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安吉县商务局 时间:2025-01-17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 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anji.gov.cn/) 政务公开栏目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吉县商务局联系(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灵芝西路1号行政中心633办公室,邮编:313300,电话:0572-5923633,传真:0572-592368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县商务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政策性文件1件,工作动态信息30条,其他信息4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县商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条,并按要求,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三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性审核。四是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明确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安吉县商务局门户网站平台建设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同时加强监管,坚持自觉接受各级部门监督指导,接受社会公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评价。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认识不够深刻、业务知识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有所欠缺;二是个别栏目信息更新存在不及时现象;三是个别栏目发布信息存在错别字和表达不规范现象。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三是抓好信息更新工作,进一步完善固定信息更新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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