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民政府

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政发〔2016〕6号

  • 来源:安吉县人民政府
  • 时间:2016-03-0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加快发展健康产业,是深化医改、改善民生、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常态下扩内需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市关于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打造富裕、美丽、幸福“三个安吉”,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为目标,推动健康产业与生态旅游、健康城镇、健康制造业高度融合,全面促进安吉健康产业快速发展,构建面向未来的高端化、国际化新型健康产业体系,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强劲动力。

(二)目标定位

按照国际化、现代化、市场化、社会化的总体要求,加快发展健康产品产业、健康养生产业、健康休闲产业等,以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为载体,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业内领先的健康产业项目以及一批有影响力的健康产业人才,全面打造“一城四区”(一城:中国生态健康产业城);“四区”:健康产品产销区(健康产品指与健康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器材用品和设备、营养保健食品和保健器材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等产品)、健康养生集聚区、健康旅游体验区、健康休闲首选区,将我县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健康产业发展的示范区域。

(三)基本原则 

1. 政府推动,规划引领。 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制定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合理区分基本健康服务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实现两者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均衡发展。坚持规划引导,强化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的空间用地和政策保障,强化省市规划对接,引领健康产业发展。

2. 发挥优势, 彰显特色。 强化“生态+”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逐步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健康产业优势,立足安吉自身资源,坚持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将生态优势与健康旅游、健康养生、健康体育不断融合,突出健康产业发展重点,强招商、重投入,集聚健康产业发展。

3. 改革驱动,跨界融合。 强化改革对健康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深化医药卫生、教育、体育、养老等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强化“互联网+”的理念,加快医疗服务和养生养老、体育健身、休闲旅游、教育文化、信息服务、生态农业等产业融合,实现健康产业一、二、三产联动发展,多业态融合,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壮大产业集群。

4. 企业主体,市场 导向。 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化运行、产业化发展,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好地投向中高端健康产业的发展,不断增加健康服务供给。

二、发展重点

(一)健康产品制造

1. 健康医药。 发挥产业基础优势,集聚健康医药企业,以医疗器械、药物制剂、中药现代化为重点,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健康医药产业化基地。依托现有的医用敷料企业,巩固和强化医用敷料的生产规模和技术优势,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大力开发低成本分子生物学诊断试剂、生化诊断酶试剂等生物试剂产品;大力发展传统中药的二次开发,创制一批疗效明显、质量可控、剂型稳定、服用方便的特色现代中药。

2. 健康食品。 利用安吉独特生态优势,鼓励开发安吉白茶、竹笋、山核桃、安吉板栗、桑果等特色资源为基础的新型健康食品。以铁皮石斛、水栀子等安吉特色中药材为基础,加强药食同源中药材的种植及产品研发与应用,将安吉打造成为长三角都市区重要的健康食品基地。

3. 健身产品。 发挥安吉两大传统产业的优势,大力发展具有保健、康复功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大力发展适合不同年龄层结构人群适用的健身产品的生产制造。建立集原料供给、产品研发、特色加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实现两大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二)健康医养产业

1. 健康医疗。 加大优质医疗资源的引进力度,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发展中医养生保健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开设中医经络按摩馆、药膳馆、健康博物馆、中医药博物馆、中草药博览园等。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中医养生保健规范发展提供支持,允许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咨询和调理服务。依托中医资源,建设中医药养生基地。加强中医药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鼓励开发特色医药文化资源。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2. 健康养生。 以服务长三角人口为重点,依托安吉生态优势,鼓励特色健康食品、森林资源等与医养度假结合,推出饮食养生、环境养生等各类养生服务,鼓励发展康复医院、保健院、疗养院等医养结合的特色健康医养服务,探索适合安吉实际的“住、养、医、护、康”五位一体健康养生服务模式。

(三)健康休闲产业

1. 健康旅游。 围绕构建长三角生态养生中心,积极开发生态休闲度假及高端精品农业休闲观光,大力发展集“吃、住、游、医、养、购”为一体的综合性健康旅游产业。适度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中高端休闲旅游基地。积极推出农业观光、生态观光等各类健康旅游产品,不断开拓国内外健康旅游市场。

2. 健康运动。 以全县各大景区自然山水为依托,鼓励开展各种徒步走、滑雪等户外健身旅游项目,努力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积极引入无人机大赛、电子竞技、马拉松、山地自行车、羽毛球、垂钓等一些全国性体育赛事,推出1-2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打造“运动休闲之都”。

(四)其他健康服务业 

1. 健康管理。 积极推动健康管理方式的转变,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力量建立健康体检、体质测定、体育锻炼达标测试、健康咨询、心理健康、母婴照料以及环境消毒与病媒控制等专业健康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

2. 健康信息。 支持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健康管理机构与IT企业、网络运营商等通过合作开发、联合建设、运营托管等多种形式,发展“智慧健康服务”、“远程健康服务”、“个性化健康服务”等新型健康服务业态。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远程影像、心电、病理、检验等网络和中心,提供会诊、影像诊断、心电诊断、病理诊断、监护、手术指导、教育等远程医学服务,探索发展网络医院。

3. 健康保险。 鼓励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与健康管理、养老、运动健身等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探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医疗执业保险。

三、扶持政策

(一)放宽市场准入门槛

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产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健康产业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准入制度,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健康服务机构,鼓励跨区联合、资源共享,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医疗、养老机构。鼓励医疗机构通过技术、管理、品牌和资金等多种形式合作合资,投向预防、保健、护理、康复等领域,延伸健康产业链。

(二)加强规划用地保障

按照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空间布局,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有效衔接,统筹保障医疗等健康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增加健康产业用地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重大项目优先争取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民营机构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

(三)优化投资融资政策

建立健康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快推进我县健康产业的发展。支持社会资本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或发展健康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健康产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健康产业的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创新健康产业利用外资方式,有效利用境外直接投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国际商业贷款。

(四)完善财税价格政策

将健康产业纳入全县各项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推动健康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和企业培大育强。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落实和完善政府购买健康产业类公共产品指导目录。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基本医保范围和标准内可由医保予以支付。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县内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健康服务相关专业,指导有关学校开设健康产业选修课程,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规范并加快培养护理员、家庭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药剂员、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育婴师、按摩师、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健身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旅游引导员等从业人员。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医务人员在公立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间相互有序流动。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推进副高以上职称、重点或紧缺专业医技人员的自由执业试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发经委、市场监管、卫计、旅委、民政、体育等多部门联合组成的安吉县促进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市场监管局、发经委、卫计局共同组成(简称“县健康产业办”),负责健康产业发展的组织推进工作。

(二)注重规划引领

按照县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一城四区”目标定位,重点招引专科医疗、高端养老、康体疗养、户外运动等项目,形成完整的健康产业集群。对重点项目,实行县领导和部门“一把手”联系制度,争取纳入省市健康产业规划。

(三)强化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以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深入广泛宣传“大健康”理念,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推进健康产业发展计划有序实施。支持健康文化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开发各类健康文化作品。严格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宣传报道行为。

(四)完善统计考核

尽快建立健全健康产业统计调查体系,建立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的工作机制,掌握动态信息,为加快健康产业发展提供即时有效的研判和决策依据;将健康产业发展纳入对乡镇(街道)综合考核,县健康产业发展办公室对本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安吉县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安吉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日


附件

安吉县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任贵明   曾庆山

成  员:阚继彦(市场监管局)  金  山(县府办)

章军平(发经委)      周春雨(市场监管局)

顾岳炎(卫计局)      李  军(财政局)

杨鹤云(统计局)      王正南(旅  委)

诸晓旭(民政局)      王继志(人力社保局)

徐基财(国土局)      张咏梅(规划局)

沈德芳(住建局)      陈世斌(金融办)

方旭东(农业局)      舒丽强(教育局)

王永照(科技局)      施月素(文广新局)

徐  笛(体育局)      张  军(城投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发经委、市场监管局、卫计局共同组成),阚继彦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春雨、章军平、顾岳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索引号: 330523/2016-09012 发文时间: 2016-03-03 09:3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安政发〔2016〕6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EAJD00-2016-0002 文件效力: 废止
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政发〔20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加快发展健康产业,是深化医改、改善民生、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常态下扩内需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市关于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打造富裕、美丽、幸福“三个安吉”,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为目标,推动健康产业与生态旅游、健康城镇、健康制造业高度融合,全面促进安吉健康产业快速发展,构建面向未来的高端化、国际化新型健康产业体系,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强劲动力。

(二)目标定位

按照国际化、现代化、市场化、社会化的总体要求,加快发展健康产品产业、健康养生产业、健康休闲产业等,以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为载体,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业内领先的健康产业项目以及一批有影响力的健康产业人才,全面打造“一城四区”(一城:中国生态健康产业城);“四区”:健康产品产销区(健康产品指与健康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器材用品和设备、营养保健食品和保健器材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等产品)、健康养生集聚区、健康旅游体验区、健康休闲首选区,将我县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健康产业发展的示范区域。

(三)基本原则 

1. 政府推动,规划引领。 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制定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合理区分基本健康服务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实现两者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均衡发展。坚持规划引导,强化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的空间用地和政策保障,强化省市规划对接,引领健康产业发展。

2. 发挥优势, 彰显特色。 强化“生态+”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逐步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健康产业优势,立足安吉自身资源,坚持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将生态优势与健康旅游、健康养生、健康体育不断融合,突出健康产业发展重点,强招商、重投入,集聚健康产业发展。

3. 改革驱动,跨界融合。 强化改革对健康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深化医药卫生、教育、体育、养老等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强化“互联网+”的理念,加快医疗服务和养生养老、体育健身、休闲旅游、教育文化、信息服务、生态农业等产业融合,实现健康产业一、二、三产联动发展,多业态融合,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壮大产业集群。

4. 企业主体,市场 导向。 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化运行、产业化发展,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好地投向中高端健康产业的发展,不断增加健康服务供给。

二、发展重点

(一)健康产品制造

1. 健康医药。 发挥产业基础优势,集聚健康医药企业,以医疗器械、药物制剂、中药现代化为重点,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健康医药产业化基地。依托现有的医用敷料企业,巩固和强化医用敷料的生产规模和技术优势,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大力开发低成本分子生物学诊断试剂、生化诊断酶试剂等生物试剂产品;大力发展传统中药的二次开发,创制一批疗效明显、质量可控、剂型稳定、服用方便的特色现代中药。

2. 健康食品。 利用安吉独特生态优势,鼓励开发安吉白茶、竹笋、山核桃、安吉板栗、桑果等特色资源为基础的新型健康食品。以铁皮石斛、水栀子等安吉特色中药材为基础,加强药食同源中药材的种植及产品研发与应用,将安吉打造成为长三角都市区重要的健康食品基地。

3. 健身产品。 发挥安吉两大传统产业的优势,大力发展具有保健、康复功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大力发展适合不同年龄层结构人群适用的健身产品的生产制造。建立集原料供给、产品研发、特色加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实现两大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二)健康医养产业

1. 健康医疗。 加大优质医疗资源的引进力度,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发展中医养生保健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开设中医经络按摩馆、药膳馆、健康博物馆、中医药博物馆、中草药博览园等。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中医养生保健规范发展提供支持,允许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咨询和调理服务。依托中医资源,建设中医药养生基地。加强中医药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鼓励开发特色医药文化资源。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2. 健康养生。 以服务长三角人口为重点,依托安吉生态优势,鼓励特色健康食品、森林资源等与医养度假结合,推出饮食养生、环境养生等各类养生服务,鼓励发展康复医院、保健院、疗养院等医养结合的特色健康医养服务,探索适合安吉实际的“住、养、医、护、康”五位一体健康养生服务模式。

(三)健康休闲产业

1. 健康旅游。 围绕构建长三角生态养生中心,积极开发生态休闲度假及高端精品农业休闲观光,大力发展集“吃、住、游、医、养、购”为一体的综合性健康旅游产业。适度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中高端休闲旅游基地。积极推出农业观光、生态观光等各类健康旅游产品,不断开拓国内外健康旅游市场。

2. 健康运动。 以全县各大景区自然山水为依托,鼓励开展各种徒步走、滑雪等户外健身旅游项目,努力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积极引入无人机大赛、电子竞技、马拉松、山地自行车、羽毛球、垂钓等一些全国性体育赛事,推出1-2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打造“运动休闲之都”。

(四)其他健康服务业 

1. 健康管理。 积极推动健康管理方式的转变,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力量建立健康体检、体质测定、体育锻炼达标测试、健康咨询、心理健康、母婴照料以及环境消毒与病媒控制等专业健康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

2. 健康信息。 支持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健康管理机构与IT企业、网络运营商等通过合作开发、联合建设、运营托管等多种形式,发展“智慧健康服务”、“远程健康服务”、“个性化健康服务”等新型健康服务业态。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远程影像、心电、病理、检验等网络和中心,提供会诊、影像诊断、心电诊断、病理诊断、监护、手术指导、教育等远程医学服务,探索发展网络医院。

3. 健康保险。 鼓励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与健康管理、养老、运动健身等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探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医疗执业保险。

三、扶持政策

(一)放宽市场准入门槛

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产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健康产业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准入制度,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健康服务机构,鼓励跨区联合、资源共享,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医疗、养老机构。鼓励医疗机构通过技术、管理、品牌和资金等多种形式合作合资,投向预防、保健、护理、康复等领域,延伸健康产业链。

(二)加强规划用地保障

按照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空间布局,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有效衔接,统筹保障医疗等健康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增加健康产业用地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重大项目优先争取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民营机构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

(三)优化投资融资政策

建立健康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快推进我县健康产业的发展。支持社会资本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或发展健康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健康产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健康产业的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创新健康产业利用外资方式,有效利用境外直接投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国际商业贷款。

(四)完善财税价格政策

将健康产业纳入全县各项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推动健康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和企业培大育强。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落实和完善政府购买健康产业类公共产品指导目录。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基本医保范围和标准内可由医保予以支付。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县内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健康服务相关专业,指导有关学校开设健康产业选修课程,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规范并加快培养护理员、家庭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药剂员、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育婴师、按摩师、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健身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旅游引导员等从业人员。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医务人员在公立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间相互有序流动。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推进副高以上职称、重点或紧缺专业医技人员的自由执业试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发经委、市场监管、卫计、旅委、民政、体育等多部门联合组成的安吉县促进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市场监管局、发经委、卫计局共同组成(简称“县健康产业办”),负责健康产业发展的组织推进工作。

(二)注重规划引领

按照县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一城四区”目标定位,重点招引专科医疗、高端养老、康体疗养、户外运动等项目,形成完整的健康产业集群。对重点项目,实行县领导和部门“一把手”联系制度,争取纳入省市健康产业规划。

(三)强化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以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深入广泛宣传“大健康”理念,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推进健康产业发展计划有序实施。支持健康文化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开发各类健康文化作品。严格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宣传报道行为。

(四)完善统计考核

尽快建立健全健康产业统计调查体系,建立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的工作机制,掌握动态信息,为加快健康产业发展提供即时有效的研判和决策依据;将健康产业发展纳入对乡镇(街道)综合考核,县健康产业发展办公室对本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安吉县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安吉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日


附件

安吉县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任贵明   曾庆山

成  员:阚继彦(市场监管局)  金  山(县府办)

章军平(发经委)      周春雨(市场监管局)

顾岳炎(卫计局)      李  军(财政局)

杨鹤云(统计局)      王正南(旅  委)

诸晓旭(民政局)      王继志(人力社保局)

徐基财(国土局)      张咏梅(规划局)

沈德芳(住建局)      陈世斌(金融办)

方旭东(农业局)      舒丽强(教育局)

王永照(科技局)      施月素(文广新局)

徐  笛(体育局)      张  军(城投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发经委、市场监管局、卫计局共同组成),阚继彦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春雨、章军平、顾岳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