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1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安吉县统计局结合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汇总相关统计数据,形成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吉县行政中心六楼,电话:0572-5123663,邮编:313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吉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积极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努力做好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6条,其中统计信息24公开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答复内容。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统计局收到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依法依规回复处理

)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有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规范新媒体平台维护,根据要求注销安吉统计”微信公众号。

)监督保障

根据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将任务落实到各科室,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政务公开队伍力量。2021安吉县统计局根据财政局要求公开了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及时发布全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发布月度经济运行情况,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解读;发布安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公报,介绍主要数据结果有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3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7

48.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

2021年,安吉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加强了本部门发布的学习培训、财务等制度文件的公开和解读,对七人普数据及时发布人口普查公报整体上,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较往年有所提升,但与公众的期望及政府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主要存在以下不足:1.各科室对信息公开任务分担责任不明确,主动提供信息的积极性不高。信息公开任务主要集中在办公室具体经办人员,其他科室对本科室应当承担的信息公开任务不了解,提供信息不及时。2.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由于县级统计部门沿用上级统计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局今年来未制定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均是围绕统计数据进行解读,且运用图文进行解读能力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常态化开展《条例》学习,提高局领导干部、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增强支持配合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能,梳理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将具体责任落实到科室和具体人员,每月提示各科室按照时间要求提供相关公开信息,并对信息质量审核把关。

二是加强解读质量。一方面提高统计数据分析水平,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另一方面加强图文解读能力,重大信息用图文形式进行解读,方面群众获取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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