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 时间:2016-08-17
为提升我县质量总体水平,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和《安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质量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法律法规,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探索建立大质量工作格局,全民质量意识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环境不断改善,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全县质量工作呈现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没有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一)质量水平稳中有升
一是产品质量稳步提高。一些行业突出质量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一批规模企业迅速崛起,全县产品质量总体状况呈稳中有升趋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4.8%,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4.1%,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8%。二是工程质量保持稳定。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国家节能技术标准,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狠抓工程质量安全,特别是抓好大型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工程、大型水利工程、住宅工程等质量安全管理,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工程项目监督覆盖率、交验合格率均达到100%。三是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传统和新兴服务行业的服务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服务标准覆盖率和实施率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总体满意度高。四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保工作继续走在前列。全县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95%的监测断面达到Ⅱ、Ⅲ类水质,95%的监测断面水质满足功能要求,县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天数比例为80%。
(二)质量基础更加扎实
“十二五”期间,质量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标准、计量、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等四大质量基础在各领域的支撑作用有效发挥。标准化工作成效显著,我县牵头制定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行业和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扎实推进。品牌培育工作强力推进,我县品牌建设经过多年培育,已具备良好的基础,形成了门类齐全、梯次推进的品牌创建体系。
“十二五”末全县质量、标准、品牌情况 | |||
政府质量奖获得情况 | 湖州市政府质量奖 | 4家 | |
安吉县政府质量奖 | 14家 | ||
标准制修订情况 | 国家标准 | 主导制定3项 | |
参与制定21项 | |||
行业标准 | 主导制定3项 | ||
参与制定15项 | |||
地方标准 | 主导制定2项 | ||
参与制定3项 | |||
各类品牌获得情况 | 名牌 | 浙江名牌 | 27个 |
湖州名牌 | 63个 | ||
商标 | 行政认定驰名商标 | 4件 | |
浙江著名商标 | 36件 | ||
湖州市著名商标 | 128件 | ||
出口名牌 | 浙江省出口名牌 | 19个 | |
湖州市出口名牌 | 26个 | ||
优质工程项目 |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 | 5个 | |
湖州市建设工程飞鹰杯奖 | 39个 |
(三)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县的质量工作虽然成绩显著,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如我县制造业质量竞争力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市场竞争力不强,品牌知名度不高,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服务行业推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广,质量整体水平不高;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艰巨;一些行业和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等等。具体表现在:
一是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由于我县大量中小企业生产设备简单、质量管理落后,研发能力不强,缺少核心技术,导致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质量与品牌建设的氛围不浓,自主品牌企业规模偏小,多数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仍然薄弱。二是工程质量监管难度大。虽然我县工程质量保持稳定,但是仍存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量及资金不足、企业工程质量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等问题。三是服务质量提升还不够快。虽然我县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但是,我县服务质量与其它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服务业标准体系不够完善、服务业知名企业较少、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四是环境质量矛盾尚未根本解决。虽然我县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依然脆弱,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承载能力较低,生态环境状况实现根本转折、持续向好的基础并不稳固;改善环境质量难度加大,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环保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重要思想和“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策部署,遵循“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夯实基础,创新驱动,以质取胜”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安吉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力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开放兴县”的发展战略,以建设质量强县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着力点,以创建“两山”理论实践示范县为抓手,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强化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质量强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更加坚实,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打造一批拥有国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或提升一批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技术工艺水平先进、服务平台完备、龙头企业带动和辐射作用突出、产业链和配套服务体系完善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产品标准、工程建设标准、服务标准、环境标准体系,核心企业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1.产品质量目标。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全面建成,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品种、质量、效益明显改善,产生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的安吉品牌,形成若干个以省、市、县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为龙头的优秀企业。
——农产品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得到充分保障。农业标准入企(社、场)率达到100%,省级以上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明显提高,食品的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00%通过GMP、GSP认证,医疗器械抽验合格率达95%以上。
——工业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采标率达到65%以上,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占比90%以上。
2.工程质量目标。到2020 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优质工程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设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3.服务质量目标。到2020 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均达到80%以上。
4.环境质量目标。治水、治气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到2020年,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达到90%,农村污水处理全覆盖,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5%,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天数比例87%。生态功能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趋完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全省乃至全国领先。
“十三五”末质量发展指标值 | |
产品质量指标 | 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占比率90%以上,采标率65%以上 |
产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 |
农业标准入企(社、场)率达到100% | |
省级以上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 |
食品的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 |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00%通过GMP、GSP认证 | |
医疗器械抽验合格率达95%以上 | |
工程质量指标 | 建设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
服务质量指标 | 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 |
环境质量指标 | 单位GDP能耗完成省市下达指标 |
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达到90%,农村污水处理全覆盖 | |
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5% | |
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天数比例87% | |
品牌指标 | 省政府质量奖1个,市政府质量奖7个,县政府质量奖25个 |
“浙江制造”品牌6个 | |
省名牌产品35个,市名牌产品90个 | |
行政认定驰名商标5件,省著名商标40件,市著名商标150件 | |
省出口名牌34个,市出口名牌46个 | |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8个,湖州市建设工程飞鹰杯奖54个 |
三、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一)严格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建设的工程、提供的服务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企业内部必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追溯体系,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企业要全面落实产品质量“三包”责任,推动企业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缺陷产品召回义务和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二)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储运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体系正常运行。要强化管理创新,大力推广六西格玛管理、精细化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降废减损等活动。倡导大中型企业推行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
(三)加强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增强创新意识,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大研发投入,尽快将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走成果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道路。鼓励和扶持企业建设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引导企业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提高核心竞争力。
(四)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市(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骨干企业成为各级、团体标准的主要参与者和实施主体。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引领产业标准制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带动中小企业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提升,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五)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企业树立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社会责任理念,推动企业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形成企业、政府、消费者、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强化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积极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技术,建成一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生产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引导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着力创造经济、环境和社会综合价值,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四、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一)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加大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合理配置资源,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
(二)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加强质量监管,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资源浪费以及危害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实行市场禁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准入产品生产企业的后续监管,对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市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取缔。
(三)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完善县质量奖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在政策制定上向中小企业倾斜,同时通过各级项目的申报,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产品研发、质量攻关和品牌创建等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鼓励质量工作者争创质量标兵等活动。
(四)完善品牌培育机制。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完善并实施培育品牌发展的制度措施,开展知名品牌培育创建工作。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按照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要求,围绕绿色家居、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健康产业、生物医药等产业,培育发展工业品牌。围绕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中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批发、零售、餐饮、社区服务等传统服务业,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等公共服务业,汽车、娱乐等消费热点领域,培育发展服务品牌。培育和创建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区域品牌。
(五)完善质量投诉、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各行业投诉、服务热线平台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探索实施产品侵权责任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及时、合法、合理的补偿,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建立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建立和完善质量统计制度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度指数以及质量损失率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评价体系,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五、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一)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和重要程度,将涉及质量安全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点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督检查,完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二)强化食品、药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食品、药品生产市场准入、进货检查验收、安全评估、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环节监管,把好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进出口和销售服务等关口,实现全过程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大对高风险食品、药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力度。健全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监管和质量安全监测保障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多部门执法联动机制,防止违禁投入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三)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加大对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的重点产品、重点设备、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风险;完善质量安全巡视制度、明察暗访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加强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协作网建设,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加强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专家队伍建设,对已监测到的质量安全风险和获取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进行风险研判,对倾向性、苗头性、疑问性以及重大的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提出处置建议。对系统性的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发出预警。针对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应对,妥善处置,特别是对已发出预警的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要根据风险的程度和范围迅速启动应急机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及时总结风险管理经验,完善监管制度,加快形成环环相扣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四)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重大质量安全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
(五)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弘扬诚信为本,着力构建质量诚信体系。通过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平台,做好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推进部门间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实施联奖联惩制度,淘汰失信企业,净化市场环境。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质量基础建设
(一)加强质量法治建设。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严格质量责任追究,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质量执法。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
(二)推进质量创新能力建设。将质量创新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企业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作用,突出科技与产业融合,使我县优势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技术创新和核心竞争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突出培养吸引科技创新人才,为质量创新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建立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创新保障体系,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发展新优势。
(三)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加快美丽乡村、现代农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立足我县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积极参与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标准体系,继续保持美丽乡村标准化工作全国领先水平。紧紧围绕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建立完善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领域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农业标准体系。抓好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组织好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的标准制定,完善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体系,积极鼓励相关企业参与“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工作。积极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产业集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标准化工作重点 | |
美丽乡村标准化 | 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合作,为开展美丽乡村标准研制提供支撑。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联合建立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观测基地,力争完成《美丽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技术规范》等4项地方标准提档升级。 |
立足我县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积极参与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标准体系,继续保持美丽乡村标准化工作全国领先水平。 | |
工业标准化 | 规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例达到65%以上。 |
提升我县椅业的话语权,完成家具委员会椅业分会的标准化委员会建设。 | |
为主制修定国家、行业和省级标准5项,参与制修定国家、行业和省级标准15项 | |
制定“浙江制造”标准4项 | |
农业标准化 | 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生产技术、产品质量、运输存储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农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主要优势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标准入企(社、场)率达到100%。 |
服务业标准化 | 积极拓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域,建立健全一批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服务地方标准规范,重要服务行业和关键服务领域实现标准全覆盖,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建立健全一套旅游标准化工作机制,形成一个具有安吉特色的乡村旅游标准体系,发布实施一批以乡村旅游提升为核心的地方标准规范,培育扶持一批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培养一支旅游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实现AAAAA 级景区零的突破,培育一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总收入和游客接待人数年均增长分别超过15%和12%,行业贯标率和游客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
提升计量保障能力。围绕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计量新需求,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量值传递和测量溯源体系。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培育和规范全县计量检定校准市场,推进以诚信计量建设为重点的民生计量工作,提高计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提升商业、服务业计量管理水平。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全面加强工业计量,强化能源计量监管,推动企业进一步加强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的计量基础工作。
计量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 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7项左右,形成校准测量能力55项左右,加强对办公椅、竹产业以及生物医药行业的相关计量器具的检定或校准能力建设,计量检测服务能力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 |
企业计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 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体系,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达30家以上,推动企业产品升级和精细化管理,实现能耗物耗下降、产品质量提高的目标。 |
计量惠民作用不断凸显 | 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表、燃气表、电子计价秤、燃油加油机、分光光度计等五类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7%以上,定量包装产(商)品计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诚信计量公开承诺单位达到100家以上,诚信计量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
能源计量、生态计量管理作用有效发挥 | 全县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98%以上,实施省级能源计量数据应用行业推进项目1个以上,省级能源计量示范单位达到5家以上。生态计量监管体系完善,涉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用计量器具纳入有效监管。 |
加强认证推广及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认证推广力度,鼓励更多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开展自愿性认证活动,积极推进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制造业开展产品质量和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加大认证执法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认证有效性,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档次提升。
加快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围绕我县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技术机构统一规划,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实现合理布局。加大对公共检测平台的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建立与产业总体布局相一致、与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相吻合、与产业集群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重点提升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产品领域的质量评估、风险监测、科研攻关、标准制定能力建设。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支持检验检测技术保障能力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推进资源整合,实行差异化发展。加强对技术机构的分类指导和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
七、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一)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建立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在中小学开展质量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各类质量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能力和员工质量技能水平。积极推行质量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实行质量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突出培养吸引创新人才,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的深度合作,以科技人才建设推动质量创新。
(二)实施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围绕民生领域,开展 “蓝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红盾网络”专项行动及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在椅、竹二大主导行业实施产品可靠性提升行动,从工艺设计、过程控制、检测追溯3个方面入手,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持续开展质量改进和质量赶超,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可靠性水平。
(三)实施重点工程质量提升工程。加大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全过程监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支持建设单位广泛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等工程质量进一步提升。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建筑品质。以提高防洪除涝和供水能力为重点,加快干流河道整治和主要支流治理,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加强对大型桥梁、隧道等制约性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质量监控,有效防范和处置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积极推进服务业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旅游住宿、医疗卫生、邮政通讯等重点领域,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根据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实行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加强服务质量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推进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品牌建设,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规范化化发展。
(五)实施环境质量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山青水净“双挂钩”行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环境治理。以“治污水”作为重中之重,抓好污水治理、雨污分离等重点工作,实现城镇截污纳管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池全覆盖。加快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城乡洪水防治体系,构建防洪排涝预警信息网,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全面深化落实“水十条”精神。继续实施“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工程”。积极实施“五气共治”。深入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工业废气、车船尾气、餐饮油烟、秸秆焚烧和建筑扬尘“五气共治”。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进“煤改气”和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工作。加快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标准的实施进程,加大高污染排放车辆淘汰力度。加强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进一步完善城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推进灰霾(PM2.5)、负氧离子等生态综合监测体系建设及预报服务,建立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以及区域空气质量监测评价、信息交流管理体系,联动防控大气污染。优先推进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建立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利用以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共建共享机制。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目标责任制,开展工作绩效考核,并将考评结果纳入乡镇部门综合考核体系。探索形成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风险金制度,推行生态危害问责制。积极参与并示范推动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六)实施质量对比提升工程。针对我县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确定一批重点对比提升的项目,比照国际、国内先进企业水平,分行业分层次广泛开展重点企业和产品的过程质量和管理绩效对比。以市(县)质量奖获奖企业为重点,设立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作为质量对比提升的培训交流基地、人才育成基地、管理示范基地和催化辐射基地。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企业和质量对比标杆企业,要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提升中小企业供应商质量管理水平。制定质量对比提升工作制度,建立科学评价方法,完善质量对比分析数据库,明确发展目标,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促进全县企业提高质量水平。
八、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
(一)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把质量文化建设作为质量强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核心的质量文化。深入开展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宣传普及质量基础知识、质量法律法规以及质量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努力将质量文化的精神内涵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树立我县企业、产品、品牌的良好形象。
(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和安全消费常识,倡导科学理性、品质优先、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营造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引导各类媒体客观发布质量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质量违法行为。把优质安全作为扩大市场需求的积极要素,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促进社会资源向优质产品、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聚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三)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服务作用。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中介机构为质量发展提供各类市场要素和优质服务。加强对质量服务市场的监管和指导,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服务行为。
(四)促进质量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各类质量论坛活动,交流质量管理技术成果。加强与知名高校质量研究机构的合作,引进省内外知名质量专家参与我县质量发展事业实践。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和中部地区以质量、标准、品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合作互认,为承接产业转移、分享区域合作成果创造更好条件。积极开展和参与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合作,大力引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和高端人才,提升我县企业核心竞争力。
九、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着力解决和协调处理影响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质量问题,推进质量工作深入开展。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围绕本规划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加以落实。
(二)落实配套政策。制定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实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将质量、标准、品牌建设等质量保障和质量发展项目作为重点支持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强化检查考核。出台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配套措施,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