙农码”市场认同,赋能“土特产”产品价值提升。
二、培育范围和条件
(一)培育范围。每个县(市、区)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品质的农产品品类,特别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二)培育条件。
1.产品列入浙江省“土特产”百品榜或省农业品牌目录区域公用品牌名录内,并运营2年以上;
2.产品具有相对成熟的品牌管理制度,具备生产主体准入、产品追溯及持续改进等相关管理机制,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3.产品近3年未在监管部门的抽查中发生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未发生环境生态事故。
三、实施步骤
(一)各地推荐。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聚焦重点,确定培育品类目录,每年筛选推荐至少1个符合培育要求的产品,填写“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品类信息表,报送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并同步提交拟赋能产品的品牌管理制度及授权经营主体名录。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对所辖县(市、区)推荐的产品进行审核,择优选定赋能产品报送省农业农村厅,逐步推进“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工作。
(二)省级赋能。省农业农村厅基于“浙农码”平台,统一开发“土特产”数字名片管理模块,规范“土特产”数字名片标识样式,增加产品市场销售供货信息,推进数字名片与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土特产”产销对接平台贯通融合。同时,根据各地确定的管理员名单,开设账号,指导规范采集“土特产”产业信息、产品品牌信息、品牌授权主体信息和主体产品信息(信息采集内容参见附件4)。定期核查“数字名片”信息更新情况,即时反馈更新不及时、资料不完整等问题。
(三)推广应用。各地对确定的赋能“土特产”品类,按照“土特产”数字名片标识规范,设计赋码上市标签,推进落实品牌授权生产经营主体。同时,结合区域公用品牌管理、绿色农产品认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等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持续修改完善“浙农码”赋能“土特产”数字名片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产品培育工作,积极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要持续加强对“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产品总体策划和系统推进,进一步完善检测、追溯、认证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赋码主体动态管理机制,保障录入的“土特产”信息真实可靠,为“土特产”的精细管理、品质追溯以及市场拓展筑稳根基。
(二)加强培育推荐。各地要立足本地区农业资源优势、产业发展现状,结合创建乡村“土特产”全产业链、全国绿色食品高质高效试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整体推进试点县等工作,合理筛选培育对象,尽快落实2025年度培育工作。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于4月15日前将“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品类信息表、管理员信息表(附件1、附件2)报送我厅。同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制定“浙农码”赋能“土特产”数字名片管理制度和标识设计方案(标识设计规范参见附件3),于4月20日前报送我厅。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地要进一步整合资源,细化和完善配套政策制度,持续加大对“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产品培育工作的政策保障力度,支持推进“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产品品牌建设。要及时梳理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成果,加强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研究,我厅将通过专题会议、现场指导等方式,帮助解决问题,推动相关工作加速推进。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结合农民丰收节、农博会、“浙农优产 百县千品”宣传推介、各级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拓展“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产品展销窗口和渠道,通过“网上农博”平台市县馆、品牌馆等产销对接渠道进行赋码产品推广,实现产品赋码上市。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常态化开展主题宣传和推介活动,讲好“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产品品牌故事,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认知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联系人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钱帅吉,0571-86757097。
附件:1.“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品类信息表
2.“浙农码”赋能“土特产”管理员信息表
3.“浙农码”赋能“土特产”数字名片标识设计
参考规范
4.“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信息采集指标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附件1
“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品类信息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 | “土特产” 名称 | 种养 规模 | 产值 (亿元) | 是否为区域公用品牌或证明商标(若是请写明取得时间) | 是否需要“证”“码”(如需要,请注明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数字应用) |
注:种养规模、产值等数据以2024年底统计为准。
附件2
“浙农码”赋能“土特产”管理员信息表
地区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手机号 |
市本级 | ||||
县(市、区) | ||||
附件3
“浙农码”赋能“土特产”数字名片
标识设计参考规范
1.标识:参考尺寸30mm*50mm;上方文字“全链追溯 一码知优”,思源黑体(Bold);下方文字“浙江土特产”,思源宋体(Heavy)。
2.地方品牌LOGO:参考尺寸20mm*15mm。
3.浙农码:参考尺寸15mm*15mm。
4.该标识为参考样式,可同比例放大缩小,可增加防伪功能设计。
附件4
“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信息采集指标
信息采集指标 | 采集要求 | |
土特产信息 | 土特产名称* | 10个字以内。 |
品牌管理单位* | ||
归属地区* | 填写到县(市、区)。 | |
产品类型* | 从粮油、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竹木、花卉、蚕桑、食用菌、中药材、其他中选择一项。 | |
所获荣誉* | 各类认证、省级以上管理部门授予奖项(需提供相应证书证明)。 | |
宣传标语 | ||
形象图片* | 要求至少3张,图片支持格式:png或jpg,分辨率不小于1280×960,单张图片不大于10MB。 | |
详情介绍* | 包含“土特产”产业概况、产品特色、取得荣誉等,不超过300字。 | |
主体信息 | 主体名称* | 主体名称须与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 | ||
主体类型* | 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大户、其他中选择一项。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方式* | ||
主体图片* | 要求至少3张,图片支持格式:png或jpg,分辨率不小于1280×960,单张图片不大于10MB。 | |
主体介绍* | 要求包含主体概况、核心优势、品牌及影响力等内容,不超过300字。 | |
荣誉资质* | 若没有则填“无”。 | |
荣誉资质图片 | 图片支持格式:png或jpg。 | |
宣传视频 | 以视频链接的方式提供。 | |
地图位置* | ||
主体线上渠道链接 | 支持淘宝、京东线上渠道链接。 | |
产品信息 | 产品名称* | |
产品图片* | 要求至少3张,图片支持格式:png或jpg,分辨率不小于1280×960,单张图片不大于10MB。 | |
宣传视频 | 以视频链接的方式提供。 | |
产品介绍* | 要求包含产品概述、核心卖点等内容,不超过300字。 | |
产品认证* | 若没有则填“无”。 | |
产品认证图片 | 图片支持格式:png或jpg。 | |
供货信息(有产销对接需求的填写) | 产品规格* | 能提供的所有产品规格。 |
包装方式* | 散装、预包装中选择一项或多项。 | |
包装照片* | 要求至少包含正面、侧面图片,图片支持格式:png或jpg,分辨率不小于1280×960,单张图片不大于10MB。 | |
产品价格* | 各个规格的产品价格。 | |
储存条件* | 常温、冷藏等。 | |
最小发货量* | 带单位。 | |
发货时间* | 从24小时内、48小时内、其它(需注明具体时间)中选择一项。 | |
上市时间* | ||
供货能力* | 每日最大发货量或阶段性总量。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注:“*”标注为必填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