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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高效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6 [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高效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

法治政府、高效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

建设的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法治高效阳光廉洁“四个政府”建设,加快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考察安吉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全会部署要求,聚焦“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职责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理,坚持协同高效,坚持公开透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眼加快推进政府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理念、机制、工具、手段、方法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再接再厉,顺势而为,乘胜前进,在更高层次推进法治政府、效能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县域样本、努力成为新时代美丽中国县域窗口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全县政府系统“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理念更加牢固树立,“数字赋能、改革破题、创新制胜”的手段更加灵活掌握,“综合集成、迭代升级、久久为功”的方法更加充分运用,“系统谋划、专班运作、比学赶超、政策激励”的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更加充分体现,法治高效阳光廉洁政府相关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基本建成,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各项工作走在省市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法治强基工程。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铺开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完善行政执法与检查监督等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全面提升乡镇(街道)、部门合法性审查水平。深入实施公务员法治培训计划,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大法治政府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培育“标志性项目”和“最佳实践”。

(二)实施数字提效工程。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突破口,扎实推进效能政府建设。聚焦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商事制度、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政府系统审批效能。聚焦便利快捷,推进政府服务2.0建设、政务服务创新实践、“无证明化”改革、基层便民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服务效能。聚焦循环顺畅,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广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应用,抓好机关内部“一件事”改革,推动各部门依托“浙政钉”加快开发办公、监管、决策类微应用,全面提升政府系统运行效能。聚焦公平公正,深化“互联网+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政府系统监管效能。

(三)实施阳光增信工程。着眼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按照“公开透明、问题导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原则,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加快“阳光政府”平台规范化建设,管好政府网站,规范政务新媒体,用好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线上线下”平台。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定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优化再造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向村(居)和公共事业单位延伸。加快服务创新型“阳光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全力推进办事服务事项公开,积极推行“互联网+”专项工作。加快政民互动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吸引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挥依法依申请公开桥梁作用,丰富决策参与方式。

(四)实施清廉固本工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扎实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政府公开。推进作风建设,深化“三服务”活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加强预防监督,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少数”,健全立体化监督机制。浓厚廉洁政府建设整体氛围,打造廉政干部队伍,强化廉政机关建设,深化廉政文化培育。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高效政府建设、阳光政府建设、廉洁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抓好面上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法治政府建设专班、高效政府建设专班、阳光政府建设专班和廉洁政府建设专班,负责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确保与其他工作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二)加强责任落实。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具体负责人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具体工作内容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工作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实施跟踪问效,定期开展督查,及时反馈推进情况,把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巡视、日常督查、考核晋升的重要内容,对推进有力的要给予激励,对落实不力、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1.安吉县推进法治政府、高效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3.推进高效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4.推进阳光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5.推进廉洁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附件4

推进“阳光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面打造“阳光政府”,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考察安吉重要讲话精神,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支撑,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对标“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县域样本,努力成为新时代美丽中国县域窗口”新目标新定位,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底前,以政务公开为核心,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完成26 个试点领域和涉及基层政务公开其他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的发布实施,着力提升“阳光政府”公开透明度,实现“阳光政府”建设制度基本健全、组织保障更加有力。2021年底前,围绕高标准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畅通群众互动交流渠道,努力提升“阳光政府”群众参与度,互动回应更加丰富多元,实现“阳光政府”建设更加规范高效。2022年底前,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阳光政府”建设体系,全面提升“阳光政府”服务满意度,基本建成服务创新型政府。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阳光政府”平台规范化建设

1.管好政府网站。按照“一网对外”原则,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管理和信息内容建设,及时更新网站版面和重大活动专栏。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责任清单梳理,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更新栏目信息,保障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和运行稳定。(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其他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规范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尽快清理整合,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政务新媒体清理工作。做好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置机制,积极借助县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其他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用好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线上线下”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各种平台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推广“一件事”“网购式”公开办事模式,力争实现负面清单外“一件事”网办掌办覆盖率100%。探索采用“浙里办”定向精准推送惠企利民政策、办事指南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提醒等信息,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牵头单位:政务办;配合单位:其他县级有关部门)

(二)加快政务公开标准化示范化建设

1.制定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结合各部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逐项认定公开属性、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9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发布实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与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融合对接、流程优化、专栏设置。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上级主管单位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贯彻落实具体要求,确保标准指引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大数据局)

2.优化再造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和推进政务“五公开”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程序,细化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全面对接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处理平台,推动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实时查询、追溯和统计功能;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准。2021年底前,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更加规范高效,平台渠道更加丰富多元,同时工作范围向村(社区)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其他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各乡镇(街道)要探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要完善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法定公开事项和依法自治事项公开清单,优化公开方式,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三务公开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失地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涉及监督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对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原则要求,结合本领域实际,大力推进相关公共服务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方便基层群众生产生活。2022年底前,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实现公开事项目录全面精准、公开制度规范管用、公开平台集约便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升,全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其他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加快服务创新型“阳光政府”建设

1.建立健全政府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对照政府工作报告,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目标、重大事项和改革任务等的执行情况,加大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助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审计局)

2.全力推进办事服务事项公开。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牵头单位:政务办;配合单位:其他县级有关部门)

3.积极推行“互联网+”专项工作。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加速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增强“阳光政府”建设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更多运用数字化工具做好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政务办、大数据局)

(四)加快政民互动渠道建设

1.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吸引力。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全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率达到100%。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解读文本与政策性文件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解读文本与政策性文件须同步提交县政府办公室)。要丰富解读形式,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解读,让群众能理解。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其他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及时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闭环。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对涉及本乡镇(街道)、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公布真相、辟除谣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宣传部〈网信办〉、其他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发挥依申请公开桥梁作用。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后续跟踪反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进一步保障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年度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纠错率5%以内。(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其他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4.丰富决策参与方式。深化“开门听建议”“开门作决策”“开门晒结果”,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促进政民互动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支持。持续加强电视问政、“12345”政府阳光热线等平台建设,实现问题解决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其他县级有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阳光政府建设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暨“阳光政府”建设的计划制定、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暨全面建设“阳光政府”各项任务。

(二)落实督查考核。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暨全面建设“阳光政府”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考评结果予以通报。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内容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培训宣传。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活动,打造政务公开专业化队伍,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阳光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推进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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