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
- 来源:预算
- 时间:2025-03-03
安吉县公安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组织对全县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4.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5.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7.指导并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通航水域、大型水库水域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上述水域的治安秩序。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安吉县公安局单位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吉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44208.93万元。
(二)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收入预算44208.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363.31万元,增长8.23%,主要是镇聘人员转局聘人员,纳入县局预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金额比上年有所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208.93万元,占100%。
(三)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支出预算44208.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363.31万元,增长8.23%,主要是镇聘人员转局聘人员,纳入县局预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金额比上年有所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4208.9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3810.77万元,占76.48%;日常公用支出5696.17万元,占12.88%;项目支出4702万元,占10.64%。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208.9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4208.9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4208.93万元。
(五)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208.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363.31万元,增长8.23%,主要是镇聘人员转局聘人员,纳入县局预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金额比上年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44208.93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39506.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单位日常运转。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470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项目经费支出。
(六)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506.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81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696.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公安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1.2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1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交流学习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40.2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按照实际批准购置时安排支出,预算时暂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本级及局属交警大队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96.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9.39万元,增长5.94%,主要是镇聘人员转局聘人员,纳入县局预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金额比上年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0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7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吉县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6辆,其中,法执勤用车1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02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四、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