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吉县分中心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2-20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报告。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全文重点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内容逐一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ji.gov.cn/)政务公开栏目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吉县分中心联系(电话:0572-5021264,传真:0572-502126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

    结合单位职责,今年,主动发布住房公积金权责清单、权力运行结果、政策、业务办理流程、办事指南、中心工作动态等社会和职工关注关心的问题。2022年,分中心公开各类信息在安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1条,湖州公积金发布”微信公众号24篇,浙江日报、浙江新闻等各类媒体杂志刊登10 余篇报道。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受理咨询、举报、投诉和意见建议共255件,及时回复办结率100%,满意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2年分中心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今年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丰富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效满足和保障新形势下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照县政务公开科每季度测评的整改清单,将存在的信息公开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及时更新网站目录相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工作

配备了专门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公开会议,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并适时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信息发布无错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政策解释不足、宣传范围有待扩宽、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升等。下阶段一是进一步规范各项程序,将主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公开及时。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力度,使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提高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分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