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关于《安吉县加快全域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2020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 来源:安吉县人民政府
  • 时间:2020-07-13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依据

为加快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助推新时代浙江(安吉)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绩效作用,根据机构改革新职能、新导向,结合国家文旅部、省市导向要求,将原文化、旅游、体育的政策产业内容进行了融合修订,修订了《安吉县加快全域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2020修订)》(以下简称产业政策)。政策的修订过程中,先后召开了乡镇(街道)、重点企业、小微企业(民宿)、3A景区村庄村4个层面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经县文体旅游局、财政局、发改局会商研究,县司法局进行了合规性审查,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了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二、政策支持主要方向

(一)框架

产业政策在2019年政策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产业发展导向和安吉县发展特色要求进行修订。产业政策共16条4部分,第一部分总则(3条),第二部分类别与标准(8条),第三部分申报要求(1条),第四附则(4条)

(二)补助范围及对象

1.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坚持文旅融合、体旅融合、品质提升原则,侧重于旅游产业、体育产业、文化市场类的企业发展支持。因文化产业主要由宣传部门主导,本政策主要涉及网吧、KTV等文化市场类小微企业少量管理性支持内容。本政策重点支持旅游企业培大育强、品质品牌提升、绿色标准创建、乡村旅游及推动复苏复产,鼓励旅游企业加大惠民和人才培养力度。

2.政策补助结构调整。结合后疫情时代形势,由以往重点补助乡镇(街道)为主改为以企业、村为主,以进一步激发旅游企业、景区村高质量发展全域旅游积极性,对乡镇(街道)采取考核赋分办法,政策资金原则上不予补助。涉及全域旅游、文化、体育的公共服务及公共配套项目补助列事业政策中予以明确并大幅度减少。

3.政策方向内容调整。延续了原有政策中行之有效的有关条款。在此基础上,一是重点考虑了省统计体系对旅游总收入考核要求,支持扩大旅游特征企业基数;二是重点考虑了各类高等级创建、各类试点要求的支持引导,创建过程是品质提升过程;三是重点考虑了旅游企业内部基础设施改善投入的支持引导;四是重点考虑了对市场营销、市场管理(诚信考核)、绿色标准体系的支持引导;五是重点考虑了村庄景区、乡村旅游(农旅融合、民宿经济)发展要求的支持引导。

4.政策资金支持构成。大致为市场营销约1000万元,企业(3A村庄景区)基础设施提升约1600万元,各类特征创建及试点约600万元,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改造提升800万元。合计约4000万元。

三、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件链接:

http://www.anji.gov.cn/hzgov/front/s136/zwgk/zcfg/xzgfxwj/20200714/i2736356.html

 

索引号: 330523/2020-01709 发文时间: 2020-07-13 09:28: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安政办发〔2020〕38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EAJD01-2020-0008 文件效力: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安吉县加快全域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2020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依据

为加快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助推新时代浙江(安吉)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绩效作用,根据机构改革新职能、新导向,结合国家文旅部、省市导向要求,将原文化、旅游、体育的政策产业内容进行了融合修订,修订了《安吉县加快全域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2020修订)》(以下简称产业政策)。政策的修订过程中,先后召开了乡镇(街道)、重点企业、小微企业(民宿)、3A景区村庄村4个层面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经县文体旅游局、财政局、发改局会商研究,县司法局进行了合规性审查,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了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二、政策支持主要方向

(一)框架

产业政策在2019年政策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产业发展导向和安吉县发展特色要求进行修订。产业政策共16条4部分,第一部分总则(3条),第二部分类别与标准(8条),第三部分申报要求(1条),第四附则(4条)

(二)补助范围及对象

1.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坚持文旅融合、体旅融合、品质提升原则,侧重于旅游产业、体育产业、文化市场类的企业发展支持。因文化产业主要由宣传部门主导,本政策主要涉及网吧、KTV等文化市场类小微企业少量管理性支持内容。本政策重点支持旅游企业培大育强、品质品牌提升、绿色标准创建、乡村旅游及推动复苏复产,鼓励旅游企业加大惠民和人才培养力度。

2.政策补助结构调整。结合后疫情时代形势,由以往重点补助乡镇(街道)为主改为以企业、村为主,以进一步激发旅游企业、景区村高质量发展全域旅游积极性,对乡镇(街道)采取考核赋分办法,政策资金原则上不予补助。涉及全域旅游、文化、体育的公共服务及公共配套项目补助列事业政策中予以明确并大幅度减少。

3.政策方向内容调整。延续了原有政策中行之有效的有关条款。在此基础上,一是重点考虑了省统计体系对旅游总收入考核要求,支持扩大旅游特征企业基数;二是重点考虑了各类高等级创建、各类试点要求的支持引导,创建过程是品质提升过程;三是重点考虑了旅游企业内部基础设施改善投入的支持引导;四是重点考虑了对市场营销、市场管理(诚信考核)、绿色标准体系的支持引导;五是重点考虑了村庄景区、乡村旅游(农旅融合、民宿经济)发展要求的支持引导。

4.政策资金支持构成。大致为市场营销约1000万元,企业(3A村庄景区)基础设施提升约1600万元,各类特征创建及试点约600万元,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改造提升800万元。合计约4000万元。

三、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件链接:

http://www.anji.gov.cn/hzgov/front/s136/zwgk/zcfg/xzgfxwj/20200714/i2736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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