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5-01926 | 发文时间: | 2025-05-09 10:14: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学规范做好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县财政专项经费安排情况,综合考虑国计民生、社会关注度、投诉举报等多方面因素,制定《2025年安吉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1、县市场监管局计量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广泛征求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所)、科室等意见,形成方案初稿。
2、县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5月8日下发《2025年安吉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安市监发〔2025〕18号)。
三、目标任务
为加强我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效能,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民生。
四、主要内容
(一)抽查范围
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范围涵盖安吉县辖区内生产企业的产品及流通领域销售的非食品类商品。
(二)抽查产品及数量
202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涉及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包括一次性竹筷、竹席、办公椅、电动自行车生产、儿童家具、沙发等16个品种229批次。和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动力电池、消防器材、建筑保温材料、车用柴油等41个品种262批次。
(三)重点抽查对象
2025年监督抽查对象以列入年度重点监管目录的产品、重点整治领域、地方块状产业、高风险领域以及近三年来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单位为重点抽查对象,主要包括八大类消费品(重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环保相关产品、建筑保温材料、烟花爆竹、大气污染治理及相关产品、塑料污染治理及相关产品、消防类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产品、老年人用品、儿童和学生相关产品、燃气整治相关产品、电动自行车整治相关产品、农资相关产品、块状产业相关产品等。加大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力度,重点突出高风险企业、网络电商平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以及被3.15曝光的产品和地区。同时,对2022年以来三年内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进行100%覆盖跟踪抽查。
(四)抽样检验单位
全年抽查计划共计491批次,其中260批次由安吉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进行抽样检验,其余231批次由计划财务科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委托中标承检机构开展抽样、检验。
(五)重点任务及分工
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由县局计量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牵头,相关科室、队、中心配合,严格按抽检计划和经费预算,有序地实施抽检工作。如遇突发性事件涉及抽样检验工作可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由牵头科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立即组织抽样检验。
各市场监管分局(所)负责协助承检机构开展抽(采)样工作,负责问题样品溯源调查,被抽样单位拒检认定,处理抽样过程中的突发情况和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完成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及时上报处理结果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商)品抽样检测的程序和要求,依法开展抽样、检验、复检等抽样检验工作,确保抽检工作和抽检结果规范、合法、有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以及需要重点整治领域的产(商)品,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测。严格产(商)品抽样检验信息管理,切实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审核、报告、通报和发布工作。严格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商)品,不合格处置率100%。尤其是要加大对抽检不合格产(商)品的退市监管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商)品再次流入市场。
解读机关: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计量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周勇
联系方式:0572-592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