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民政府

安吉县浙江省“美丽乡村”文化产业试验区发展规划

  • 时间:2017-01-05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紧紧围绕建设浙江省“美丽乡村”文化产业试验区的目标,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着眼点,坚持多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和特色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全面提速增效,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将安吉打造成为县域文化产业发展的样板区和示范区。


(二)发展原则

改革引领,创新发展。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推进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政府在政策制定、标准建设、行业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内容创新和管理创新,激发文化产业发展活力。

市场主体,多元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实现文化产业资源的有效配置,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加强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推进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多元发展格局。

跨界合作,融合发展。注重产业附加值的提升,推动文化产业的内部联动及跨界合作,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增强文化产业发展对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重点突破,特色发展。加强文化资源挖掘和整合,促进特色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努力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构建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并力争在优势领域发展、重大载体建设、特色品牌打造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三)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体系、富有活力的文化创新体系、丰富多元的文化市场体系、完善高效的文化服务体系,成为浙江省“美丽乡村”文化产业试验区、长三角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区和全国生态文化产业发展先行区。

——总体实力显著提升。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增加值突破38亿,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左右,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居省内各县市前列,并争取成功创建浙江省文化产业重点县。

——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文化内容产业迅速发展,文化旅游、影视文化、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产品制造等重点领域发展取得重点突破,文化产业与科技、美丽乡村、互联网、金融的融合日趋深入,文化产业对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进一步


增强。

——发展环境更趋优化。支撑文化产业发展的信息平台、融资平台、科技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基本建成,形成有利于文化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基本构成功能清晰、定位明确、特色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格局。

——示范作用日趋凸显。文化产业发展的特色和亮点不断涌现,在地域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文化+”跨界融合发展、依托生态优势孵化培育壮大特色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文化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培育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打响“安吉文化产业”品牌。

中远期目标:力争到2025年,文化产业总体规模、发展水平等均达到国内县市领先水平,成为国内县域文化产业体制机制创新样板区、高端文化要素集聚区和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引领区,努力争创中国“美丽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乡村文化资源保护

提高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深化文物普查工作,对于县域内文化遗址、乡土建筑、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开展详细调查摸底,制定分级保护名录,实现历史遗存保护全覆盖。科学开展文物发掘和保护工作,加快推进上马坎遗址、古城遗址、安城城墙遗址、笔架山古墓群等地下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和考古挖掘进度,加强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和文物保护,开展专业性保护和修复工作,全力打造古城国家考古大遗址公园。加强对与历史镇村密切相关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农田、乡土景观、自然生态等景观环境的保护,保护传统农耕文化景观之根。加强乡村特色风貌保护,把乡村文化保护融入村庄整治环节,倡导适于本地特色的规划设计标准,实现传统农耕文化景观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完善名录保护体系,加大对民间非遗文化的保护力度,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档制度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编制安吉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集。探索创新文化遗产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和产业化开发利用,研究建立区域性非遗文化传习中心和文化生态保护小区,完善名录项目、传承人、传承基地“三位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积极推动设计企业、高等院校、文创团队与文化资源对接合作,鼓励支持文化文物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文化旅游商品和特色文化衍生品。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做大“文化走亲·非遗联姻”特色品牌,创新实施非遗进乡村礼堂、进城市公园、进旅游景区、进美丽校园、进知名展会等展演活态化传承工程,加大品牌节庆活动在各电视媒体、知名网站的文化宣传力度。

建立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机制。研究制订安吉县乡村文化保护实施细则,明确对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同样具有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的古民居风貌保护规定,加大对违法破坏行为的违法处置力度。鼓励在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补助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乡土建筑遗产的抢救保护,投入专项资金补助支持非遗传承,创新推行“以奖代补”的补助模式。鼓励本地居民共同参与保护,把当地居民作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和乡风民俗传承的主体,注重住宅产权、使用效益、传统文脉的保护和社区精神的延续,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乡土建筑保护。创新文化遗产数字化开发应用,在已建成的多个村落文化展示实体馆基础上,实现村落文化信息资源的数字化保护和开发,积极搭建基于移动客户端的安城遗址再现APP、乡村文化风貌展示等虚拟服务平台。

                               

(二)大力发展优势文化产业

强化全域化开发,提升发展文化旅游业。发挥全国首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的先发优势,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打响一批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扶持一批乡村特色节庆,创建一批整村旅游景区,建设一批文化主题民宿,推进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韵”的乡村文化旅游开发格局。以浙江(安吉)泛自然博物园建设为契机,依托浙江自然博物园、安吉生态博物馆群等载体及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深度开发生态科普型旅游产品,以及以健康养生、运动休闲等为主题的生态体验型旅游产品,打造长三角生态文化旅游高地。强化Hello Kitty主题乐园、欢乐风暴水上乐园等重大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文化演艺、休闲娱乐、购物等业态的集聚,打造具有浓郁文化氛围的休闲街区和文化综合体;鼓励开发多种形式的夜间文化旅游产品,推动城市“月光经济”发展。

强化全产业链构建,加快发展影视文化业。以上影安吉影视产业园、省广电影视文化项目等重大项目为龙头,带动影视文化项目及高端要素集聚,打造名企、名家、名品汇聚的产业发展高地,争创省级和国家级影视文化产业试验区。以影视产品制作和影视主题娱乐为核心功能,加快推进影视拍摄基地和影视文化主题乐园建设,以“基地+外景”模式带动全县影视文化和休闲旅游发展。强化中德工程师学院等高等院校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影视文化产业链向教育培训、剧本创作等领域延伸,谋划开展影视文化主题论坛和节展,搭建产权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打造集剧本创作与交易、剧本评估、影视拍摄、后期制作、影视主题娱乐、影视教育培训、衍生产品研发制造等功能于一体的影视文化产业链。

强化产业融合,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加大对精品创作和设计服务的扶持力度,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推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文化精品;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设计等设计服务,推动设计服务从简单的产品外观设计向产品策略设计和品牌设计等综合设计服务转变;鼓励3D打印、大数据等新技术在设计服务领域的应用。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旅游业、农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企业设立服务于行业的设计中心,承接上下游企业的设计业务;鼓励发展创意农业、虚拟旅游等新兴业态。

强化价值链提升,创新发展文化产品制造业。做大做强竹文化产品,加强研发创意和品牌运作,提升传统竹制品的文化内涵和品牌形象,增强竹质装饰材、竹工艺品、竹质家具、竹日用品等优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进原竹加工品向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工艺美术品、生活时尚品换代升级,打造中国(安吉)竹文化创意谷。推进民间工艺品产业化发展,以浙江省振兴经典历史产业为契机,加快推进白茶、农民书画、手工造纸、扇子等传统制造工艺的活态化保护和生产性传承,加快推进特色民间工艺品的产业化进程和品牌建设;以创新创意、时尚观念拓展民间工艺品生产样式、形态功能、文化内涵,设计生产多样化、个性化、时尚化的新型民间工艺品,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民间工艺品销售平台。


(三)创新发展“文化+”模式

 “文化+科技”,推动文化科技协同创新。以教科文新区、安吉经济开发区休闲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为重点,引导各类文化创新主体集聚,谋划建设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文化科技创新产品展示体验中心等文化科技创新载体,支持文化科技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文化科技龙头企业在文化资源数字化、竹精深加工、影视后期制作等领域开展文化科技协同创新。充分发挥浙江自然博物园作为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和普及主平台的作用,结合安吉生态博物馆群建设,加强数字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推进省级自然科学研究与地方生态文化研究的协同创新。

“文化+美丽乡村”,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深入实施“美丽乡村文化繁荣工程”,积极培育特色文化精品村,有效保护和开发历史文化村落和历史建筑,深挖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文化思想,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生态文化的重要阵地,鼓励文化资源丰富、自然环境优美的乡村因地制宜发展创意民宿业。完善城乡建筑、园林、城市设计、城乡规划等设计方案竞选制度,重视对设计方案中文化内涵的审查,加强城乡建设设计和景观风貌规划,突出地域特色,提高园林绿化、城市公共艺术的设计质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

“文化+互联网”,搭建文化产业发展新平台。抓住三网融合、云计算、物联网等发展机遇,鼓励发展“泛娱乐”等文化跨界融合发展模式,推进文化产业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创新新兴网络文化服务模式,大力开拓网络文化消费市场。主动对接杭州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国家战略,鼓励构建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文化创新载体,进一步增强互联网对创客文化发展的推动作用;探索搭建文化产业电商平台,开展文化产品淘宝推广等活动,积极推动文化贸易发展。以“美丽安吉”APP客户端为载体,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加快构建文化产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文化产品网上展示、交易平台。

“文化+金融”,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形式,支持发展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探索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和文化创意人才创业的金融服务新模式;鼓励法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为文化金融合作提供专业服务,探索开展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探索组建文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文化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资金池,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的众筹、股权投资等文化融资新平台。加大金融支持文化消费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演出院线、动漫游戏、艺术品互联网交易等支付结算系统,鼓励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与互联网金融融合发展。


(四)优化文化产业空间布局

一核引领。抓住安吉主城区与孝丰镇同城发展契机,作为安吉文化产业发展的主阵地,积极发挥中心主城区交通区位优势,有效引入杭州都市圈乃至省域的各类创新资源要素,积极打造文化产业智慧新区、环灵峰山休闲文化区、主题文化旅游度假区、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区、安城文化遗址古城区五大文化产业板块。

两片联动。北部历史文化集聚片要挖掘梅溪镇、天子湖镇、鄣吴镇、溪龙乡以及递铺街道北部等区域的历史文化资源,重点推进昌硕故里艺术产业园、安城文化遗址公园和茶文化产业园建设,打造历史文化集聚片。南部生态文化集聚片要整合杭垓镇、报福镇、章村镇、天荒坪镇、上墅乡、山川乡等区域的特色文化元素,重点推进竹文化产业园、黄浦江源户外文化产业园建设,建设生态文化集聚片。

多点支撑。按照县城—集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三级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水平。县城重点提升“四馆”层级,异地新建图书馆、文化馆,提升博物馆和纪念馆服务水平,规划建设城市文化公园及剧院。集镇重点挖掘溪龙白茶制作、章村畲乡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打造系列文化特色小镇。乡村重点建设地域文化展示馆、农村电影院(剧院)、农村文化大礼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非遗传承示范点等文化设施,打造文化特色村。


(五)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加强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创新。加强文化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加快宣传部门、文广新局等文化管理部门的职能整合,探索设立统一的协调机构,负责文化产业的综合协调、政策制订和检查考核等工作。进一步加快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创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式和监管模式。以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文化市场主体和骨干文化企业为重点,积极探索股权制度改革,引进全省龙头国有文化企业,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创新优化项目审批管理机制。建立文化产业项目立项审批、内容审查等绿色通道,为入驻企业提供便利、透明、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推进文化产业关键环节改革突破。提升建设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完善各行业的知识产权自律组织,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执法和惩罚力度,将不守规经营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名单,暂停或取消其享受政府奖励措施和优惠政策的资格。加强科技对文化产业的支撑,鼓励企业、院校、科研机构成立战略联盟,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创新相关利益分配机制,最大化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发挥安吉美丽乡村品牌优势,谋划设立“中国美丽乡村文化产业论坛”,策划乡村文化产品创作、会展、交易等交流会,力争打造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以美丽乡村文化产业为特色的论坛。

积极整合加强各类文化经济政策。推动各个层面文化经济政策在试验区内落实,并争取在某些重点领域先行示范。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有关支持文化产业的政策,并做好配套扶持工作。适应文化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新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在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加大优惠力度。推动金融扶持政策的创新,积极争取浙江省建行文创专营支行对安吉文化创业产业的专项支持,进一步探索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重点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积极推动安吉文化企业开展P2P合作。

积极引进各类资本发展文化产业。充分发挥长三角及浙江省民营资本发达的优势,降低社会资本准入门槛,鼓励国企、央企、外企在安吉设立辐射长三角的文化产业分支机构。积极争取浙江省、湖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对安吉文化产业项目的支持,设立安吉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力争打造成为省内一流的县域文化产业基金。鼓励文化产业创业创新,积极对接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引进风险投资促进安吉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对民营文化企业的扶持,培育孵化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文化企业或文化工作室。探索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新模式,推广PPP模式提升文化设施和平台的建设运营效率。


三、重大工程


(一)传统文化保护工程

建立安吉文化遗产数据库,系统整理原先散落、零碎、无序的非遗文化资源、文化符号。加快推进文化遗址保护开发,重点保护龙山古城遗址、孝丰古镇等重点文化保护单位,积极保护安城城墙及古城遗址、独松关古驿道等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加快推进地下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和考古挖掘进度。提升乡土文化馆群展示水平,以节庆为平台,以活动为载体,打响孝文化风情节、昌硕文化旅游节、溪龙白茶文化节、递铺邮驿文化节、天子湖乡村民俗庙会、章村镇畲乡风情文化节等一批文化品牌。强化文化形象元素标识,在城乡建设中,注重融入竹、茶、孝等文化元素,增强城市竹韵特色,凸显安吉文化旅游的地方烙印,打造优雅竹城“文化街景”、风情小镇“文化靓景”、美丽乡村“文化盆景”。


(二)文化产业提升工程

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突破一批文化产业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提高重点文化领域的技术和装备水平,重点在竹产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影视文化等领域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型领军企业,建设一批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文化科技创新载体,引进和培养一批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着力打造影视文化产业集群,重点推进上影影视产业园、省广电集团影视文化项目等建设,加快推进戛纳影视城的前期工作进程,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对重大影视文化项目建设给予用地指标、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全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探索推行本土特色优势文化资源招商。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模式,大力推动社会资本、民间资金与优势资源对接融合,鼓励发展风险投资,探索推进众包、众创、众筹等发展模式。

      

(三)文化服务圈拓展提升工程

加快建设杭安轻轨、杭长高速向北延伸线、商杭高铁、申嘉湖皖高速(申嘉湖高速西延线)等四条对外联系大通道,完善国道和省道等对外高等级公路,通过构建完善对外交通体系,促进“美丽乡村”文化产业试验区与上海、杭州都市圈的文化交流合作。积极打造“一纵一横二环”内部交通体系,构建县城、乡镇、村三级文化服务圈。以自然博物园为起点,沿内环和外环线发展公共交通专线,在重要景点设立微公交租赁站点,发展微公交租赁体系,积极发展观光小火车、缆车、自行车骑行、低空飞机、水上巴士以及山区热气球、畜力车、汽车营地体系等特色游览交通方式。

          

(四)文化发展“三名”工程

建立文化名家目录,培养造就一批造诣高深、艺术精湛、社会影响大的文化各领域名家大家,形成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的核心团队,鼓励文化名家创办工作室进行设计创意、科技创新、艺术品创作、工艺品创造。鼓励支持本土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将规上文化企业作为文化名企培育对象重点扶持,争创省级、国家级重点文化企业,在品牌宣传、规划支持、政策扶持、项目推进、企业上市、银行信贷、组织参展、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文化名企重点扶持。建立和完善文化精品创作奖励办法,探索建立文化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鼓励创作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艺精品、推出一批符合市场消费需求的文化品牌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

积极探索由政府、产业联盟、龙头企业等各类主体深度参与的文化产业试验区管理运营模式,切实加强试验区各类政策措施的全局统筹与相互协调。研究制定试验区发展相关规章和制度,完善试验区内投资核准、银行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各项扶持政策。探索建立试验区与省级相关部门间的长效帮扶机制,积极争取省级相关部门对试验区的规划编制、项目推进、产业孵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


(二)注重引才育才,强化人才支撑

积极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机制,重点培养和引进一批文化创意领军人才、高层次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金融融合的资本型人才、文化科技融合的创新型人才、熟悉国际文化产业和贸易规则的外向型人才等。推广人才“打包”引进模式,以领军人才带动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入驻试验区。探索文化人才基地化培养模式。建立健全试验区文化创意人才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人才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等作为股份参与文化企业利润分配。


(三)引导文化消费,加强市场监管

建设文化消费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编制安吉县浙江省“美丽乡村”文化产业试验区文化消费指南,充分利用户外宣传屏幕、文化广场、社区宣传栏等途径,营造良好的文化消费氛围,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健康的文化消费理念。加强文化消费统计,实现各有关部门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深入开展文化消费和文化市场的统计监测,准确掌握文化消费规模和结构的变化。推进文化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扫黄打非”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文化侵权行为,惩处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行为,维护积极健康、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


(四)扩大交流合作,提升品牌效应

鼓励试验区与国内外文化产业园区、相关机构开展合作,搭建产品服务贸易中介平台,举办投资贸易推介活动。鼓励试验区企业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对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成绩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和境外投资,推进文化贸易投资的外汇管理和结算便利化。加强试验区与国内外创意城市、国家和地区间的合作交流,重点推进创意设计和相关行业在产业联动、版权保护、风险投资、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加快吸引国内外知名设计和相关产业的企业、组织、名师、工作室在试验区内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支持试验区内行业组织、中介组织、企业、个人等参与浙江省和国家文化产业领域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索引号: 330523/2017-11674 发文时间: 2017-01-05 15:59: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安委办发〔2017〕2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人民政府
文件效力: 有效
安吉县浙江省“美丽乡村”文化产业试验区发展规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紧紧围绕建设浙江省“美丽乡村”文化产业试验区的目标,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着眼点,坚持多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和特色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全面提速增效,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将安吉打造成为县域文化产业发展的样板区和示范区。


(二)发展原则

改革引领,创新发展。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推进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政府在政策制定、标准建设、行业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内容创新和管理创新,激发文化产业发展活力。

市场主体,多元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实现文化产业资源的有效配置,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加强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推进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多元发展格局。

跨界合作,融合发展。注重产业附加值的提升,推动文化产业的内部联动及跨界合作,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增强文化产业发展对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重点突破,特色发展。加强文化资源挖掘和整合,促进特色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努力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构建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并力争在优势领域发展、重大载体建设、特色品牌打造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三)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体系、富有活力的文化创新体系、丰富多元的文化市场体系、完善高效的文化服务体系,成为浙江省“美丽乡村”文化产业试验区、长三角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区和全国生态文化产业发展先行区。

——总体实力显著提升。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增加值突破38亿,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左右,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居省内各县市前列,并争取成功创建浙江省文化产业重点县。

——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文化内容产业迅速发展,文化旅游、影视文化、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产品制造等重点领域发展取得重点突破,文化产业与科技、美丽乡村、互联网、金融的融合日趋深入,文化产业对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进一步


增强。

——发展环境更趋优化。支撑文化产业发展的信息平台、融资平台、科技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基本建成,形成有利于文化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基本构成功能清晰、定位明确、特色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格局。

——示范作用日趋凸显。文化产业发展的特色和亮点不断涌现,在地域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文化+”跨界融合发展、依托生态优势孵化培育壮大特色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文化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培育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打响“安吉文化产业”品牌。

中远期目标:力争到2025年,文化产业总体规模、发展水平等均达到国内县市领先水平,成为国内县域文化产业体制机制创新样板区、高端文化要素集聚区和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引领区,努力争创中国“美丽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乡村文化资源保护

提高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深化文物普查工作,对于县域内文化遗址、乡土建筑、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开展详细调查摸底,制定分级保护名录,实现历史遗存保护全覆盖。科学开展文物发掘和保护工作,加快推进上马坎遗址、古城遗址、安城城墙遗址、笔架山古墓群等地下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和考古挖掘进度,加强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和文物保护,开展专业性保护和修复工作,全力打造古城国家考古大遗址公园。加强对与历史镇村密切相关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农田、乡土景观、自然生态等景观环境的保护,保护传统农耕文化景观之根。加强乡村特色风貌保护,把乡村文化保护融入村庄整治环节,倡导适于本地特色的规划设计标准,实现传统农耕文化景观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完善名录保护体系,加大对民间非遗文化的保护力度,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档制度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编制安吉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集。探索创新文化遗产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和产业化开发利用,研究建立区域性非遗文化传习中心和文化生态保护小区,完善名录项目、传承人、传承基地“三位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积极推动设计企业、高等院校、文创团队与文化资源对接合作,鼓励支持文化文物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文化旅游商品和特色文化衍生品。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做大“文化走亲·非遗联姻”特色品牌,创新实施非遗进乡村礼堂、进城市公园、进旅游景区、进美丽校园、进知名展会等展演活态化传承工程,加大品牌节庆活动在各电视媒体、知名网站的文化宣传力度。

建立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机制。研究制订安吉县乡村文化保护实施细则,明确对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同样具有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的古民居风貌保护规定,加大对违法破坏行为的违法处置力度。鼓励在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补助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乡土建筑遗产的抢救保护,投入专项资金补助支持非遗传承,创新推行“以奖代补”的补助模式。鼓励本地居民共同参与保护,把当地居民作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和乡风民俗传承的主体,注重住宅产权、使用效益、传统文脉的保护和社区精神的延续,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乡土建筑保护。创新文化遗产数字化开发应用,在已建成的多个村落文化展示实体馆基础上,实现村落文化信息资源的数字化保护和开发,积极搭建基于移动客户端的安城遗址再现APP、乡村文化风貌展示等虚拟服务平台。

                               

(二)大力发展优势文化产业

强化全域化开发,提升发展文化旅游业。发挥全国首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的先发优势,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打响一批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扶持一批乡村特色节庆,创建一批整村旅游景区,建设一批文化主题民宿,推进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韵”的乡村文化旅游开发格局。以浙江(安吉)泛自然博物园建设为契机,依托浙江自然博物园、安吉生态博物馆群等载体及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深度开发生态科普型旅游产品,以及以健康养生、运动休闲等为主题的生态体验型旅游产品,打造长三角生态文化旅游高地。强化Hello Kitty主题乐园、欢乐风暴水上乐园等重大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文化演艺、休闲娱乐、购物等业态的集聚,打造具有浓郁文化氛围的休闲街区和文化综合体;鼓励开发多种形式的夜间文化旅游产品,推动城市“月光经济”发展。

强化全产业链构建,加快发展影视文化业。以上影安吉影视产业园、省广电影视文化项目等重大项目为龙头,带动影视文化项目及高端要素集聚,打造名企、名家、名品汇聚的产业发展高地,争创省级和国家级影视文化产业试验区。以影视产品制作和影视主题娱乐为核心功能,加快推进影视拍摄基地和影视文化主题乐园建设,以“基地+外景”模式带动全县影视文化和休闲旅游发展。强化中德工程师学院等高等院校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影视文化产业链向教育培训、剧本创作等领域延伸,谋划开展影视文化主题论坛和节展,搭建产权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打造集剧本创作与交易、剧本评估、影视拍摄、后期制作、影视主题娱乐、影视教育培训、衍生产品研发制造等功能于一体的影视文化产业链。

强化产业融合,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加大对精品创作和设计服务的扶持力度,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推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文化精品;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设计等设计服务,推动设计服务从简单的产品外观设计向产品策略设计和品牌设计等综合设计服务转变;鼓励3D打印、大数据等新技术在设计服务领域的应用。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旅游业、农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企业设立服务于行业的设计中心,承接上下游企业的设计业务;鼓励发展创意农业、虚拟旅游等新兴业态。

强化价值链提升,创新发展文化产品制造业。做大做强竹文化产品,加强研发创意和品牌运作,提升传统竹制品的文化内涵和品牌形象,增强竹质装饰材、竹工艺品、竹质家具、竹日用品等优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进原竹加工品向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工艺美术品、生活时尚品换代升级,打造中国(安吉)竹文化创意谷。推进民间工艺品产业化发展,以浙江省振兴经典历史产业为契机,加快推进白茶、农民书画、手工造纸、扇子等传统制造工艺的活态化保护和生产性传承,加快推进特色民间工艺品的产业化进程和品牌建设;以创新创意、时尚观念拓展民间工艺品生产样式、形态功能、文化内涵,设计生产多样化、个性化、时尚化的新型民间工艺品,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民间工艺品销售平台。


(三)创新发展“文化+”模式

 “文化+科技”,推动文化科技协同创新。以教科文新区、安吉经济开发区休闲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为重点,引导各类文化创新主体集聚,谋划建设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文化科技创新产品展示体验中心等文化科技创新载体,支持文化科技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文化科技龙头企业在文化资源数字化、竹精深加工、影视后期制作等领域开展文化科技协同创新。充分发挥浙江自然博物园作为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和普及主平台的作用,结合安吉生态博物馆群建设,加强数字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推进省级自然科学研究与地方生态文化研究的协同创新。

“文化+美丽乡村”,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深入实施“美丽乡村文化繁荣工程”,积极培育特色文化精品村,有效保护和开发历史文化村落和历史建筑,深挖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文化思想,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生态文化的重要阵地,鼓励文化资源丰富、自然环境优美的乡村因地制宜发展创意民宿业。完善城乡建筑、园林、城市设计、城乡规划等设计方案竞选制度,重视对设计方案中文化内涵的审查,加强城乡建设设计和景观风貌规划,突出地域特色,提高园林绿化、城市公共艺术的设计质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

“文化+互联网”,搭建文化产业发展新平台。抓住三网融合、云计算、物联网等发展机遇,鼓励发展“泛娱乐”等文化跨界融合发展模式,推进文化产业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创新新兴网络文化服务模式,大力开拓网络文化消费市场。主动对接杭州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国家战略,鼓励构建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文化创新载体,进一步增强互联网对创客文化发展的推动作用;探索搭建文化产业电商平台,开展文化产品淘宝推广等活动,积极推动文化贸易发展。以“美丽安吉”APP客户端为载体,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加快构建文化产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文化产品网上展示、交易平台。

“文化+金融”,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形式,支持发展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探索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和文化创意人才创业的金融服务新模式;鼓励法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为文化金融合作提供专业服务,探索开展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探索组建文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文化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资金池,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的众筹、股权投资等文化融资新平台。加大金融支持文化消费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演出院线、动漫游戏、艺术品互联网交易等支付结算系统,鼓励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与互联网金融融合发展。


(四)优化文化产业空间布局

一核引领。抓住安吉主城区与孝丰镇同城发展契机,作为安吉文化产业发展的主阵地,积极发挥中心主城区交通区位优势,有效引入杭州都市圈乃至省域的各类创新资源要素,积极打造文化产业智慧新区、环灵峰山休闲文化区、主题文化旅游度假区、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区、安城文化遗址古城区五大文化产业板块。

两片联动。北部历史文化集聚片要挖掘梅溪镇、天子湖镇、鄣吴镇、溪龙乡以及递铺街道北部等区域的历史文化资源,重点推进昌硕故里艺术产业园、安城文化遗址公园和茶文化产业园建设,打造历史文化集聚片。南部生态文化集聚片要整合杭垓镇、报福镇、章村镇、天荒坪镇、上墅乡、山川乡等区域的特色文化元素,重点推进竹文化产业园、黄浦江源户外文化产业园建设,建设生态文化集聚片。

多点支撑。按照县城—集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三级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水平。县城重点提升“四馆”层级,异地新建图书馆、文化馆,提升博物馆和纪念馆服务水平,规划建设城市文化公园及剧院。集镇重点挖掘溪龙白茶制作、章村畲乡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打造系列文化特色小镇。乡村重点建设地域文化展示馆、农村电影院(剧院)、农村文化大礼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非遗传承示范点等文化设施,打造文化特色村。


(五)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加强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创新。加强文化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加快宣传部门、文广新局等文化管理部门的职能整合,探索设立统一的协调机构,负责文化产业的综合协调、政策制订和检查考核等工作。进一步加快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创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式和监管模式。以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文化市场主体和骨干文化企业为重点,积极探索股权制度改革,引进全省龙头国有文化企业,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创新优化项目审批管理机制。建立文化产业项目立项审批、内容审查等绿色通道,为入驻企业提供便利、透明、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推进文化产业关键环节改革突破。提升建设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完善各行业的知识产权自律组织,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执法和惩罚力度,将不守规经营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名单,暂停或取消其享受政府奖励措施和优惠政策的资格。加强科技对文化产业的支撑,鼓励企业、院校、科研机构成立战略联盟,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创新相关利益分配机制,最大化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发挥安吉美丽乡村品牌优势,谋划设立“中国美丽乡村文化产业论坛”,策划乡村文化产品创作、会展、交易等交流会,力争打造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以美丽乡村文化产业为特色的论坛。

积极整合加强各类文化经济政策。推动各个层面文化经济政策在试验区内落实,并争取在某些重点领域先行示范。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有关支持文化产业的政策,并做好配套扶持工作。适应文化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新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在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加大优惠力度。推动金融扶持政策的创新,积极争取浙江省建行文创专营支行对安吉文化创业产业的专项支持,进一步探索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重点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积极推动安吉文化企业开展P2P合作。

积极引进各类资本发展文化产业。充分发挥长三角及浙江省民营资本发达的优势,降低社会资本准入门槛,鼓励国企、央企、外企在安吉设立辐射长三角的文化产业分支机构。积极争取浙江省、湖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对安吉文化产业项目的支持,设立安吉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力争打造成为省内一流的县域文化产业基金。鼓励文化产业创业创新,积极对接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引进风险投资促进安吉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对民营文化企业的扶持,培育孵化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文化企业或文化工作室。探索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新模式,推广PPP模式提升文化设施和平台的建设运营效率。


三、重大工程


(一)传统文化保护工程

建立安吉文化遗产数据库,系统整理原先散落、零碎、无序的非遗文化资源、文化符号。加快推进文化遗址保护开发,重点保护龙山古城遗址、孝丰古镇等重点文化保护单位,积极保护安城城墙及古城遗址、独松关古驿道等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加快推进地下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和考古挖掘进度。提升乡土文化馆群展示水平,以节庆为平台,以活动为载体,打响孝文化风情节、昌硕文化旅游节、溪龙白茶文化节、递铺邮驿文化节、天子湖乡村民俗庙会、章村镇畲乡风情文化节等一批文化品牌。强化文化形象元素标识,在城乡建设中,注重融入竹、茶、孝等文化元素,增强城市竹韵特色,凸显安吉文化旅游的地方烙印,打造优雅竹城“文化街景”、风情小镇“文化靓景”、美丽乡村“文化盆景”。


(二)文化产业提升工程

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突破一批文化产业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提高重点文化领域的技术和装备水平,重点在竹产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影视文化等领域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型领军企业,建设一批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文化科技创新载体,引进和培养一批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着力打造影视文化产业集群,重点推进上影影视产业园、省广电集团影视文化项目等建设,加快推进戛纳影视城的前期工作进程,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对重大影视文化项目建设给予用地指标、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全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探索推行本土特色优势文化资源招商。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模式,大力推动社会资本、民间资金与优势资源对接融合,鼓励发展风险投资,探索推进众包、众创、众筹等发展模式。

      

(三)文化服务圈拓展提升工程

加快建设杭安轻轨、杭长高速向北延伸线、商杭高铁、申嘉湖皖高速(申嘉湖高速西延线)等四条对外联系大通道,完善国道和省道等对外高等级公路,通过构建完善对外交通体系,促进“美丽乡村”文化产业试验区与上海、杭州都市圈的文化交流合作。积极打造“一纵一横二环”内部交通体系,构建县城、乡镇、村三级文化服务圈。以自然博物园为起点,沿内环和外环线发展公共交通专线,在重要景点设立微公交租赁站点,发展微公交租赁体系,积极发展观光小火车、缆车、自行车骑行、低空飞机、水上巴士以及山区热气球、畜力车、汽车营地体系等特色游览交通方式。

          

(四)文化发展“三名”工程

建立文化名家目录,培养造就一批造诣高深、艺术精湛、社会影响大的文化各领域名家大家,形成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的核心团队,鼓励文化名家创办工作室进行设计创意、科技创新、艺术品创作、工艺品创造。鼓励支持本土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将规上文化企业作为文化名企培育对象重点扶持,争创省级、国家级重点文化企业,在品牌宣传、规划支持、政策扶持、项目推进、企业上市、银行信贷、组织参展、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文化名企重点扶持。建立和完善文化精品创作奖励办法,探索建立文化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鼓励创作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艺精品、推出一批符合市场消费需求的文化品牌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

积极探索由政府、产业联盟、龙头企业等各类主体深度参与的文化产业试验区管理运营模式,切实加强试验区各类政策措施的全局统筹与相互协调。研究制定试验区发展相关规章和制度,完善试验区内投资核准、银行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各项扶持政策。探索建立试验区与省级相关部门间的长效帮扶机制,积极争取省级相关部门对试验区的规划编制、项目推进、产业孵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


(二)注重引才育才,强化人才支撑

积极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机制,重点培养和引进一批文化创意领军人才、高层次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金融融合的资本型人才、文化科技融合的创新型人才、熟悉国际文化产业和贸易规则的外向型人才等。推广人才“打包”引进模式,以领军人才带动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入驻试验区。探索文化人才基地化培养模式。建立健全试验区文化创意人才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人才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等作为股份参与文化企业利润分配。


(三)引导文化消费,加强市场监管

建设文化消费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编制安吉县浙江省“美丽乡村”文化产业试验区文化消费指南,充分利用户外宣传屏幕、文化广场、社区宣传栏等途径,营造良好的文化消费氛围,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健康的文化消费理念。加强文化消费统计,实现各有关部门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深入开展文化消费和文化市场的统计监测,准确掌握文化消费规模和结构的变化。推进文化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扫黄打非”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文化侵权行为,惩处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行为,维护积极健康、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


(四)扩大交流合作,提升品牌效应

鼓励试验区与国内外文化产业园区、相关机构开展合作,搭建产品服务贸易中介平台,举办投资贸易推介活动。鼓励试验区企业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对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成绩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和境外投资,推进文化贸易投资的外汇管理和结算便利化。加强试验区与国内外创意城市、国家和地区间的合作交流,重点推进创意设计和相关行业在产业联动、版权保护、风险投资、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加快吸引国内外知名设计和相关产业的企业、组织、名师、工作室在试验区内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支持试验区内行业组织、中介组织、企业、个人等参与浙江省和国家文化产业领域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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