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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关于递铺街道2025年度生活垃圾中转清运政府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时间:2025/04/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XCG-ZF-2025-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递铺街道2025年度生活垃圾中转清运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需求“垃圾清运车辆要求”

(1)▲本项目须配备8吨及以上压缩车不少于1辆,8吨及以上对接车(箱体长5.5米,宽2.5米,高3.1米)不少于3辆;以上车辆均须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含新能源);

(1)▲本项目须配备(自由或租赁)8吨及以上压缩车不少于1辆,8吨及以上对接车(推荐车型箱内空尺寸长宽高:5500*2188*1640)不少于3辆;以上车辆均须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含新能源);其中对接车推荐尺寸为满足中转站对接口优选箱体尺寸,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得准确数据,并提供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合适对接车车型信息;

2

评标办法中“设备保障”

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配备除招标文件要求外8吨及以上压缩车(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含新能源))的,每增加一辆自有的得2分,租赁的得1分,最高得 4 分;
(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及发票,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协议及收据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2)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配备除招标文件要求外8吨及以上对接车(箱体长5.5米,宽2.5米,高3.1米)(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含新能源))的,每增加一辆自有的得2分,租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及发票,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协议及收据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根据项目服务所需的除基本配置以外的其他设备、机械、器具等配备情况,予以综合评价,可给予(2/1/0)分。
提供配备表、设备器具功能及使用说明等。如配置的设备器具与本项目服务内容无关的,不予认可。

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配备除招标文件要求外提供压缩车的,每增加一辆自有的得2分,租赁的得1分,最多按2辆计,最高得 4 分;
(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及发票,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协议及收据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2)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配备除招标文件要求外提供对接车的,每增加一辆自有的得2分,租赁的得1分,最多按3辆计,本项最高得6分;
(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及发票,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协议及收据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根据项目服务所需的除基本配置以外的其他设备、机械、器具等配备情况,予以综合评价,可给予(2/1/0)分。
提供配备表、设备器具功能及使用说明等。如配置的设备器具与本项目服务内容无关的,不予认可。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

    址:递铺街道枫岭路269号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66071

质疑联系人:13967272818

质疑联系方式:13967272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

    真:0572-5601397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207257

质疑联系人:董自锌

质疑联系方式:0572-56016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安吉县财政局

    址:安吉县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